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富邦华一银行怎么样? 我的表姐在华一银行工作,从公司背景来看富邦华一是大陆最大的台资银行,母公司是台湾富邦金控,实力非常雄厚。而且据表姐说富邦华一银行比较看重个人的
富邦华一银行怎么样?
我的表姐在华一银行工作,从公司背景来看富邦华一是大陆最大的台资银行,母公司是台湾富邦金控,实力非常雄厚。而且据表姐说富邦华一银行比较看重个人的工作能力,鼓励能者多劳,虽然是一家台资企业但是对台陆籍员工是一视同仁的。公司有内部竞聘的机制,为有意愿有能力的员工提供展示的平台。还有富邦华一对员工培养也比较重视,内部有各种培训课程、专题讲座,从新人到领导力培训,从金融业务到健康养生,覆盖面很广,内容也很丰富,还提供叫eLearning的在线学习平台,用手机即可登陆,学习、自测、考试都很方便。只要你能力强,工作前景一定是不错的。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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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湾湾故事01|20岁女生来台后满身红疹,“男票”竟……
本篇推送的作者是一位赴台交换生刘同学,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俗称风团、风疹块(与风疹名称相似,但却非同一疾病)。荨麻疹是皮肤黏膜较为常见的过敏性疾病,主要是皮肤黏膜暂时性血管通透性增加而发生的*限性水肿,即风团。风团可以伴有明显的剧烈瘙痒和搔抓。
此病的皮疹表现就像人接触了植物荨麻(Nettle),所导致的皮肤损害相似,故称其为荨麻疹。荨麻疹的发生没有明显的种族及性别差异,各年龄阶段均可发生。
资料来源:a+医学百科
富邦湾湾故事
最近朋友圈被下雪刷屏,你那边下雪了吗?
反正故事的这边没下雪,不仅没下雪,而且最低气温二十几度。你们穿棉袄,这里穿短裤。你要问这里是哪儿?——宝岛台湾
而我们的故事就从女主L交换来台湾说起……
女主L今年大三,像大多数人一样每天过着平凡而普通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件事情的出现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并且出现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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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台湾之后,L和F一起体验了台北的机车,台中的落日,阿里山的云海,花莲盘曲的山路……周年庆的人潮,五月天的演唱会,跨年的烟火,早起看的日出……两个人在一起每一天都是不同的风景,每一天都是不同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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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与监管”研讨会会议综述
文/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2018年11月3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承办,北京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国法学会金融法治沙龙第9期“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与监管”研讨会在苏州隆重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辽宁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三中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来自上海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金融集团、九州证券、腾讯金融研究中心、苏宁金融、京东金融研究中心、滴滴金融等金融实务界人士,以及来自于北京、上海、苏州的若干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实务界人士等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主题为“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与监管”。
研讨会议程分为七个单元,围绕“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基础理论”、“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界定”、“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场准入与持牌经营”、“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防范”、“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责任与解散制度”五大专题展开,主要包括演讲、引导发言、与谈和自由讨论四个环节。在各个环节中,多位专家、学者在会上做了精彩发言,与会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一、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之溯源与探索
(一)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必要性肯认
在证券法的“三公”原则中,公开是首要的核心原则,是证券法律制度的精髓所在。信息披露制度是公开原则的规则化体现,监管者能够通过信息披露机制来更好实现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树立并维护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信息披露制度是保证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制度。信息公开原则是各国证券立法的核心原则,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本途径,是实现证券市场效率的基本条件。一部证券法的发展史,就是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史,是信息披露不断扩张的历史。表现之一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随着我国金融业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力量,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立法亦呼之欲出,在这样的背景下进一步进行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和监管制度完善方面的理论探讨、为立法机关和金融主管部门提供参考,是正当其时且具有重要意义的。金融控股公司并非一个新事物、新问题,但至今未出现相关的立法,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分业监管体制形成的“监管空白”和金融专业的立法人才的缺失,理论供给不足、基础研究不够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他强调,监管不能代替立法,并呼吁各界专家和学者将研究回归到基本原理、基本常识和基本制度,肩负起责任,深化对金融控股公司业务的研究,共同努力将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向前推进。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也在致辞中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打好防控金融风险的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是有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金融控股公司是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讨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当中的理论和实务问题,为国家的相关立法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对包括法院在内的有关部门下一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促进我国金融业良性健康的发展,非常有利。
上海理业投资控股集团总经理李素芬以被监管者的身份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产业和资本的结合,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当中,若无从获得监管者的认可,则将极大的影响公司的业务合规操作及风险控制。故应早日出台针对金融控股公司明确的监管规则,让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有法可期、有法可依。
