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托产品有哪些(【独家】拆解“灰色”互联网信托)

admin 2024-01-05 19:07:26 608

摘要:【独家】拆解“灰色”互联网信托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14期 7月15日出版 作者:姚崇慧 南湖互联网金融学院学术研究组主管 1、目前,互联网信托有四种主要业务模式——互联

【独家】拆解“灰色”互联网信托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14期 7月15日出版

作者:姚崇慧 南湖互联网金融学院学术研究组主管

1、目前,互联网信托有四种主要业务模式——互联网信托直销、互联网消费信托、基于互联网理财平台的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和信托拆分。除了互联网信托直销外,其他三种模式在合法合规方面均存在一些争议性问题。

2、对互联网信托发展提出四条政策建议:一是制定完善的消费信托监管政策;二是界定信托收益权拆分及转让的合规性;三是建立完善信托受益权流转的配套制度;四是对信托受益权的质押,填补相应的法律空白。

3、建议投资者在短期内应谨慎选择互联网信托产品。

互联网信托是在网上运作信托业务,包括通过网络签订信托合同、查询信托信息、转让信托产品等。尽管互联网信托是2015年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所认可的一种业态,但因为信托具有私募属性,与互联网的公开、涉众性存在着天然不匹配,所以与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相比,互联网信托的发展相对滞后,至今并未出现相对成熟的、大面积推开的业务模式,反而涌现了不少争议性问题。

目前,互联网信托有四种主要业务模式——互联网信托直销、互联网消费信托、基于互联网理财平台的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和信托拆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除了互联网信托直销外,其他三种模式在合法合规方面均存在一些争议性问题。对此,个人投资者需要对相关业务模式予以甄别,提高风险意识。

互联网信托的四种主要业务模式

在实际操作中,信托产品的销售一般要求投资者面签并提供身份证明。2015年12月,中融信托开通了首个视频开户和视频面签系统,实现了真正的互联网直销。目前,包括中信信托在内的多家信托公司均能够提供网上视频签约。除了网上签约外,信托公司的直销平台还提供产品推介、账户管理等多层次服务。

不同于银行及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缺少营业网点,销售能力受限,搭建自己的直销平台则开辟了新的销售渠道并减少了对第三方平台的依赖,合规争议也不大。因此,互联网信托直销有望成为互联网信托在近期的主流业务模式。

消费信托连接投资者与产业端,既为投资者提供消费权益,也对投资者的预付款或保证金进行投资理财,从而实现消费权益增值。互联网消费信托指借助互联网手段发售的消费信托。互联网消费信托的创新在2014—2015年较为活跃,2016年之后随着监管趋严,热度下降。互联网消费信托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信托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推出互联网消费信托产品。2014年9月,百度联合中影股份和中信信托推出“百发有戏”,通过百度金融中心和百度理财APP进行发售。2016年下半年,中信信托与蚂蚁金服合作推出消费信托产品“乐买宝”(目前已下架)。该产品当时在支付宝的界面中供消费者操作,依托网购平台与商家对接。

这些消费信托产品与传统信托有较大差异(传统信托的私募特征明显,一般面向高净值客户,投资金额较大)。这些消费信托产品多未采用集合信托的结构,而是面向广大消费者,具有客户众多、小额分散等特点。这种产品结构可以回避《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100万投资门槛、投资期限至少为一年,以及在宣传推介和发售等方面较为严格的限制规定;但由于目前尚未有针对消费信托的监管文件出台,这种在监管空白领域进行的业务创新,面临较高的合规风险。

这些消费信托产品基本都包括两个信托关系。一是消费权益信托,二是资金信托。消费者在购买消费信托产品后,享有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权益,同时支付的款项作为保证金或预付款,由信托公司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管理,获得的收益以现金或为消费权益增益的方式回馈给消费者。然而,消费信托产品中的资金信托关系较易引起合规问题。一般认为,如果消费信托产品投资收益用于消费权益增益,则可将其归类为事务管理类的消费信托,法律关系相对简单。如果投资收益以现金形式回馈给消费者,则会形成资金信托关系,可能面临较为严格的集合信托监管。

