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票融资偿还是什么意思 你好,这种情况是融资者眼看股票长期停牌,复牌无期,不想长期缴纳利息,所以用现金手动还款了。所以导致融资偿还额上升,伴随着融资余额下降。 融资
股票融资偿还是什么意思
你好,这种情况是融资者眼看股票长期停牌,复牌无期,不想长期缴纳利息,所以用现金手动还款了。所以导致融资偿还额上升,伴随着融资余额下降。
融资买入额!融资偿还额各什么意思?谢谢?
融资买入额是对股票进行买卖操作的一种方法,用很直白的话讲:就是用借钱的办法买入股票。融资偿还额刚好相反。
融资融券余额、融资偿还额什么意思?
关于融资融券:http://wiki.mbalib.com/wiki/%E8%81%9A%E7%84%A6%E8%9E%8D%E8%B5%84%E8%9E%8D%E5%88%B8
融资偿还额是什么意思
需要偿还的融资,是融资偿还额。
融资偿还额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是融资融券业务统计分析的术语融资偿还额就是你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但不包括保证金和中间费等手续费用。融资余额是指每天收盘后累计发生的向券商借钱买股票尚未偿还的资金。融资买入额是指当日融资买入的部分。融资偿还额是指当日偿还融资的部分。三者关系如下:n日的融资余额=n日融资买入额累加-n日融资偿还额累加融券余额是指每天收盘后累计发生的向券商借股票卖出尚未还券的折算额。对应的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偿还量也是一样。只不过是反向操作。
融资偿还额高说明什么
融资买入者较多,如果主力控盘力度不是特别强悍的话,通常不是什么好兆头。
融资偿还额是什么意思谁能帮帮我?
融资融券交易中,融资余额指未偿还的融资总金额,计算公式为:当日融资余额=前一日融资余额-当日偿还额+当日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一般是银行内部的说法指银行对企业融通资金(贷款、押汇、贴现等)方式带来的资金融通数量。温馨提示: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2、在投资之前,建议您先去了解一下项目存在的风险,对项目的投资人、投资机构、链上活跃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资或者误入资金盘。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应答时间:2021-11-1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融资偿还额是什么意思
融资偿还额,是指虚让融资时双方约定的还款额。例如,融资时融资的是100元,合同约定5个月还款要付20元利息。那么融资偿还额就是要还给人差配*家卖握120元。
偿还存量债务再融资债的额度从何而来?
固收江小白的尬聊
报告摘要
►特殊再融资债的额度从何而来?
1)额度来自于存量限额的腾挪:
一方面,从河南、宁夏、**、陕西等省份《预算报告》得知,财政部在2020年底针对特殊再融资债下达了专门的限额。另一方面,2020、2019年全国地方**一般债务、专项债务限额之差与2020年新增地方赤字、新增专项债限额一致,说明全国人大并未额外批准新的地方债务限额。因此,特殊再融资债的额度仅可能源自于存量限额的腾挪。
2)特殊再融资债是否腾挪自本省未使用限额?
各省2021年《预算报告》中所披露的2020年末**债务限额与2019年末**债务限额+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存在差异。此外,如果考虑在2021年一季度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后(这一部分额度实际上也是在2020年下达的),天津、湖南、重庆的本省历史未使用债务限额已经不足以支撑特殊再融资债额度的下达。因此,综合上述两个现象来看,财政部在向各省下达特殊再融资债额度时进行了债务限额跨区域之间的调配。
3)财政部如何实现债务限额跨区域的调配?
根据《2019年青海省地方**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财政部在2019年4月23日下发了《财政部关于按规定收回**债务部分限额的通知》(财预〔2019〕83号),形成了财政部回收地方债务限额的机制。同时,从公开信息可以得知,财政部在2020年分别收回了青海、宁夏、河南、福建债务限额5.2、44、569、106亿元。
考虑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回收债务限额、特殊再融资债限额后,宁夏、河南、福建三省计算出来的2020年末理论债务限额恰好能够与官方口径披露的数据吻合,说明“2020年末官方口径债务限额=2019年末债务限额+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特殊再融资债限额-2020年回收限额”。据此,我们测算出除**建设兵团外,财政部在2020年从各省收回债务限额约6,110亿元。
►特殊再融资债还有多少空间?