但也有学者提出了质疑。例如,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徐钢则认为,分业经营模式下的金融监管已经解决了许多原有的法律问题,若金控立法所能解决的问题相比现行监管体制没有超越的可能性,那么立法的必要性就有待商榷。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则提出了两大疑问,其一,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相关的一些规定皆备的前提下,为何要考虑对金融控股公司单独立法?其二,应立足当下金融环境具体考虑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及监管模式。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制定中存在三大难点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曾筱清以“金融控股公司法制定中的难点问题”为题,从立法背景、中国立场和立法中存在的难点三个方面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问题进行了阐述。
曾教授指出,在经济金融全球化、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现代化、金融跨业经营限制极大放松、金融科技兴起等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趋势和普遍规律的大背景下,我国金融领域的立法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我国的国有资本以“投资”、“运营”等方式进入金融业所带来的监管困境。由此,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立法上存在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如何实现对国有资本投资和运用的有效管理三大难点。
曾教授进一步指出,我国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存在一条明线和有一条暗线。明线即大家谈得比较多的“规范金融投资和金融控股的活动和行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暗线则指“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的投资和经营、规范国有资本的准入等具体规定。对于基本原则,则应重点关注统一管理原则、审慎监管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和透明度原则、穿透式监管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四大原则。在法的制定过程中,还应兼顾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以使法律规定更加具有普适性。
针对以上问题,曾教授提出了三点对策:其一,以风险管理(统筹系统性风险管理)为总动员、总抓手,统一思想,破除阻力,打破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格*。围绕这个我们要去把对策找出来;其二,重视机构监管。原来我们老是强调功能监管,其实机构监管被忽略了,功能监管是事前监管,大量的信息是跟功能监管要结合起来的,所以要重视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的协调与合作,要把事前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其三,审慎规划改革的顺序,要处理好**和市场的关系。国有资本投资金融产业与民营资本投资金融产业的关系要处理好。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展望
九州证券副总裁韩开创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进行了展望时指出,立法之本质为寻找矛盾的焦点,先法意,后法条。金融控股公司除了具有一般金融机构都有的风险外,还具备传导性强、关联性强、重复性强、垄断性强等特殊风险,从而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故应立法加强监管。韩副总裁认为,当前金融控股公司立法方面最大的问题在于立法环境(金融环境)和监管尺度。相关“办法”或者“条例”制定的背景,是在混业经营方式下抑或是在分业经营的方式下的立法?该如何监管不至于“管死”金融控股公司?最后他强调,若欲重构金融监管的生态,应在立法层面处理好与银行法、保险法、基金法之间的关系,在监管层面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和现有法规的协调。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陈胜博士在与谈中部分回应了韩副总裁提及的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层次问题。陈博士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为参照物,提出金控公司的相关立法出台后,类似文件的立、改、废程序应如何往前推进的问题。
(四)金融集团的产生源于一定的制度壁垒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丝敏认为,金融业的监管总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市场总是走在制度之前寻找最有效率的做法。金融集团的产生可以解释为市场的自发现象,但有着不同的产生根源。第一类,金融业中间的混合性金融集团很大程度上根源在于对某一些行业过多的监管。过重的监管总是制造监管负担,资本流向那些相对来说比较轻的监管,这类金融集团的产生最大目的是为了规避监管壁垒。第二类,实业进入金融业的金融集团,它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实业界固有的资金壁垒的问题。
高副教授进一步指出,每一类金融公司的产生都有其背后的经济合理性,也有它背后所要解决的制度壁垒。若今天制度根源不变,对于金融集团监管规则来说,仅是临时性的规则而未必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市场总是会找到最适合的替代方式。
最后高副教授强调了监管中的“比例原则”。金融集团有利有弊,不能一棍子打死。风险亦有不同,应区别对待。金融跨业监管更多的是监管套利风险,而实业进入金融是利益输送的风险,互联网金控更多的是技术金融化的法律风险,不同的对象要有更加细致的研究,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
北京市一中院行政庭庭长薛峰则认为,对金融控股公司相关基本概念的探讨应兼顾协调法学和经济学之不同、竞争和反垄断、法律的对接和监管三个方面的关系。尤其应注意,监管重在行政性,兼有金融的特色,但其本质仍为行政行为。
二、金融科技与综合经营背景下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主动、全面
招商*金融集团总法律顾问佟英以被监管者的身份,站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制定的角度,对金控公司的监管思路进行了提炼和概括。
佟总认为,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尤其要对国有金融资产加强金融风险监管。成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一个从管理、从国家层面加强监管的重要的创新性举措。监管应遵循主动监管、全面监管、穿透式监管的监管思路。就监管内容来说,关注的焦点应在于资本充足率、投资比例限制、复杂股权结构下的控制权和并表管理等问题。最后佟总还提出,应关注金融和实业的风险隔离,同时加强产融的协同与融融的协同。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陈胜博士认为,穿透性原则能否真正施行需进一步讨论。在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时要处理好防止股东滥用控制权及监管要求的补充资本之间的矛盾,强化监管的协调性。《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新老划断”的原则可能有悖于传统的“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二)危机推动型监管催生金融控股公司试点的出现
苏宁金融集团风险中心总监孙骞重点分享了对金融控股公司试点的看法。孙总监指出,中国的监管基本上都是危机推动型的,现在实行金融控股的试点与今年的金融形势密切相关。监管政策的目标是稳定和不能发生系统性风险,监管要围绕这个底线思考和完善,应重视的主要是是风险问题(风险隔离、风险自救)、股权结构明晰问题和以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以衡量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应对互联网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专门立法和专项监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赵磊围绕“互联网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逻辑”进行了引导发言,指出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和发展并非孤立,而是与整体的产业发展、实体经济发展是融合在一起的。IT产业的发展和普及使得金融控股公司得以大量扩张。