总之,这些互联网消费信托产品由于市场接受度、合规性、业务逻辑和盈利能力等多方面的先天缺陷,多呈“昙花一现”的特征,尚未能形成持续、成熟的商业模式。

在实际操作中,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多是通过互联网理财的形式进行,并在资金端实行小额化。但由于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在法律上仍属空白,在合规方面较为模糊,所以并没有大规模推开,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信托公司自建互联网理财平台,为本公司的存量信托投资客户提供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截至2017年5月,有两家信托公司——中融信托(目前相关产品已下线)和平安信托推出了此项业务,并且都采用了“以信托受益权为增信手段的融资”这种提法。

二是在2014—2015年的互联网金融热潮中,出现了多家从事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业务的P2P平台。在2016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启动之后,开展该业务的P2P平台已经不多,目前主要的平台是深圳的第三方互联网理财“高搜易”。

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在法律法规方面面临较多争议。《信托法》《担保法》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并没有将信托受益权作为质押物的具体规定。此外,也没有信托受益权质押登记的主管部门或办理机构。在这样的法律空白面前,一旦出现纠纷,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的参与者可能面临信托受益权质押无效等法律风险。在合规方面,信托公司主导的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平台需要注意资金端与资产端的匹配,避免触碰“资金池”红线;从事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第三方理财平台,则需警惕“非法集资”这条红线。

信托持有人或受益人享有信托受益权。尽管信托受益权和信托收益权在法律上并没有具体界定,但一般认为,信托受益权是包括了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在内的综合权利。在2014—2015年的互联网金融热潮中,出现了多家涉足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业务的第三方互联网理财平台,代表者是梧桐理财和信托100。但信托受益权或收益权拆分从推出以来,一直备受合规争议。2016年后随着监管趋严,这些平台在合规压力下纷纷转型。目前仍然存在以信托收益权拆分及转让为名开展业务的互联网理财平台,比如上海的多盈理财。 

互联网理财平台的信托受益权或收益权拆分最大的问题,是很难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虽然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但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且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另外,按照2016年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确立的穿透监管原则,该类业务涉嫌违反集合信托“投资于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超过50人”的规定。此外,还存在不少有待讨论的合规问题。比如,多盈理财就通过媒体表示,其业务是合规的,因为法律并没有限制信托收益权拆分转让。但该业务在风险内涵上与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并无区别,所以仍有待监管层给出明确的意见。

合规争议与政策建议

另一方面,互联网信托发展又有其必要性,特别在服务信托受益权流转方面。截至2017年一季度,我国信托业资产规模接近22万亿元。信托投资者投入资金大,产品结构复杂、期限长、流动性低,但投资者难免有不时之需,需要转让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尽管2013年证监会就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首次将信托受益权纳入了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但资产证券化属于一项较为复杂的金融业务,从整个行业的角度看,通过资产证券化实现的信托受益权流转覆盖面和影响力较小。因此,有必要探索通过互联网手段来促进信托受益权的流转。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对互联网信托发展提出四条政策建议:

第一,制定完善的消费信托监管政策。消费信托创新已经开展多年,但现有的监管规定在诸多方面并不适应目前的创新*面,需要建立预收款信托制度、产品交易结构设计规则以及账户管理、资金托管、清收结算等方面的细则,以明确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使相关业务创新有法可依。缺少相关监管规则对消费信托的界定以及各方权责的明确,不仅使非法集资活动得不到遏制,也使合理创新活动处于“模糊地带”,一旦因涉嫌违规被叫停,则全社会需要付出较高的“试错成本”。

