摘要:你购买的房屋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吗?这些问题要注意 很多人都以为,只要买了房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其实,不是所有类型的房屋购买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今天,“好管
你购买的房屋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吗?这些问题要注意
很多人都以为,只要买了房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其实,不是所有类型的房屋购买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今天,“好管家”带大家一起详细了解一下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注意的事项。
购买什么类型的房屋可以
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普通自住住房(70年产权)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办公楼、商铺等非住宅类的房屋均不能提取。
在杭州市以外地区购房能
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一定。
在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018年7月6日前,职工在省外购房并已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办理购房提取时无户籍地、缴存地的限制。
户籍地、缴存地的认定以地级行政区范围为界。
购房提取业务如何办理?
线上办理指南
可选择浙里办APP、支付宝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办理。
线下办理指南
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线下网点:
凤起路综合服务大厅(凤起路619号);古墩路综合服务大厅(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B2层);下沙服务网点(下沙经济开发区6号大街新加坡科技园中信银行内);钱江新城服务网点(市民街196号圣奥商务大厦一楼农业银行内);滨江服务网点(江南大道518号兴耀大厦一楼杭州联合银行内);城北服务网点(拱墅区东新路541-543交通银行内)。
需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系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2.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首付款**(或收款收据及银行刷卡支付凭证);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合同)、增值税普通**、契税**、不动产证明。(补充说明:杭州市范围内购房一般由系统自动获取数据共享获得,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纸质合同,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2018年7月6日后,在杭州地区以外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的需提供全部纸质材料)
3.本人银行一类借记卡。
点击名片关注我们
宿问速答|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更多精彩
问
目前在宿州市租房居住,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回复: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及配偶每年只能对一套租住住房提出提取申请,每满一年可提取一次(周期为12个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且每年市、区(埇桥区)最高额度为12000元,各县为8000元。
二、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原件,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含本人、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前台领取表格),提取人一类银行卡。
END
往期推荐
1
宿州市搭建“宿事速办”平台获省委会议肯定
2
“宿事速办”获评2022年度全省十大改革案例
3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安徽实践|打造“宿事速办”平台,做好便企利民“服务员”
“快速响应、快速办理、快速反馈”
“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
努力打造老百姓自己的办事平台
真正实现
“当自己人办自己事宿事速办”
关注!汕头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还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
因为不仅仅是买房
租房、还贷......都能用到它
那么咱们每月都缴公积金
怎么提取出来使用呢
职工本人或配偶在购买自住房时,想要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申请条件?
(1)所购房产必须是自住住房,房产用途为住宅。车库、铺面、厂房等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提取;(2)所购房产所在地,必须在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3)购房时间在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或交易转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购房时间超过一年的,不能申请提取;(4)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必须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属广东省内的,房产所有人可通过登录粤省事平台查询:非广东省内的,房产所有人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不动产信息),如所购房产已出售或转让则不能提取;(5)职工购房首次申请提取的,须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柜面办理,第二次起以同一套住房且没有发生信息变更的,才可通过线上申请。
通过申请条件后,可以提取多少额度呢?
购房提取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的,不超过首付款)。如房产有多个购房人申请提取,合计提取额不能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的,不超过首付款)。实际发生额超过账户内余额的,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不能销户。实际发生额少于账户内余额的,按实际发生额提取。
图源:摄图网(ID:500805946)
办理住房公积金额度提取,需要什么手续呢?
(1)购买一手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如购房合同没有加盖备案登记印章或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印章的,则需补充提供该房产备案登记的纸质凭证或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契税完税证明(在汕头市购房的无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在汕头市购房的无需提供购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在汕头市购房的无需提供购房**)原件及复印件(1份)、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
(5)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房地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6)缴存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卡(I类卡)或银行存折原件。
整个办理时限需要多久?