赵磊对《2018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划分的五种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进行了介绍,互联网企业为母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即属于其中之一。互联网金控与传统金控相比,具有如下优势:其一,底层的技术的支撑;其二,可以快速地通过大数据的云平台来实现信息共享;其三,移动互联的优势。
最后赵磊指出,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与监管要有大格*、大视野,应抓住未来的发展趋势,将技术监管与金融监管区分。一方面要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对于其技术创新业务也要给予一定的发展空间。应对金控公司进行专门立法和专项监管,要重视其对未来中国金融板块和金融格*乃至世界金融格*改变的影响,提前做好预防性的工作。
对互联网金控的监管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认为,监管应循序渐进,在目前监管体系尚未构建完善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是一个更难、更重大的课题。
(四)多头监管是一个普遍性问题
华夏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周永华认为,全球的主要国家在日常的工作中均面临多头监管的问题。如美国的美联储、货币通署、联邦保险机构、消费者金融保护*等,它们都能对我国在海外的银行机构进行检查、罚款。故多头监管的问题在全球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但总体的趋势会越来越规范、公开、透明。
北京市三中院执行*法官刘兵则指出,行政监管部门过多,一方面容易导致监管责任推诿,另一方面会束缚金融控股公司企业的发展。金融控股立法要解决分业监管模式这一问题,应当通过立法合并、消除不必要的行业监管、行政监管,达到上位法层面的监管。
三、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与监管
(一)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央地金融分权应引起关注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首先围绕“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监管主体”提出了四个问题:其一,目前我国处于分业监管、机构监管为主,以混业经营和所谓的功能监管为辅的情况下,现在脱离机构监管是不现实的,混业应尽量采取一致性的操作;其二,大量金融问题其实是由非正规金融引起的,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之间存在差距;其三,中央金融和地方金融这个二元结构的变化,同时还有数字金融、虚拟金融、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间差距;其四,立法层级问题。
李教授随后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有金融企业控股的和非金融企业控股两类,就准入监管的形式和监管主体的选择来看,应首先厘清金融控股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再行思考其是采用备案制、审批制、核准制还是采用报告制进行监管。针对二元金融体制下的监管权的分配和监管主体的选择,应转变“金融是中央事权”这样一个固有观念。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国家调控和监管已经从过去的中央事权,转为“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中央赋予地方**相应的监管职责,仅对地方的金融监管进行纠偏。目前各地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就是个典型。
李教授最后强调,虽然金融机构已多元化,但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目标的选择不应过分多样化,其应从风险控制角度出发,牢记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目标在于防范风险。
腾讯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建认为,从***文件中能够看得出,中央逐步赋予了地方人民**一些管理权限,但对地方来说可能存在不公平的倾向。中央监管机构认为自己可以管理好的事情,便没有必要交给地方,而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地方维稳相配合的案件,则需要地方出手进行监管。地方扩权是改革的事实,也是非常适当的。最后刘副主任提出,应以行政许可方式颁发牌照,并进一步思考是否存在能完全抑制风险的更优的监管模式。
(二)台湾地区金控集团运营及监管值得合理借鉴
京东金融研究院研究员何海锋以台湾富邦金融控股公司为例,系统介绍了台湾地区金控集团的运营与监管。他指出,台湾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出台于2001年,当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并购对银行、证券、保险三种事业进行联合运营,金融机构之间的兼并和收购由此加剧。台交所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以金控公司为主体上市的,金控法也成为台湾的一个核心的法规。其目标在于“合作振兴”,而我国出台金控监管办法的背景是要清理规范金融控股集团。
何研究员进一步介绍,台湾金融控股公司富邦集团的运营有七大特点:第一,从历史发展来看,它经历了从分业到多元化再到金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也经历了民营资本从不能进入金融业,到少部分进入金融业,再到全面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过程,而大陆可能是相反的;第二,从富邦金控的性质来看,它属于纯粹的金控公司,靠持股影响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从而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调配和统筹,是纯粹的金融控股;第三,金融和产业之间的协同。富邦金控总体上是纯粹的金控,几乎涉及到所有的金融牌照,但其背后的富邦集团拥有多元化经营的背景,他们之间有很好的协同;第四,富邦集团的各个金控都有自己的核心业务,能够在跨业的基础上,避免资源过度分散,避免同质竞争从而保证一个合理的核心优势;第五,管理方式上,台湾的金控公司普遍采用“事业群”的方式,进行子公司之间的,特别是对相同类型公司之间的协调;第六,注重体系内部的交叉销售;第七,公司内部的风险防范较有特点,不但关注流动性风险、保险风险、信誉风险还有信息风险等等,还对科技风险、气候风险给予关注;第八,金控与**间的关系更加独立。
何研究员还指出,台湾金管*上半年对金控公司的监督执法存在法令遵循、母公司的监督管理、子公司的治理、利害关系人管理和风险管理等主要缺失。虽然两岸的金控立法和监管的语境不同,但台湾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无论是立法、经营监管还是处罚都有值得借鉴和参考的地方。
(三)金融控股公司市场准入与监管尺度
滴滴金融法务总监王志刚认为,我国目前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是“遍地开花”的,无论是否“持牌”,是金融控股公司还是金融服务机构,都已大规模进入市场。故应进一步思考设置市场准入的目标,首先要维护公共利益,其次禁止关联交易及风险感染的发生。监管应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对症下*分类监管,同时应明确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边界。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施天涛则指出,所谓的金融控股,尤其是实业性的金融控股,在现实中大量存在,而我们的监管过于僵化,完全与监管的市场化理念与性质相背离。
本环节主持人、北京市一中院行政庭薛峰庭长认为,晋商的“票行天下”正是由于监管过严而逐渐衰弱,这是中国历史上非常有名的金融监管案例。同理,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不应过严,同时应注意监管与司法的衔接。
针对以上讨论,上海银行总行副行长崔庆军从银行实务的角度出发,提出金融的核心应为风险经营,金融监管应有侧重点,金融控股公司不应因监管的“松”而泛滥。
