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或者募集方式设立。发起方式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或者募集方式设立。发起方式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募集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第七十八条 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什么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一、解释:这种支付方式通常用于股份支付的价格高于股东预期、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存在疑虑或者公司无法提供足够的股份支付等情况下。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可以帮助公司吸引股东参与股份支付,同时也可以减少股东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二、股份支付条件的种类: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件可分为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可行权条件是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在满足这些条件之前,职工无法获得股份。股份支付四个环节:1、授予日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这里的“达成一致”是指,在双方对该计划或协议内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础上,均正式接受其条款和条件。如果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提交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之前存在必要程序或要求,则应首先履行该程序或满足该要求。2、可行权日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获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只有已经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才是职工真正拥有的“财产”,才能去择机行权。从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时段,是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因此称为等待期,又称“行权限制期”。3、行权日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例如,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工行使了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该日期即为行权日。行权是按期权的约定价格实际购买股票,一般是在可行权日之后到期权到期日之前的可选择时段内行权。4、出售日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国法规规定,用于期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应在行权日与出售日之间设立禁售期,其***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得低于两年。
什么是公司股份总数
每个股份公司都要进行股权分割,也就是把公司分成多少股。所有的股数相加就是股份总数。
股份是什么意思?
股份是指公司的所有权单位,代表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和所有权份额。股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或其他证券形式来获得。持有股份意味着股东有权分享公司的利润、参与公司的决策和享受公司的增值。股份的价值取决于公司的业绩和市场需求,股东可以通过买卖股票来实现投资收益。股份也可以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资金用于扩大业务或进行投资。股份市场的波动和股东权益的保护是股份制度的重要方面。
什么叫做股份?
答: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也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股份具有平等性、不可分性、可转让性等特点,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的均等的计量单位。
什么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一、解释:这种支付方式通常用于股份支付的价格高于股东预期、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存在疑虑或者公司无法提供足够的股份支付等情况下。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可以帮助公司吸引股东参与股份支付,同时也可以减少股东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二、股份支付条件的种类: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件可分为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可行权条件是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在满足这些条件之前,职工无法获得股份。股份支付四个环节:1、授予日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的日期。其中“获得批”,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这里的“达成一致”是指,在双方对该计划或协议内容充分形成一致理解的基础上,均正式接受其条款和条件。如果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提交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之前存在必要程序或要求,则应首先履行该程序或满足该要求。2、可行权日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获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只有已经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才是职工真正拥有的“财产”,才能去择机行权。从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时段,是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因此称为等待期,又称“行权限制期”。3、行权日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例如,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工行使了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该日期即为行权日。行权是按期权的约定价格实际购买股票,一般是在可行权日之后到期权到期日之前的可选择时段内行权。4、出售日出售日是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国法规规定,用于期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应在行权日与出售日之间设立禁售期,其***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得低于两年。
股权是什么? - 知乎
因(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公司的股或股份的所有权。
《公司法》中的公司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股,其出资人认缴出资,认缴出资本质上就是认购股。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份,其发起人或募集人认购股份,股份本质仍是股,用词不同是为了区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同时也表明对总股数进行了等额划分,每一份额认购价格相同。
2.1它是权利:民法总则125: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2.2它是最根本的权利即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转让、质押(《物权法》第223条第4项,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对财产的所有权,如对家具的所有权。排他性:与债权。)
3.1股或股份不是公司的财产:(1)公司的财产/资产的“主人”(所有权人)是公司,不是股东,这是公司的***法人地位(法律上拟制的民事主体)决定的。(2)用“公司的”股或股份的表述是为了表明股或股份与公司相关,公司不存在,股或股份也就不存在了。
3.2股或股份是一种集合财产,即公司存在一个总股数或总股份数,它们是一个集合,是个整体,任何一股或一股份都不能脱离总股数或总股份数这个集合或整体而单独存在:股东对股具有所有权,不表明股东对股的集合具有权利,即股东无权按份或共同共有总股数或总股份数。
1.它不是通常说的“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股东的权利(如分红权)可以被限制,股权不可以被限制。股权是股东的权利的基石。
3.它不以工商登记为要件。与不动产所有权权属登记生效不同。
4.它只存在于公司: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财产份额。
证明股东资格的途径:(1)在工商登记:形式外观;(2)签署章程并在章程中记载,主要方式;(3)记载于股东名册;(4)持有出资证明书;(5)实际出资;(6)实际享有“股东的权利”。
四.隐名股东(实际股东)与显名股东(名义股东):股东资格确定的特殊问题。
1.代持协议。名义股东-实际股东。
2.外观主义。第三人-名义股东-实际股东。合同相对性。善意第三人。
3.风险:对实际股东:(1)名义股东滥用股东的权利;(2)被名义股东的债权人追索;(3)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质押。对名义股东:(1)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不足的出资责任和补充清偿责任;清算责任。(2)被追索的赔偿责任(查封)。对双方:税务(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五.(股东的)持股比例、股权价值与公司价值、公司注册资本。
1.持股比例即股东所有的股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数的比例,也就是股东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占全部股东总认缴出资或总认购股份的比例。
2.股东的股权价值,实际上是股东所有的股的价值=股的单位价格x持股数。股的单位价值在公司成立时(时点)是1元/股,公司成立后会随公司价值变动而变动(见第3款);持股数即股东所有的股的数量,除非该股东新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该股东持股数不变。公司成立后,如持股数不变,股的单位价值变动,股东所有的股的价值相应变动。
3.公司价值=股的单位价值x公司总股数。公司成立时,公司价值就是注册资本,由于此时默认股的单位价格是1元/股,公司总股数与注册资本对应数字相同。公司成立后,公司价值随公司经营管理而变动,此时公司价值会与公司注册资本不一致。除非公司扩大总股数即扩股(通常由增资导致,也可能由于拆股导致),公司总股数不变,公司价值变动,股的单位价值相应变动。
1.表决权(所有权的“使用“权能)。公司法4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认缴)出资形成股权。
67%(三分之二以上)。公司法43-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分红权(所有权的“收益“权能)。公司法34: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按照该权利与股东、公司的关系,股东的各项权利可分为:
1.自益权(指一般只对股东自己有益,本质是股东对公司的请求权):利润分配权(即分红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法186-2)、新股认缴权;
2.共益权(以为了公司公共利益的名义):表决权、知情权(公司法33)、股东代表诉讼权(公司法151、152)等。
股份余额是什么意思
卖出只是一个委托,委托可以不成交。不成交的委托在一天交易结束后,会显示股份余额。明天可以继续委托,当然可能还是不成交,后天还可以委托。一旦委托成交,你的余额就是0了。卖出委托不成功是因为委托价格太高,只是账面盈利的***失而已。
股份是什么意思-财经知识-金投财经频道-金投网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股份的特点:
1、股份的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份是什么意思?
股份指的是公司资本的一部分,代表股东在公司中拥有的所有权和利益。公司将其资本分割成若干份额,每一份就是一个股份,股份通常以股票的形式发行。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就成为了公司的合伙人或业主,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股东通过持有股份,可以分享公司的盈利和增值收益,以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股份拥有者可以根据自己所拥有的股份数量享有不同的权益,如分红权、表决权、转让权等。通过买入和卖出股份,股东可以进行股权的买卖和转让,实现资产增值或者退出投资。
股份的价值和股东的利益受到公司经营业绩和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股份市场也是投资者进行股票交易和投资的重要场所,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司股份来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