购买汕头市房产的申办件,手续齐全经核查材料真实无误的,即日办理。外地购房或个别特殊情况的申办件,则需进一步校核的,如需要,申请人应配合查询办理,办理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额度提取要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额度提取在网上办理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公积金问题一直是
大家关注的重点
持续关注更多
公积金的消息
-END-
来源: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铜陵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手续有哪些
公积金如何提取现金: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提取条件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情况可提取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怎么用公积金贷款第一步:首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证明。第二步:然后,开始准备材料,如果符合贷款条件就要准备:买卖合同、房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份、双方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具体资料以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为准。第三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材料,公积金管理部门结合材料和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查,审核的内容包括:贷款资格、额度期限等。如果初审通过就会给你出具一份《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第四步:申请人需拿着这份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子价值进行评估,这里要注意,经济适用房则不需要进行评估。第五步:拿着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再到公积金中心,假如评估的价格与贷款金额相符,就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第六步:办理担保手续。第七步:签订贷款合同。第八步:指定日期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小编总结:以上是关于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虽然公积金可以提取使用,不过要满足很多条件,不是什么情况都能提取的,这点大家要了解清楚。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2、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3、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公积金租房申请所需材料: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柜台提取时);2、身份证原件;3、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银行卡原件;4、结婚证原件;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原件。综上所述,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百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度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知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道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专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属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揭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揭阳本地宝
2023-11-1619:29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2023-11-1619:24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2023-11-1619:18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2023-11-1619:14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2023-11-1619:09来源:揭阳人社
2023-11-1618:58来源:揭阳人社
2023-11-1617:01来源: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1-1614:45来源: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2023-11-1614:24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2023-11-1614:14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导语】:揭阳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揭阳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并需支付房租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失业或下岗人员,且连续失业或下岗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提取申请表、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和相应材料二年内提出申请,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1)购买一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或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及银行划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拍卖房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契税完税凭证。
(4)异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契税完税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且提取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个人还贷款证明或供楼存折。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申请,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所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建房、翻建、大修住房的实际支出。
(1)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建设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2)大修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意见书、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结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4、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房租**或支付费用凭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件或劳动人事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7、户口迁出揭阳市或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社保参保凭证)等证明材料。
8、失业或下岗(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辞退人员),二年后未再就业的,提供失业或下岗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9、调离本市并已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取的,提供调令(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或接受函。可采取账户异地转移方式将账户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的方式办理。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书面申请及单位意见。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对购房、建造、翻建、大修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提取职工本人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但夫妇双方所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不得超过上述发生额,申请时需提供结婚证、夫妇双方身份证及上述相应提取情形有关证明材料。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转移(销户)申请表。
2、单位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真实性,核对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核实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转移(销户)申请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或预留印鉴。
3、手续齐全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4、准予提取的,职工持准予提取证明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对帐簿)、身份证等材料并按银行规定办理取款手续。
【导语】:揭阳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揭阳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并需支付房租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失业或下岗人员,且连续失业或下岗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提取申请表、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和相应材料二年内提出申请,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1)购买一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或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及银行划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拍卖房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契税完税凭证。
(4)异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契税完税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且提取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个人还贷款证明或供楼存折。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申请,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所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建房、翻建、大修住房的实际支出。
(1)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建设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2)大修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意见书、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结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4、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房租**或支付费用凭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件或劳动人事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7、户口迁出揭阳市或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社保参保凭证)等证明材料。
8、失业或下岗(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辞退人员),二年后未再就业的,提供失业或下岗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9、调离本市并已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取的,提供调令(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或接受函。可采取账户异地转移方式将账户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的方式办理。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书面申请及单位意见。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对购房、建造、翻建、大修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提取职工本人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但夫妇双方所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不得超过上述发生额,申请时需提供结婚证、夫妇双方身份证及上述相应提取情形有关证明材料。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转移(销户)申请表。
2、单位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真实性,核对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核实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转移(销户)申请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或预留印鉴。
3、手续齐全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4、准予提取的,职工持准予提取证明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对帐簿)、身份证等材料并按银行规定办理取款手续。
符合所述情况之一并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条件见正文。
非本市户籍要账户封存满半年,本市户籍要账户封存满两年;且在本市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没有被依法冻结的,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
离职了,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影响提取或贷款吗,更多公积金断缴问题解答见正文。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在揭阳离职后,原单位为职工账户办理封存后,职工即可前往揭阳市各县(市、区)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再申请个人自愿缴存业务。