四、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防范及法律责任的关注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唐海燕主任认为,对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的要求应该是最为严格的。现有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对关联方的识别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主要是以股权为纽带的关联方,包括股东、与该机构同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的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主要法人股东自然人及近亲属、直接间接控股的或其他组织;第二个就是以管理关系为纽带的关联方,包括通常说的董、监、高及其近亲属、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组织。
唐主任还对境外法律法规对金融控股平台关联方的界定进行了介绍,并指出由于涉及到的法系不同,境外法律对金控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多以案例形式出现,其也存在着股权关系、控制关系和管理关系。但同时应注意,它也会有一些规定,就是说它以事件为要求的情况也会比较多。所以,境外对关联方的识别常常会将事件或者利益的影响加入考量,这一方式是否适用于我国仍有待思考。
唐主任强调,考虑到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持股关系,以及准确识别关联方对规范和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重要意义,在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关联方界定时,宜采取严格、全面原则,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风险传递的利害关系人均纳入关联方接受监管。同时,基于金融控股公司的“跨业经营”特征,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方界定需要充分重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
(二)“经济人”假设下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可考虑引入信义机制
复旦大学法学院许凌艳副教授以“金融控股公司系统性风险防范的法理研究”为基本出发点,指出金融控股公司内部之间往往通过持股或者是交易,形成了整体性复杂的关系,容易引起整个金融集团的波动,进而影响系统的稳定性。为了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各国规定了加重责任。加重责任具体体现在资本维持承诺、力量源泉原则、银行关闭政策、交叉担保条款、资本恢复方案、信息披露的加强等方面。许凌艳副教授还提出了两点思考:第一,我们应该扩张法律上的人格,把经济人的人性假设扩大到具有利他属性的社会人;第二,引入信义机制。将其私人利益的保护机制,扩大到金融业共同体的信义法律关系的合作进程中。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赵吟则指出,可以用“信义”这个概念来架构我们整个商事交易的框架,规范上市交易的行为。从违反信义义务可以延伸到违反勤勉义务、违反忠实义务、民事上的合同或侵权责任、以及相应刑事处罚。学者需要反思现有制度的不足、以及现有制度如何完善的问题,而非层层加码、不停制定新的规则。
(三)结合美国经验看金融控股公司中银行股东的加重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伏军以“金融控股公司股东增强责任评析:美国进路与中国实践”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他首先提出了:金融控股公司(FHC)本身要做什么?什么样的人有权力或者可以设立监管?FHC能设立什么样的机构,其对旗下设立的机构(子公司)承担什么样的义务,特别是银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加重责任?三个大问题。
伏教授认为,当谈到股东加重责任的时候,无论是美国的《多德弗兰克法案》还是台湾的《金融控股公司法案》,都规定了银行的股东要承担双重的义务,一个是一般的初级义务,另外一个是在银行出现失败、财务风险的时候予以救助的义务。美国的银行控股公司基于控制,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这种义务称为“力量源泉的义务”。但是这一情况发生过一些变化。在1989年的《美国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加强法》中,交叉担保条款出现并在法律上确立了银行股东的非有限责任。但针对它的正当性的讨论一直都没有结束。
伏教授随后介绍了中国的实践情况,指出我国目前虽无立法,但在2013年,银监会曾出台商业银行指引,其中规定了主要股东有义务保证银行资本不足时,提供额外的资金,且要求商业银行在章程里规定,主要股东应以书面形式承诺向商业银行提供救助,但这一做法存在缺乏上位法的支持、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加强银行股东的责任中“股东”的定义范围过宽等问题。
最后伏教授指出,应加强制度设计,提高责任承担制度的可操作性,并坚持立法先行,为解决金融控股公司领域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就“股东应以书面形式承诺向商业银行提供救助”这一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指出,若该合同为单方允诺,则其效力存疑。复旦大学法学院许凌艳副教授则认为,现代契约理论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古典契约和新古典契约传统性和相对性的视角,诸多合同在成立时不完全拘泥于交易方之间的允诺。在现代的大型社会中,众多复杂的交易关系亦不以允诺为核心。在金融合同关系中有时会界定成信义关系,其实质上已经冲破合同,而直接以关系为确认。苏宁金融集团风险中心总监孙骞则认为,该合同与生前遗嘱存在相似之处,大股东在向监管机构证明其有自救能力时,其间可能存在非复合的处置计划。
(四)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处理的对策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晶则围绕“金融控股集团中危机金融机构的债务重组——给予‘单一入口原则’”这一主题,指出金控集团当中的某个金融机构出现危机时的重组或者自救有其特殊性。基于“资本吸收损失”这一原则的角度,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为了行使《弗兰克法案》所赋予的有序清算的权力,把“力量源泉原则”改进成了“单一入口”的危机金融机构处置方式。所谓的单一入口,即当金控集团当中某个或者某几个被视为是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出现危机时,将危机金融机构损失直接上移至顶层控股公司。
杜晶副教授还提出了三点困惑:其一,债务重组模式的合理性、合法性的问题;其二,司法机关如何参与到这种金融机构的债务重组模式当中去,充当债权人的利益保护的最后一个关卡;其三,国家若采用或考虑适用“单一入口模式”,谁有权力启用这种强制性的债务自救和债务重组。
南京大学法学院曾洋教授从背景、关系和目标三个角度切入,认为在共享背景下,完全隔离机制无法适用于金融控股体系,而应当有一定程度的互通,且互通的界限需要进一步研究确定,应进一步讨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和目标。
执笔人:邢会强、杜晶、陈宝妮、王雨婷、周捷、刘宇、王奔、王旭升、杨星、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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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教授独董“点赞”*ST凯迪,学生质问老师:请给我们说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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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统计,*ST凯迪(000939)整个燃料欠款有20亿元左右,牵涉数万名农民。公司何去何从不仅关系到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更关系到20多位燃料客户代表的数以万计农民、公司6000名员工和大量金融机构的利益。
● 截止去年底,*ST凯迪有息负债余额为245.70亿元。截至今年7月25日逾期债务共计31.71亿元,公司净资产为106.3亿元,逾期债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82%。
“2017年公司开了22次董事会,没有一次现场会,全是通讯开会。你们独董都投了赞成票,我要问在坐的独立董事,你们要摸良心说话,你们真正做到了勤勉尽责吗?