第二,界定信托收益权拆分及转让的合规性。现有监管规定对信托受益权的拆分及转让做出了具体规定,而信托收益权的拆分及转让仍处监管模糊地带。实践中的信托收益权拆分及转让业务(比如前述多盈理财的产品),在资金流向、交易结构等核心方面,与此前被叫停的信托受益权拆分及转让并无本质区别。监管层需要对信托收益权拆分及转让的合规性做出清晰界定,以鼓励公平竞争,维护行业秩序。 

第三,建立完善信托受益权流转的配套制度。为支持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流通,需要建立起信托登记制度、信托评级、统一的流通市场等市场基础设施。2016年12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以及2017年上半年推出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和《信托登记暂行细则》(征求意见稿),表明我国信托登记制度正在建立,在建立市场基础设施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在此基础上,其他配套制度也需尽快完善。

第四,对信托受益权的质押,需要填补法律空白,明确信托受益权作为质押物的合法性。这超出了金融监管的范畴,属于《物权法》等的范畴。

投资提示

对于投资者来说,互联网信托质押融资以及拆分转让,因其在资产端对应了具有刚兑特征的信托产品,产品本身兑付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产品存在合规风险。如果监管明朗化,并将上述产品界定为“违规”,则产品有提前被清盘的风险。互联网消费信托目前可选择的产品较少,消费者能否通过这种模式获得更高“性价比”的产品或服务,仍有待观察。笔者建议,投资者在短期内应谨慎选择互联网信托产品。未来,随着互联网信托监管政策和相关法律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信托向“互联网+”方向的转型创新或将迎来健康的发展。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版权声明

在哪里能买到信托产品,信托产品怎么买?网上能买吗?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信托产品?

购买放心的信托产品可以从购买的产品风险值和产品的购买途径来考虑。首先,大家都知道,风险和收益是成正相关的,所以,收益越高,相对的风险也就越大,但是你如果是购买固定收益信托的话,你就可以不用担心这些问题。其次,从购买信托产品的途径来讲,可以有银行、信托公司、还有三方理财,在这些地方购买的信托理财产品他们的实际风险都是一样的,但是银行和第三方理财,差不多都是作为代收机构,所以,在售卖产品的时候,会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你的收益就意味着缺失了一部分,所以在购买方面,最好在信托公司进行购买,但是在购买前,需要了解该信托公司的实力还有气产品的相关信息。当然,信托的购买渠道还可以到信托公司购买和在网上购买,由于信托投资涉及的资金较高,虽然网络购买信托也是一种有保障的渠道,但是始终会认为有一定的锋线性,所以,在购买时,需要看你自己的选择性。不建议在网上买,还是实地去信托公司看看才好,做到心里有数才行。

普塔道app上面信托产品分哪几类?

贷款类信托:以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来完成的。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

股权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即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即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资金或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信托的优势是委托人不必以自己的身份出现在项目公司的股东名单上,而由受托人代为出面和管理。股权投资信托适应了那些想获取高回报而愿承担投资风险类型的投资者的需要,同时也特别适合筹集回报率稳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资金,尤其是长期资金。

债权投资信托:以金融企业及其他具有大金额债权的企业作为委托人,以委托人难以或无暇收回的大金额债权作为信托标的的一种信托业务。它通过受托人的专业管理和运作,实现信托资产的盘活和变现,力争信托资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

组合投资信托:是将上述投资方式结合起来,部分资金以发放贷款的形式完成,部分资金投资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信托基金和p2p有什么区别

基金需要投资人办理开户并存入一定量的资金购买基金。基金理财种类丰富、专业投资人管理、操作简单易行。现在,不少家庭为孩子购买的教育基金就算属于这一种。但是基金并非完全无风险,如果不太具备相关筛选技能,可以上凯石财富看一下,投研团队会每周根据市场调研来给大众推荐基金。p2p网贷理财开始受到越来越多投资人的欢迎,究其原因无非是高于银行的2-4倍乃至更高的收益。除此之外,p2p期限灵活、起投门槛低、部分平台还有本金保障,适合工薪阶层和学生d进行投资。但是也可以看到,p2p也是有风险的,在2015年底整个行业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好在经历了一段混乱之后国家及时出台相应政策整顿p2p市场,现在的p2p正处于一年的整改期间,相信不久之后曾经野蛮的p2p行业将会正式走向正轨。在《监管办法》出台以后,目前选择那些小额、收益还不错的细分领域的平台似乎将会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