1)两省市本批特殊再融资债额度尚余285亿元:
通过梳理各省市2021年《预算报告》,我们发现截至目前,财政部给天津、河南下达的本批特殊再融资债额度分别有136、149亿元未发行。
2)全国2.5万亿元未使用限额或是化债的增量空间:
从特殊再融资债的制度安排上看,财政部已经开始动用各地历史未使用**债务限额来帮助地方**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并且形成了较成熟的“回收-再分配”的机制,符合《预算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历史上结余的未使用地方**债务限额很有可能会成为未来地方**化债的有效增量空间。
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地方**债务限额为288,074亿元,地方**债务余额为256,615亿元,全国未使用债务限额为30,638亿元。考虑到2021年发行的5,188(含天津、河南待发额度)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后,目前全国未使用的地方**债务限额为25,450亿元。
此外,2019、2020年地方**债券到期平均接续比例约为87%,因此每年随着**债券的陆续到期,还将增加“限额-余额”空间,形成新的未使用限额,进一步扩大可用于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的理论空间。
►风险提示
财政政策存在不确定性。
报告正文
One
特殊再融资债的额度从何而来?
2020年12月以来,部分地方**再融资债的资金用途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由此前的“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变为“偿还**存量债务”。我们在此前的报告中对再融资债用途变化进行了分析,结合部分区县所披露的信息来看,这批偿还**存量债务的再融资债(下简称“特殊再融资债”)主要是用于试点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工作(详见《城投新论(八):再融资债用于建制县(区)化解隐性债务?》)。
但财政部目前尚未对特殊再融资债的相关制度安排进行过官方说明,其额度如何产生、对地方**债务的影响、未来是否还有空间等问题尚不明确,本文将通过对地方**相关文件的观察来进行分析,尝试回答上述“未解之谜”。
1.1.额度来自于存量限额的腾挪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财政部是否针对本批特殊再融资债向各省下达了专门的额度?
答案是肯定的,从个别省份官方披露材料可以得到证明:①根据河南省2021年《预算报告》,财政部于2020年底向河南省下达了358亿元地方债务限额用于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存量债务;②宁夏2021年《预算报告》中提到,财政部下达55亿元再融资债限额,用于永宁县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③**2021年《预算报告》指出,2020年12月底,财政部下达**自治区、**建设兵团95、348亿元地方债限额专项用于发行再融资债券,化解县级或兵团存量债务风险;④陕西省2021年《预算草案》披露,2020年底,财政部下达一般债务限额137亿元、专项债债务限额111亿元,专项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其次,特殊再融资债是否会引起全国地方**债务限额的增加?
我们基于两方面的考虑,认为本批特殊再融资债的额度源自于历史上未使用的地方债限额,而非新增额度。
从地方债的发行流程上来看,新增限额需要经过以下流程:①财政部向全国人大提交预算草案,提出新增限额的方案;②全国人大召开代表大会或***会,审议相关草案;③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批准增加全国地方债务限额;④财政部向各省**分配、下达限额。
我们对全国人大的相关决议进行了梳理,在去年两会到今年两会之间并未发现全国人大***会审议过地方债务限额相关的草案,因此在流程上不具有新增地方债务限额来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的条件。
另外,从2020、2021年全国地方债总限额也可以得到印证。财政部2020年5月两会发布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20年地方一般债务限额为142,8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45,185亿元,合计288,074亿元。而2021年《预算报告》显示,2021年地方一般债务限额为151,0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81,685亿元,合计332,774亿元。两年限额之差恰好等于2021年新增地方财政赤字8,200亿元与新增地方专项债限额36,500亿元,说明全国人大并未在2020年两会与2021年两会之间额外批准新的地方债务限额。
因此,特殊再融资的额度仅可能来自于存量的地方**债务限额。财政部动用了各省历史未使用的限额空间,来下达本批特殊再融资的额度,并不会增加全国总限额。
1.2.特殊再融资债额度是否腾挪自本省未使用限额?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对各省的地方**债务数据进行一些必要的处理。
1)确定2020年各省新增地方**债务限额。
由于可能存在财政部跨区域调配未使用限额的情况,所以并不能直接使用各省2020、2019年限额之差来计算2020年新增限额。而考虑到财政部2020年先后分四次下达了新增地方债限额,因此我们选择将各省2020年四批新增限额相加来确定全年的新增限额。
2)计算不作调整情况下各省2020年末地方**债务限额(简称“理论债务限额”)。
假设财政部未在2020年对各省债务限额进行任何调整,将各省2019年末债务限额与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相加,即可得到不作调整情况下2020年末债务限额的理论值。
通过对各省债务限额数据的比对,我们发现各省《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所披露的2020年末**债务限额与2019年末**债务限额+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存在差异,部分省份如天津、辽宁、云南等差额较大。
此外,如果考虑在2021年一季度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后(这一部分额度实际上也是在2020年下达的),天津、湖南、重庆的本省历史未使用债务限额已经不足以支撑特殊再融资债额度的下达。
因此,综合上述两个现象来看,财政部在向各省下达特殊再融资债额度的时候,不仅使用的是历史未使用地方债务限额,而且还进行了跨区域之间的调配。
1.3.财政部如何实现债务限额跨区域的调配?