“公司搞成这样,你们今天述职还在说大话,说好话!”。
这是2018年8月3日发生在*ST凯迪(000939)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的一幕——避重就轻式的陈词滥调、走过场式的述职报告最终激怒了在场的中小投资者,连珠炮式的质问,直指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更是遭到“炮轰”。
独董遭中小股东炮轰
这场耗资巨大的会议在武汉郊外一家酒店会议室召开。酒店门外,几百名警察和保安戒备森严;而门内,则火*味十足。
*ST凯迪自7月2日复牌以来,在经历连续24个交易日跌停板之后,当天总算打开了跌停板。但它的未来却很难预测——
截止去年底,*ST凯迪有息负债余额为245.70亿元。截至今年7月25日逾期债务共计31.71亿元,公司净资产为106.3亿元,逾期债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82%。
初步统计,*ST凯迪(000939)整个燃料欠款有20亿元左右,牵涉数万名农民。公司何去何从不仅关系到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更关系到20多位燃料客户代表的数以万计农民、公司6000名员工和大量金融机构的利益。
令人诧异的是,公司独董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却认为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以致于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甫一宣读完,主持人忙着要参会投资者赶紧填写表决票。这时,一位女士清亮的声音,一下将全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她是一位从上海赶来开会的投资者。
“即将就任独立董事的沈烈老师,因为您是中南财大的专家,为什么在凯迪生态重重危机的时候,你可以宁愿冒着个人巨大的风险,即将出任独立董事,在您就任的期限内,作为财务方向的专家,告诉我们这些投资人,凯迪生态最坏的结果是什么,是今天开板的一块四毛二么?还是最后血本无归?请给我们一些真话!”
来自方正富邦的投资者代表也说:“按上市公司规范指引的要求,今天备选的董事候选人,在备选的时刻是要作说明的,而今天股东会的程序当中,这点恰恰是没有的!”
“公司昨晚突然发了一个重组的公告,我一一问你们。你们两个独立董事投了赞成票,你们愿不愿意将来这个事完成不了你们要负责任?将来追责你们能不能承担这个责任?你们今天一定要在这里表态。”
“投赞成票的徐长生独董,你为什么投赞成票?你做了尽调没有?对所有参与的几家做了尽调没有?对中战华信做了尽调没有?他们给你们提供什么材料,你们就认可什么材料?为什么不多问几个为什么?这就是独立董事履职尽责?”
坐在斜对面的徐长生,低低地说:“你说的这个,是有道理。”
“我提醒你,九月三十号是一个大限。你知不知道,中战华信是个什么样企业?有没有负面消息?资金到位没有?来自于何方要去向哪里?”方正富邦的代表不依不饶,继续质问徐长生。
徐长生代表三位独立董事当天在股东大会述职。*ST凯迪原有三位独立董事,有一位独董厉培明已于今年5月辞职。徐长生和张兆国分别是华中科大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教授。
“从去年底到现在大半年,公司重组谈了N个方案,一直没有结果。怎么样挽救公司,重组是关键,资产处置是第一步。这个方案出售三个资产包,40多个亿,有了40多个亿,还一部分给债权人,资产解封,电厂才能运转,整个公司就走上一个好的开始。所以我们投了赞成票。”徐长生简单回答了一下投赞成票的理由。
令人啼笑皆非的错误
*ST凯迪号称全国最大、拥有全球领先水平的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生物质发电企业,2017年巨亏23多亿元。自今年5月7日出现中期票据兑付违约后,公司债务危机全面爆发,100多桩诉讼缠身,公司资产被反复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旗下47家电厂,仅有九家还在运转;公司经营性回笼资金几乎没有,经营几近全面中断,总部办公经费已近枯竭。
这家号称打造中国“精准扶贫样板”、最具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日前已拖欠数千名员工工资和社保六个月,还欠上游燃料供应商的燃料款20多亿元,全国许多地方数万农户受到波及,其中,就有不少是当地的精准贫困户,他们依靠电厂脱贫的希望已成为泡影,相反有许多农户因燃料款拖欠而陷入贫困的绝境。
“我建议各位大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都要发表意见,自己的利益不来维护,任人宰割,这是不行的。”方正富邦的代表话音刚落,会场的掌声响起。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代表在发言时首先提出质疑:为什么*ST凯迪大股东代表陈义龙没有出席股东大会,他是这次股东大会将要选举的候任董事,按照规定,应该出席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监高履职方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代表继续发问。
*ST凯迪大股东阳光凯迪凌驾于公司之上,监管部门和审计机构都明确提出了这个问题,但独董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却认为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请问独董,是怎么审查公司内控的?公司内控到底是什么状况?独董是否发挥作用?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代表指出,公司2017年报第32和33页有关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的大部分内容,与公司2016年报一样,连“经营计划”也与2016年报的内容一样。请问公司董监高,是否认真审阅过年报?