互示玉联网理财产品有哪些

互联网理财产品有基金、票据、债券、信托、资管、保险、P2P(个人借贷)等通互联网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都被称为互联网理财。互联网理财的快速发展降低了理财产品的购买门槛。互联网理财的意义,互联网理财是居民通线上渠道购买不同种类或不同机构的金融产品,从而对自身财富进行增值和保值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客户群体不断壮大,互联网理财在金融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互联网理财产品是指通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是金融衍生产品,客户可以通网络买取互联网理财产品从而获取一定利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6年在京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10亿。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网民上网设备中,手机在上网设备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仅通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1.73亿,占整体网民规模的24.5%。但由于监管问题,目前比较混乱,良莠不齐,陷阱较多,产品类型也较多,怎么选择的话取决于本身,首先你得考虑你自己承受能力,承受能力大的选择股票,承受能力小就选择基金,其中基金中的货币型基金风险最低,相当于存银行活期,利息和定期差不多。如果选择股票的话就考虑自己的资本,资本多就买股价高的,资本低就买股价低但分红频繁的,总而言之互联网理财产品包括很多,建议阅读相关金融书籍来了解。

信托和P2P有什么区别

p2p和信托的区别:  一、投资门槛:信托和p2p的区别便在于这里。一个高冷,一个接地气。更多的人接触到信托理财,那都是在电视电影屏幕里。属于大老板投资首选。传统信托公司的理财门槛超过百万元。一般人是想都不敢想的。而p2p理财则不相同,它有着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独特之处,收益高、门槛低、期限灵活,说他接地气又不坑爹,投资者也是十分赞同吧。  二、投资灵活程度:要说起来,信托理财产品的高收益可不是白给,除了入门门槛极高。另外一方面,它对于资金要求也是有着固定期限的。例如2-3年。变现能力极差,这与它的高富帅特性有关,对于高富帅来说这百万资金不过是信手拈来。而对普通百姓,说不定是全部身家。这个时候网贷投资的有点便完全显露出来了。从几十天到半年再到一年,各种期限随便投资者自己选,一切看你的口袋说话。即使是再短期的,互贷网仍然可以提供像余额宝一样的理财产品,例如日盈宝,隔天即可获得收益。

屡禁不止!互联网平台仍“引流”信托产品,这是变相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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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用益投资综合经济观察报、广州日报

2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于近期向各地银监*发布关于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违规引流资金信托产品风险提示的函件。接近监管人士对记者称,该风险提示工作属于内部部署。

该函件指出,经排查发现,部分信托公司仍然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关于不法分子冒用信托公司名义进行线上诈骗风险提示的函》(信托函(2018)85号)要求,违规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将客户直接引流至资金信托产品。监管部门列举了部分为信托公司提供引流服务的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名单,其中包括海投金融、淘金山、理财通、中国私募网、九九财富网、大金所、信德金服、红果树财富、有利联盟、云端众联等互联网机构。

调查:多个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仍在“引流”信托产品

记者18日登陆“红果树财富”看到,在售的35款信托产品中两年期的年化收益率高达9.5%左右。网页对信托产品用途、风控、融资方、担保人等仅有简单介绍和安全评分,但返现2000元却用红色标注。记者以投资者的名义咨询时,理财经理称如果投资300万元最多可返现1.5万元并赠送礼品。信德金服官网显示,百万元起投的可获红包5000元,一款“JL-汇融163号大连中比贷款”,其年化收益率为9.8%,但项目详情只有简单的介绍,且管理人介绍一栏是空白。财乐港官网依然为信托产品做宣传推广,客服称仅仅能查询信托产品不销售。一家名为安得财富的平台,当记者咨询理财经理是否可以在网站上查找信托产品时,对方称因为“3·15”,信托公司前一段时间要求该平台对产品暂时做下架处理。