1)财政部是否存在回收地方**债务限额的机制?
财政部跨区域调配债务限额用于下达特殊再融资债额度需要首先对原有债务限额进行回收。一方面,由于需要将债务限额富裕省份的限额转移至缺乏省份,因此财政部首先要对部分省份的债务限额进行回收,然后再重新分配。另一方面,特殊再融资债的用途为“偿还**存量债务”,与未使用限额最初“用于新增项目”的用途不符,因此需要财政部收回后重新下达来完成募资用途的合规变更。
从个别省份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我们发现财政部确实存在回收地方债务限额的机制。《2019年青海省地方**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的附注提到,财政部在2019年4月23日下发了《财政部关于按规定收回**债务部分限额的通知》(财预〔2019〕83号),并据此收回了青海省2020年**债务限额5.2亿元。目前,我们并未检索到该文件的具体内容,可能此文并未向社会进行公开。
除青海以外,从公开信息可以得知,财政部在2020年还分别收回了宁夏、河南、福建债务限额44、569、106亿元。
考虑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回收债务限额、特殊再融资债务限额后,宁夏、河南、福建三省计算出来的2020年末理论债务限额恰好能够与官方口径披露的数据吻合,也证明了我们以上的推断。
基于“2020年末官方口径债务限额=2019年末债务限额+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特殊再融资债限额-2020年回收限额”,如果假设当前除天津、河南外其余省份均已将特殊再融资债限额发行完毕,我们可以测算出2020年各省债务限额被回收的具体额度。
根据测算,除**建设兵团外,财政部在2020年从各省收回债务限额约6,110亿元。其中河南、江苏、浙江、云南被收回的限额较多,分别为569、566、534、519亿元。
Two
特殊再融资债还有多少空间?
2.1.两省市本批特殊再融资债额度尚余285亿元
通过梳理各省市2021年《预算报告》,我们发现截至目前财政部给天津、河南下达的本批特殊再融资债额度并未发行完毕。
天津市2021年《预算报告》显示,在2021年财政预算中纳入了331亿元2020年下达但未发的再融资债(由于该部分限额于2020年底下达,因此基本上可以确定属于特殊再融资债)。而截至目前,2021年天津仅发行195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尚有136亿元未发行。考虑尚未发行的额度后,天津本批共获得特殊再融资债额度484亿元,占天津2020年末**债务余额的7%。
河南省2021年《预算报告》指出,2020年底财政部下达358亿元特殊再融资债额度,但由于下达时间较晚,财政部同意跨年度发行使用。截至目前,河南省仅发行209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已经达到年初预算安排额度),尚有149亿元未发行。
2.2.全国2.5万亿元未使用限额或是化债的增量空间
从特殊再融资债的制度安排上看,财政部已经开始动用各地历史未使用**债务限额来帮助地方**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并且已经形成了较成熟的“回收-再分配”的机制,符合《预算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历史上结余的未使用地方**债务限额很有可能会成为未来地方**化债的有效增量空间。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地方**债务限额为288,074亿元,地方**债务余额为256,615亿元,全国未使用债务限额为30,638亿元。考虑到2021年发行的5,188(含天津、河南待发额度)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后,目前全国未使用的地方**债务限额为25,450亿元。
此外,2019、2020年地方**债券到期接续比例分别为87.3%、86.4%,即平均接续比例约为87%,因此每年随着**债券的陆续到期,还将增加“限额-余额”空间,形成新的未使用限额,进一步扩大可用于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的理论空间。
Three
附录:2020年末官方口径债务限额与理论债务限额差
Four
风险提示:财政政策存在不确定性
尽管本文计算得到尚有约3万亿元未使用地方**债务限额,可以用于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但考虑到**杠杆率存在压降的需求,且地方财政利息支出压力日益加大,财政部实际能动用的额度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最近和几个圈子好友一起组建了【项目融资交流】群里有**、发改、财政、城投、投资施工企业,也有金融机构的朋友,大家平时在群里聊聊天、诉诉苦,顺便谈谈项目经验,时不时的组织实地交流,我们很多思路都是和群友们闲聊的时候聊出来的,很喜欢看群里聊天,别人吐槽的内容,交流多了可以让自己在实际应用中少走弯路。顺便做了个痛点调研,一些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行业老司机提供了很有共性的痛点:
1、地方**如何谋划项目?如何用有限的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做更多的项目?