年报中出现这么明显的错误,竟然没人指出来。更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三位独董的述职报告中,表述参与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内容中均称:“2017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在《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指导下,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监督、沟通与核查,通过现场考察、会议沟通等方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阶段,确保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其他的投资者也加入了质问。主持会议的董事唐宏明表示,投资者提到的问题在深交所给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大部分都提到了,公司正在准备回复,大家到时可以看这个回复。
手记:“花瓶独董”何时休?
一家A股上市公司,2017年一共召开了22次董事会,都是以通讯方式召开,现场召开为“0”!
这,听来难以置信,却又偏偏在*ST凯迪发生了。十几年前,笔者就曾关注过一家上市公司的独董沦为“花瓶”,唯大股东是瞻的事例。今天,这一残酷事实告诉市场,“花瓶独董”从未绝迹,今天的“花瓶独董”又是怎样一副模样?
是*ST凯迪的董事会成员远隔重洋,一年难见一面吗?不是,号称国内生物质发电行业老大的*ST凯迪,主营业务都在国内,而且公司两位独立董事上班的学校与公司办公大楼相隔不到5公里,开车十分钟即到,骑个共享单车也不超过半小时。
两位独董都是华中科大的资深教授,专业造诣勿庸置疑。但翻看他们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一次现场会议都没有开过,却说自己勤勉尽责;全部是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却说自己积极参与讨论;年报中明显的错误都没看出来,何来“认真审阅”?仅从这些细节上,可以看到,至少,他们担任*ST凯迪独董,缺乏最起码的职业操守,否则,*ST凯迪也不至于沦落至此。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在*ST凯迪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向独立董事徐长生当面发出质问的股东代表,曾经还听过徐的课,正如徐长生自己所说,这是学生质问老师。此景此情,斯文扫地,情何以堪?师道尊严,何存?
正如一位投资者在股东大会上所说,一个企业是不会一天就变坏的,一个好企业为何今天走向深重危机?没有正常健康的公司治理,视法律为无物,任意践踏规则,把上市公司当作大股东的提款机,哪怕从事的产业再有前景,依然只会开出一朵“恶之花”!
近几年*ST凯迪的公司治理严重“出轨”,审计机构连年出具年报非标意见,违规不断,管理失序,耗费巨大社会资源却搞成巨额亏损。这样的公司,也正如一位债权人所说,中国的上市公司他所见几百家了,但象*ST凯迪这样的,太异常了,简直是一朵奇葩,就是一朵畸形土壤里开出的“恶之花”。
不说假话,是做人的基本底线。独董只知道举手赞成,丝毫没有起到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不是作恶者本身,就是作恶者的帮凶!如果任由这样的独董“游戏”资本市场,资本市场难有清朗。如果不把这样的独董清除证券市场,不让他们得到应有处罚,建设一个健康持续发展的资本市场就是一句空话!(完)
编辑/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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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富邦公司怎么样?
我是个新来的菜鸟,还没到海校报名,更不用说出海了.所以我下面发表的东西是我平时跑个大网站收集到的资料:以下是船员回来反映不好的公司中介黑名单:1上海隆卿2大连WLD船务有限公司.3南通福尔特船务发展有限公司4上海申满5武汉兴盛洋6南通吉姆船务7太仓市浏河新盛船务公司8南京赛海船务公司9大连靖海船务10和宁公司11青岛S*船舶管理有限公司12厦门海隆黑公司13大连中海(林镇海),14大连国际(刘希庆)15大连WLD其旗下的管理公司叫大连德顺MASTERWLL.16大连海达,17大连啊达尼(上船下船领工资都要到公司去,不给报销路费,有时候无理扣工资)18武汉泓泰19武汉东海岸,20武汉南海,22武汉安信,24武汉皓海25武汉宏泰,26武汉海*27武汉高赢28武汉凯元盛,29武汉益运30武汉万通31上海大泽32大连英航33上海伟马34上海华洋(与上海申满狼狈为*)35上海中海(顾船长)36南通威龙船务37南通威龙船务38厦门QMC39厦门圣洋船务40厦门海隆41青岛中鲁海运公司42青岛和易43青岛华洋,45青岛上远,46泉州港翔47泉州兴航船务48泉州东升49唐山宏宇50福建国航(王炎平,夏春林)51河北远洋(对学生黑,对外聘船员还可以),52盐城中海,53石家庄远帆船务54沈阳鑫淼船员信息公司55沈阳铁西56马尾华荣海运,57南京永正58南京锦泽59南京福尔特60南京乏洋61南京赛船船务公司,62烟台远通,63天津海星,64太仓市浏河新盛船务公司65立盛职业中介有限公司66江苏远洋,67中外运68诺航(上面13-68信誉不好的,黑心的,皮包的,骗子的公司.下面68-72是破船,沙滩船,危船,管理混乱公司名单上面也有这样的重复的我就不点名了)69上海顺赢70上海阿达尼71上海宏北国际72大连金信73注:南通福尔特改名叫"四海船务"了74福建和宁75青岛市鲁信船舶管理(薛宝玉)薛宝玉我给个+号,76北京亚泰77大连正滕78江苏省射阳县海运公司(孙锦州)(工资3个月一发,据说工资底点)个人认为别的没什么,周俞打黄盖的事工资自己订的怨谁啊.给轻度评价)79天远80福建轮船总公司(这个公司据说工资底点,但是员工素质好.本人认为也不属于这个行列内的,不怕工资低点的朋友可以去)81大连新航国际82北京亚泰海事83日照福海84江苏远东(5个月没安排毕业生上船)*85青岛大通(工资6个月一发)86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87福州瀚兴公司(五星公司)总经理郑文和(传说是个流民公司)88大连五泉(工资3-5个月一发)(不签合同,考察1-2年没说法,工资低,没保险,下船要退违约金培训费,伙食费,和给报销的路费)89福建漳州轮船公司(据说进公司不签合同,也不叫离开,离开说要赔钱(估计高额的赔偿金)90青岛泰和(或是泰昌和)刘经理91南通领峰船务公司,92大连弈鑫船务(刘弈懂晓媛)93天津跨洋94福州万福95-97(武汉H泰武汉东*岸武汉N海武汉兴*洋武汉A信上海L卿上海D泽上海W马上海S满大连威*德南通威L船务以上是网友没直接点名的公司)98苍州运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现在名字北京华远富邦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带+++号的大骗子,绝对BOSS级骗子公司)99泉州海景海航船舶管理服务公司(张龙)100梧州盈运(学校总体素质不高,以圈钱为主.个人不给予评级.)