目前多个第三方互联网机构的理财经理告诉记者,主要靠“返点”奖励拉动客户投资。“如果通过我们渠道买信托产品,一般会返点千分之三,个别产品还可返千分之六。”

当记者质疑互联网平台无资质代销信托产品时,上述理财师称,和信托公司合作方式只进行线上宣传推广,如果用户投资购买,再通过线下实现资金操作,如此便可绕过规定。

上述理财经理还称,他们曾给多种产品做过引流,包括公募基金、银行、P2P平台。公募基金、银行产品相对来说收益率较低,P2P平台产品逾期率较高,且每个月都有平台退出,而近两年信托产品收益率持续攀升,且政信类信托产品多数有**机构兜底,所以无论是用户还是渠道分销商都比较倾向对接信托类产品。

监管部门:渠道引流属于违规行为

引流算不算代销?业内人士分析,“引流”采用网页跳转等方式,其“创造性”体现在对“代理销售”的改造,销售按照环节大致分为“展示”“磋商”“立约”三个阶段,“引流”体现的是互联网获客价值并通过其展示出来,再通过线下购买完成信托销售计划,资金虽然最终进入信托公司指定的账户,但作为第三方互联网机构,仍然起到了促进销售的作用。“过去监管并未明确该种做法是否属于代销或推介,而将‘引流’界定为变相提供代销服务,冲击大型互联网平台以流量助销量的做法。”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赋指出,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引流信托产品,除了无代销牌照外,还有一定的风险隐患。首先,是引流机构本身的资质问题,监管条文明确规定,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其次,信托本身是一种私募产品,合格投资人门槛较高,一些第三方机构为了吸引用户,将私募产品金额拆分,或者简化信托购买流程(不录制视频),间接导致投资人买到的产品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此外,“有一些平台借信托公司的名义进行线上诈骗,一些中小代销机构审核不过关甚至参与其中,或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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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斯财富是用益旗下一个针对高净值人士资产配置和产品优选的网络平台;为用户提供各类产品理财服务。目前提供的产品包括信托、资管、私募基金、有限合伙等;同时还为用户提供产品转让信息的发布和专业评估服务。

互联网上购买信托产品靠谱吗?

可以购买,但是要注意考核平台资质,可以去和讯、东方、金苏财富在线看看。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互联网金融产品有哪些大致分为五大类

互联网金融产品一般分为五大类一、支付类,如支付宝、财付通、京东支付等二、贷款类,如蚂蚁借呗花呗、京东白条、平安易贷等三、理财类,京东金融、余额宝、网易理财、铜板街等四、网络证券类,主要是经营炒股软件提供资讯的公司,像平安证券也属于五、其他类,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一些正在兴起没形成规模的

购买信托产品流程有哪些

1、咨询及预约。信托产品的首个流程就是,投资者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最新的信托产品推介信息。这是如何购买信托产品的起点,对感兴趣的信托产品,投资者可以通过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等方式详尽了解项目内容和投资风险情况。决定购买后进行预约。预约实行“金额优先、金额相等,时间优先、额满即止”的原则。2、确认及缴款。信托产品开放进款后,投资者又该如何操作?按照预约信息,将资金划入信托公司的信托资金专户;信托公司查到款项进账记录后与投资者确认,这是购买流程的第二步。一般募集账户开户行的进账流水单,在下午5:00-5:30左右打出来。3、签署信托合同。委托人交款后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合同及相关文本,签约时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提供以下材料:银行转账凭证原件、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信托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这就是如何购买信托产品的第三步。4、发放权益证书。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公司将在成立后约定时间内向受益人发放受益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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