在揭阳离职后,公积金按六钟不同的情况处理,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原单位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和同城转移后,新入职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启封,即可继续缴存。
职工在揭阳市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前往揭阳市各县(市、区)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销户提取。
揭阳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填写《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具体提取流程见正文。
揭阳因死亡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详细见正文。
揭阳失业或下岗人员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有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详细见正文。
揭阳因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详细见正文。
揭阳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员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详细见正文。
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条件+额度+时间)- 太原本地宝
2023-11-1418:11来源:本地宝整理
2023-11-1418:11来源:本地宝整理
2023-11-1418:04来源:本地宝整理
2023-11-1418:04来源:本地宝整理
2023-11-1418:03来源:本地宝整理
2023-11-1417:41来源:本地宝整理
2023-11-1417:33来源:本地宝整理
2023-11-1417:32来源:本地宝整理
2023-11-1417:12来源:本地宝整理
2023-11-1415:35来源:本地宝整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太原公积金网办入口、多种提取办理指南、业务网点查询以及常见问题等。
【导语】: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一、部分提取种类
包括:1、购买商品房;2、购买二手房;3、购买公有住房;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6、购买拍卖住房;7、购买**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8、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9、建造、翻建自住住房;10、大修自住住房。
(五)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一)办理人:职工本人办理。
(二)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完整,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理,法定假日顺延。
(三)提取次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套住房(溯及201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行为)可以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住房在拆迁期间内可提取一次);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商品住房,支付物业费,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偿还贷款期间内,按期偿还12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四)购买住房性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为自住住房,是指提取申请人购买经规划、国土及房产等有权机关批准建造、出售,供其家庭居住并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如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单位集资住房等,不包括商用房、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性质房屋。
(五)账户留存余额:职工申请提取的金额达到账户余额时,账户最少保留100元。
(六)其他规定:
1、职工账户因合理原因被冻结,在冻结期间内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应先将账户进行转移、合并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缴存职工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选择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本人及配偶不能再申请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以外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选择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提供原件。
(一)办理人:
1、职工本人办理;
2、职工销户提取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由本单位专管员进行批量办理;办理时提供专管员身份证或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证;
(二)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完整,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理,法定假日顺延。
(三)其它规定:
1、职工账户因合理原因被冻结,在冻结期间内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④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④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的:
④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①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房出售审核备案表、花名表(原件);
④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本单位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8)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9)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职工配偶提取本人公积金时还需提供:
已办理提取配偶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复印件。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拍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4)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6)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购房人或者配偶的户籍地与购房地一致的户籍证明;
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地与购房地不一致或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的:
②区、县级以上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⑤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2)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的:
②乡镇人民**或者其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③与房屋座落所在地一致的职工(或者配偶)户籍证明(原件);
⑥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⑦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区、县级以上房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职工虽经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无房产证明,但经核实拥有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系统未能覆盖的住房或申请过住房贷款,均认定为有房。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4)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内首次提取时提供原件,以后年度不再提供。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时提供。以后年度申请提取,只需提供上一年度办理提取时,经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缴存职工留存联))(原件);
(2)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距申请日期前12个月内足额、提前还本付息的有效凭证)(原件);
(4)借款人或者配偶的户籍地与贷款地一致的户籍证明(偿还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贷款本息时提供);
(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借款人户籍地与贷款地不一致或者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1、共同还款人和辅助还款人不在提取范围内;
2、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和配偶需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和手机APP自助办理按月冲还贷、提前还本、提前结清和偿还逾期贷款四项业务。
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3)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职工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离、退休证(或者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柜面申请销户提取时不再提供退休证;职工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和手机APP直接申请销户提取。
职工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1、缴存职工在本市重新就业,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
2、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重新就业,在就业地重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应当办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出业务;
3、缴存职工未重新就业,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通过业务柜面或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和手机APP自助办理销户提取;
4、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后,一年内不得在原单位重新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合法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死亡证明(以下证明有其一均可: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原件);
(2)继承证明(以下证明有其一均可:单位出具的继承证明(或者受遗赠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受遗赠权)公证书)(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注: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并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并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支出(含地下室和储藏室购置费)加每平方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产生费用支出加住房面积每平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
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支出总额。
三、租赁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商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六城区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22000元;三县一市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7000元;职工本人及配偶分别在六城区和三县一市缴存,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承租人缴存地的提取标准。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内足额、不足额或者提前还本付息额。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每还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五、支付物业费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6元(我市住宅平米物业费月收取标准上限)×12个月。每隔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六、离休、退休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七、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可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咨询电话:0351-1232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冬季)
受理窗口: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分理处/管理部业务大厅
【导语】: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一、部分提取种类
包括:1、购买商品房;2、购买二手房;3、购买公有住房;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6、购买拍卖住房;7、购买**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8、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9、建造、翻建自住住房;10、大修自住住房。
(五)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一)办理人:职工本人办理。
(二)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完整,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理,法定假日顺延。