【人才发展高峰会(七)】陈昭如:HR的使命是要运用创新科技提供高效服务
富邦金控人资长、资深副总经理陈昭如在高峰会上分享
富邦一直致力于成为亚洲一流的金融机构,我们的主要业务据点也都在亚洲,包括除台湾之外,在香港、越南、新加坡、韩国、大陆都有业务布*,同时业务模块很多,除了保险、银行、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还涉及电信、不动产、媒体等多个产业,所以我们在跨界、可能跨国的营运人才发展的时候,有一些积累的经验可以分享给大家。
一、混业经营背景下富邦金控的人力资源体系
曾经在很多场合,大家都很好奇富邦是怎样在管理自己的人力资源。其实,我们有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从金控层面讲,整个旗下的HR由人资处来统管,但是在金控、在银行,在其它单位,大概有好几百位HR的同仁一起在做人资的工作。金控人力资源处的目标有四个:一是强化亚洲一流金融机构雇主品牌形象;二是建构跨国区域型人力资源管理运作体系;三是运用创新科技,推展高效能人资服务;四是营造友善职场,成为幸福企业标竿。
我们的使命就是吸引、激励、培育、发展、留住、蓄积企业永续经营之人才资本,我们的目标也很明确,就是要成为亚洲最具创新力的人资单位。
现在,大家都提到未来要跨界,要拥抱科技、拥抱改变,做好自己,我觉得讲的非常好,富邦也一直在提倡HR的使命是要运用创新科技,提供高效能的HR服务。富邦金控的人力资源处的组织是这样安排的,后台的支援大概有:薪酬支援、人资行政、人才发展,人才发展的工作方面,人才训练是一个共性需求;前台的服务部包括:事业服务部和海外事业部。
前台的服务,像每天大家有大量的需求,包括:招募、聘雇、留用、解雇等等,这些工作都由事业发展部站在第一线,提供面向全部事业单位、人寿、证券等等各版块的服务。海外事业部也是,下属公司如果牵涉海外事业人才的布*,包括令大家很头痛的像薪酬,怎么安家,怎么样让他有一个安心的工作环境等等,所以我们设立了海外事业部这样一个专责单位,跟会计事务所跟税务单位有一个很好的配合,提供给同事最好的服务。
二、训练发展分流并进的人才培育体系
我们在训练发展和人才发展上面主要是这样的想法,富邦金控与下面各专业子公司分流并进。在金控人才发展部我们负责共通性人才培训的设计和推进,包括预算的争取和实行等,主要做什么呢?像核心价值的推动,内部讲师的训练、多元发展制度建设等。而像下属的人寿、健康、产险各种各样的子公司,他们负责专业技能、法规、销售方面的训练。但是怎么样让每一个管理人员,从基层、中阶到高阶都可以清楚的了解公司完整的管理价值,这个也是非常重要的,不然的话可能不同分支点的主管教出的员工就不一样,所以我们现在也有做所谓主管训练的部分,由金控统一发展一个共同的培育体系。
三、富邦金控人才策略重点计划
我们金控整个集团在人才策略方面的重点放在:储备、培育、发展和环境四个方面。
人才储备方面。第一是通过产学合作,帮助我们找到好的人才。比如,我们与台湾的台大、正大、清大、交大开展金融课程方面的合作,由学校和富邦共同负责课题研发和授课,金控常常安排专业的高阶领导去授课。在推动金融课程合作的过程里面,我们也提供实习的机会,让这些研究生,或者大四的学生在上学的时候可以透过到银行证券,特别是证券最近有很多网络下单、网络的分析等等,我们开始大量运用金融合作的课程跟产学合作的方式帮我们找到很好的人才。
学校的项目非常多,包含学院的合作,经济讲堂,还有富邦两岸的金融研究中心,在北大光华学院和北大国发所,我们也提供奖学金的方式来协助两岸学术的交流,希望通过这样的合作让大陆的学生,让台湾的学生可以认识更多的富邦,让大家在毕业之后能够考虑可以来富邦工作。
再谈一下富邦储备干部的征选,前几年我们重点在银行实施储备干部计划,每年都找20位相关MBA的学生,目前也开始跨界找很多资讯科技的学生加入我们这个储备干部,储备干部几乎是百分之一的中选率,要经过一个比较长的严谨的筛选过程,比如像个案的演练,观察他在职场合作的行为等等,最后都是由董事长亲自面试,所以富邦金控的储备干部也做出了口碑。
这几年我们在保险业务领域也开始启动储备干部计划,大家传统的都是把很多的职能分的很详细,像精算、保单、行政、作业部门,其他80%是放在业务部队的建构上面,但有时候我们发现当要开始跟别的国家谈战略合作,甚至谈并购的时候,你要派出中阶干部时,就出现了有管理经验的人才开始有捉襟见肘的现象,所以过去3年我们也把储备干部计划带到人寿公司来,富邦人寿目前成果就很好,在韩国现代人寿的收购过程中我们开始就派了很多的中高阶干部过去。