2、地方**如何让大基建/**项目又好又快的落地还没有后遗症?
3、地方**如何让投资人和建筑施工企业《明天还依然爱我》?
4、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土地一二级开发中的合规问题有哪些?模式如何搭建?
5、国企压控“两金”背景下,施工企业如何合规参与**项目、投资类或PPP项目?
6、建筑施工企业如何通过表外公司既出表又不担保且能解决资本金和项目贷?
7、表外公司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合规参与投资类项目有什么意义?
8、以“投资人(PPP)+EPC”模式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的投融资如何安排?
9、专项债发行及市场化融资的如何结合运用?
10、REITs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
11、暂时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作为spv资本金,用以撬动社会资金,撬动的是资本金还是银行资金?另外社会资本或银行能否同意这笔资金短时间退出?
12、专项债用于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可否用于轨道交通的开发建设中?
13、县级平台公司融资工具除了项目贷、流动贷之外,还有哪些有效的工具和方法,比如融资租赁、私募、信托等,可否简要介绍下?
14、公益性资产可以划进国企,请问医院、学校等的资产可以划进国企不?
15、交通类公益性项目怎样破除没有经营性收益导致融资困难的瓶颈,以达到交通先行的效果??
16、**投资建设的水利基础设施如管网、交通基础设施如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公共停车泊位等可以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吗?有没有法律法规限制?
17、今年5号文对片区开发是利好还是利空?
18、REITs模式在交通领域的适用项目可否用于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
19、Reits 的融资模式,他的应用范围及方式。**方该如何操作?
20、ABO模式中**预算支付通道路径?
21、地方财政以5000万元撬动100000万元投资案例中,**投资的5000万元是否要进行核算管理?将来**要减资3000万元,这3000万元是否可以作为**的财政收入核算管理?
22、F+epc城投做怎么才合规?
23、交通建设类基本属公益性的,无法产生收益,项目融资难,怎样包装?
24、目前各地abo模式都是正规招标确定的投资人,有几个能够确实落地,最后完整收回投资?
25、江苏省关于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指导意见中,所提及的融资平台公司是指银保监会城投名单的公司还是广义上理解的地方城投公司?
26、片区开发项目以土地出让金作为还款来源是否合规?
27、目前片区开发有哪些合规性模式,搞不好终身问责怎么办?
28、15号文对城投的影响?
对于组建的这个交流圈,不少朋友表示不错,比同类群更优质、有意思。群里不定期分享:债务化解方案、片区开发可行模式,两新一重和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和融资,存量资产盘活,平台公司转型如何摆脱低评级、专项债前期准备、PPP项目融资不到位的补救措施,ABO和F+EPC怎干才合规等等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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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感兴趣的朋友加入(非本圈子的就不要凑热闹了),入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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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融资余额、融资买入额、偿还额各是什么意思
用很直白的话讲:就是借钱买入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为融资交易;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融资可以放大你的操作规模,如当你看好某只股票想大举介入而手中钱又不多时就可以向券商借钱买股票,当股票上涨到目标价后,你可以卖出股票清偿借款,从而放大你的收益。融券为你做空赚钱创造了条件,当你看跌某股时,你可以向券商借入该股,然后将其卖掉,等其下跌后你再买入该股票还给券商,从中获取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