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投备案条件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条件 个人合伙人的抵扣政策 备案方式及流程 备案管理部门的把握条件 根据
创投备案条件
-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条件
- 个人合伙人的抵扣政策
- 备案方式及流程
- 备案管理部门的把握条件
根据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创投企业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条件
初创期创新型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个人合伙人的抵扣政策
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备案方式及流程
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管理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备案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
备案流程如下:
- 提交备案申请。
- 备案管理部门审查备案申请。
- 备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备案申请。
- 持续监管已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
备案管理部门的把握条件
备案管理部门应当遵照《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把握备案条件。对存在经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一律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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