针对储备人才,除了大家常听到的跨部门轮调之外,我们都会安排在第二年到我们海外的分公司参加演习的轮调,比如说到香港、越南、泰国这些地方我们的分支机构,这个也是一个重点。如何对他们进行考量?也都是定期的通过报告,每年大约刷掉2、3个,他们没有办法适应这样的压力,所以说储备干部是一个很重要的长期培养我们中阶干部核心训练的计划。到目前为止举办了12届,留人率大概是6成。
我们还有一个基层储备管理的计划,可能很多人没有MBA的学历,没有硕士生的学历,他进来2、3年之后,我们发现他表现的非常好,所以我们给他另外一个管道,也是透过所谓的Panel的线上测验评量他的人格和特质的适应性,然后进入面谈,每一年我们在不同的单位评选将近100位基层储备的主管,比较特别的是我们会要求他们有公益服务的认证,我们希望每一个同事,都可以把我们的期望回馈社会的观念深入到大家的每一天里面,所以我们把公益服务当成你要通过储备基层主管计划的一个很重要的要求。
人才培育方面。重点介绍一下管理竞争力的训练。我们针对不同阶层的主管都要求不一样的职能,富邦内部通过做完整的职能调查,亲自跟不同的BU的董事长面谈了解,他觉得高阶的主管需要什么职能,中阶需要什么样的职能,基层的需要什么职能。很有意思的是每一家的BU讲出来的还不太一样,经过多次的访谈跟了解,我们把它形塑成目前看到的这样,基层主管、中阶主管、高阶主管,我们统一了一个能力框架。并顺应组织发展,规划一系列领导力进修课程,让主管能具备前瞻思维、实时掌握趋势,共同促进成长动能。
自2003年起,富邦发起MIT进修计划,希望经由跨文化、产业人才的交流及学习,培养具国际视野的管理人才。每年送同事带职带薪出去进修,带职带薪是说他台湾的薪水也有领,去的学费、住宿、机票都是我们来负担的,所以这个是相当昂贵的,可是我们觉得非常的值得,像MIT是以创新和科技发展为主,所以这两年我们派出去学习的人员,回来后马上带动我们很多计划的推行。
讲师培训制度我们也很重视,像人寿、银行业务分支机构这么多,每天、每个月、每一周都有很多大量的训练,所以我们花了一些时间和资源来鼓励内部的同事申请当讲师,他们一旦通过训练之后,我们也会给认证、给他很多的记功等等,鼓励大家参与内部讲师的培训制度,目前我们内部提供了好几百位的认证讲师。
人才发展方面。因为富邦是一个很不一样的集团,除了金控之外,我们还有最大的电信集团要去建设,那如何去突破一些疆界,我们成立了一个创新科技办公室,由跨集团各个子公司派出更好的人,由董事长来领导,直接来督导创新科技办公室,包含一些新的投资,到国外积极的找一些新的创新科技,甚至跟同业谈新的合资计划,我们通过这样的方式,把我们最好的人放进去,这个也是一个人才发展计划的实施。
我们通常会在内部做一些形式很活泼的竞赛,鼓励同仁把他们的好的想法讲出来,有的时候他们的点子不见得是马上可以用的,但是通过这样的过程,增加大家对Fintech上面重视的一个程度,很多跨界的安排、交流、参访随时随地都在做。同时,通过MIT计划引入麻省理工学院在线授证课程,掌握国际关键趋势,连结MIT专业人才网络。我们还跟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了一个金融产业领袖培训计划,主要面向高阶主管。
最后谈一下关键性人才计划性轮调,每年金控都会呈报大概100位左右的名单,这个名单需要让董事会审核,这个名单上的人员,除了薪酬上面有特别的待遇跟追踪之外,我们也希望能给他不一样的视野,所以针对关键人才都会有计划性的轮调,或是跨公司,或是跨部门以及有一些专案工作的指派。
除了培育与发展,我们也十分重视营造幸福职场环境,除了在职场建设中给予员工温暖和关怀的感觉,我们还十分注重员工的感受,经常做员工满意度调查。谢谢大家。
以上内容根据活动现场速录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感谢本次高峰会支持协办单位:德勤咨询、阿斯利康、上海易知、东财在线、CC视频
商务合作请联系赵云/金京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怎么样
你问哪方面?
富邦财产保险有刑操限公是传销么?还是什么公司?急。。。
您好,富邦财险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通过后,第一家于大陆核准设立的台资保险公司,由台湾富邦产物保险公司与富邦人寿共同出资人民币4亿元,2010年于厦门成立总部。这是一家保险公司,并不是什么传销,希望对您有帮助
有没有人知道深圳富邦天际科技这个公司怎么样啊?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