(三)提取次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套住房(溯及201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行为)可以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住房在拆迁期间内可提取一次);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商品住房,支付物业费,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偿还贷款期间内,按期偿还12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四)购买住房性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为自住住房,是指提取申请人购买经规划、国土及房产等有权机关批准建造、出售,供其家庭居住并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如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单位集资住房等,不包括商用房、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性质房屋。
(五)账户留存余额:职工申请提取的金额达到账户余额时,账户最少保留100元。
(六)其他规定:
1、职工账户因合理原因被冻结,在冻结期间内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应先将账户进行转移、合并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缴存职工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选择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本人及配偶不能再申请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以外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选择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提供原件。
(一)办理人:
1、职工本人办理;
2、职工销户提取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由本单位专管员进行批量办理;办理时提供专管员身份证或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证;
(二)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完整,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理,法定假日顺延。
(三)其它规定:
1、职工账户因合理原因被冻结,在冻结期间内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④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④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的:
④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①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房出售审核备案表、花名表(原件);
④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本单位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8)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9)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职工配偶提取本人公积金时还需提供:
已办理提取配偶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复印件。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拍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4)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6)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购房人或者配偶的户籍地与购房地一致的户籍证明;
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地与购房地不一致或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的:
②区、县级以上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⑤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2)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的:
②乡镇人民**或者其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③与房屋座落所在地一致的职工(或者配偶)户籍证明(原件);
⑥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⑦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区、县级以上房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职工虽经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无房产证明,但经核实拥有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系统未能覆盖的住房或申请过住房贷款,均认定为有房。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4)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内首次提取时提供原件,以后年度不再提供。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时提供。以后年度申请提取,只需提供上一年度办理提取时,经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缴存职工留存联))(原件);
(2)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距申请日期前12个月内足额、提前还本付息的有效凭证)(原件);
(4)借款人或者配偶的户籍地与贷款地一致的户籍证明(偿还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贷款本息时提供);
(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借款人户籍地与贷款地不一致或者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1、共同还款人和辅助还款人不在提取范围内;
2、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和配偶需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和手机APP自助办理按月冲还贷、提前还本、提前结清和偿还逾期贷款四项业务。
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3)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职工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离、退休证(或者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柜面申请销户提取时不再提供退休证;职工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和手机APP直接申请销户提取。
职工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注:1、缴存职工在本市重新就业,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
2、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重新就业,在就业地重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应当办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出业务;
3、缴存职工未重新就业,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通过业务柜面或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和手机APP自助办理销户提取;
4、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后,一年内不得在原单位重新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合法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死亡证明(以下证明有其一均可: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原件);
(2)继承证明(以下证明有其一均可:单位出具的继承证明(或者受遗赠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受遗赠权)公证书)(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注: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并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并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支出(含地下室和储藏室购置费)加每平方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产生费用支出加住房面积每平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
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支出总额。
三、租赁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商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六城区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22000元;三县一市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7000元;职工本人及配偶分别在六城区和三县一市缴存,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承租人缴存地的提取标准。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内足额、不足额或者提前还本付息额。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每还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五、支付物业费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6元(我市住宅平米物业费月收取标准上限)×12个月。每隔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六、离休、退休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七、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可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咨询电话:0351-1232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冬季)
受理窗口: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分理处/管理部业务大厅
有时间规定,提取申请时间应当依次间隔12个月(365天)。共有产权人以继承、赠予等未支付对价方式获得房屋产权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一套住房的共有产权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时间应当依次间隔12个月(365天)。
同一套住房的共有产权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时间应当依次间隔12个月(365天)。
同一套住房的共有产权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时间应当依次间隔12个月(365天)。
同一套住房的共有产权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时间应当依次间隔12个月(365天)。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太原市优化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太原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退休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租赁商品房提取,购买商品房提取(网签合同),购买商品、二手、公房提取(产权证),偿还商贷提取,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支出(含地下室和储藏室购置费)加每平方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
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涉及退休,物业管理费,解除劳动关系,租赁商品房,购买商品房以及购买商品、二手、公房提取、偿还商贷提取、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均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直接办理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或者收据),职工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等。
您知道如何提取太原公积金吗?太原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太原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太原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随州住房公积袁金提取条件
随州市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可以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购买、翻修和租赁住房。提取条件包括:自购住房、二手房住房转让、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随州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自购住房。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款或全款购房;2.二手房住房转让。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二手房交易中的首付款或抵付房价。如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则需将提取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3.在城市租赁住房。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同情况下提取金额和提取比例是有所不同的。例如,在自购住房时,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名下缴存账户余额的30%;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取比例最高可达100%。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其他消费吗?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购买、翻修和租赁住房等与住房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其他消费。如果发现挪用住房公积金,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随州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对灵活,既能满足职工购房需求,也能支持租房等多种住房选择。然而,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也需要注意不同情况下的提取金额和提取比例,同时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使用和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入专户,并依法进行统一的投资管理。住房公积金专户应当实行专款专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