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泰铢等于多少缅币(300泰铢等于多少缅币?)

admin 2023-12-01 00:53:22 608

摘要:300泰铢等于多少缅币? 300泰国泰铢大约等于17,752.4033 缅甸元,即300 泰国泰铢=17,752.4033 缅甸元。其他 3泰国泰铢=177.5240缅甸元,30泰国泰铢=1,775.2403缅甸元,3000泰国泰铢=177,524.0334缅甸元

300泰铢等于多少缅币?

300泰国泰铢大约等于17,752.4033 缅甸元,即300 泰国泰铢=17,752.4033 缅甸元。其他 3泰国泰铢=177.5240缅甸元,30泰国泰铢=1,775.2403缅甸元,3000泰国泰铢=177,524.0334缅甸元,30000泰国泰铢=1,775,240.3335缅甸元,300000泰国泰铢=17,752,403.3352缅甸元。

崩了!缅币、泰铢等多国货币暴跌;堪比春运,深圳盐田港1.1万个预约号被“秒杀”

2021/8/25

星期三

01

缅甸货币崩了,泰铢成亚洲表现最差货币

多国货币暴跌

02

03

堪比春运,深圳盐田港1.1万个预约号被“秒杀”

04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上调164个基点

做外贸选福贸

开启安全、高效、稳定的外贸收款之旅!

70000缅币等于多少人民责愿孙带妈结致继侵配币,O(∩_∩)O来自谢谢

缅甸边境地区缅币升值2009-03-0411:50文章来源:缅甸新闻周刊文章类型:编译内容分类:新闻  据来自缅甸边境贸易区的消息说,边境地区缅币升值,1月底的兑换情况分别如下:泰缅边境口岸:10万缅币兑换泰铢3200升至3500,印缅边境口岸:100卢比兑换缅币从2090升至2150,中缅边境口岸:1000缅币兑换人民币从6.3元升至6.36元。  商人们曾预期。中国春节期间缅币会贬值,结果是不贬反升。http://mm.mofcom.gov.cn/aarticle/sqfb/200903/20090306077830.html

900万泰铢是缅币多少?

根据当前的汇率,1泰铢(THB)约等于23.5缅币(MMK)。因此,900万泰铢大约等于2,115万缅币。请注意,汇率是根据市场波动而变化的,所以实际的兑换率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具体的货币兑换时,您可以咨询当地的银行或货币兑换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汇率信息。

一万泰铢等于多少人民币

大概二千人民币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政策概览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政策概览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评估资讯2018年第一期)

 

转载自: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前   言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实务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为资产评估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在国内经济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如何跟随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是当前资产评估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近年来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更好地服务于行业国际化发展,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于2018年成立了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关注北京地区资产评估国际业务发展动态,为会员提供资产评估行国际业务发展的最新资讯。

    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之后,即对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国际业务的相关情况进行调研。会员机构普遍反映,在国外从事评估业务时对所在国、地区税法及税收政策缺乏系统了解。税收事项是资产评估特别是企业价值评估中需要重点考虑的事项,对当地税收法规、政策及目标公司既往税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期间可能的税务事项缺乏必要的了解,不仅严重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执行,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内评估机构的国际化进程。为此,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特别组织相关专家搜集和整理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政策等相关信息,供会员单位在执业中参考。

    国际业务委员会特别提示,对目标公司所在地税收制度和目标公司税务状况的了解是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当在承接业务前和执行业务过程中,加强对相关国家和地区税收制度的研究,以确信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本资讯主要内容来自“一带一路”**网站及“中国德勤”官网等渠道,旨在供会员单位在执业时参考,不能替代其自身研究及专业判断。

    鉴于“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国家较多、地区跨度较大,本资讯内容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篇 “一带一路”概况介绍

    第二篇东盟、蒙古和中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

    第三篇西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

    第四篇南亚和独联体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

    第五篇**欧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

    本资讯内容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严哲河和王强先生整理提供,在此一并感谢!由于篇幅所限,本期提供第一篇和第二篇。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第一篇 “一带一路”概况介绍

1.一带一路示意图1

图片来源:网络资源

 

 

2.一带一路示意图2

图片来源:网络资源

 

 

3.一带一路国家列表

 

地区

国别

中国、东盟10国及蒙古

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文莱和菲律宾、蒙古国

西亚18国

伊朗、伊拉克、土耳其、叙利亚、约旦、黎巴嫩、***、巴勒斯坦、沙特***、也门、阿曼、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巴林、希腊、塞浦路斯和埃及的西奈半岛

南亚8国

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阿富汗、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尼泊尔和不丹

中亚5国

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

独联体7国

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

**欧16国

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马其顿

资料来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五大重点方向,列出了65个国家和地区作为“沿线国家”的部分统计,仅供参考。

第二篇 东盟、蒙古及中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

一、东盟及蒙古国税收政策 

1.1新加坡 

1.2马来西亚 

1.3印度尼西亚 

1.4缅甸 

1.5泰国 

1.6老挝 

1.7柬埔寨 

1.8越南 

1.9文莱 

1.10菲律宾 

1.11蒙古

二、中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 

2.1.哈萨克斯坦 

2.2.乌兹别克斯坦 

2.3.土库曼斯坦 

2.4.塔吉克斯坦 

2.5.吉尔吉斯斯坦 

国家名称

新加坡 

币种

新加坡元(S$)

币种简称

SGD

外汇管制情况

【管理机构】新加坡本国的外汇管理分属三大机构:金融管理*负责固定收入投资和外汇流动性管理,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外汇督察机构发行货币;新加坡**投资公司(GIC)负责外汇储备的长期管理;淡马锡控股利用外汇储备投资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以获取高回报。【外汇资金管理】新加坡无外汇管制,资金可自由流人流出。企业利润汇出无限制也无特殊税费。但为保护新元,1983年以后实行新元非国际化政策,主要限制非居民持有新元的规模。包括:银行向非居民提供500万新元以上融资,用于新加坡境内的股票、债券、存款、商业投资等,银行需向金管*申请;非居民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新元资金,如用于金管*许可范围外的境内经济活动,必须兑换为外汇并事前通知金管*;如金融机构有理由相信非居民获得新元后可能用于投机新元,银行不应向其提供贷款;对非居民超过500万的新元贷款或发行的新元股票及债券,如所融资金不在新加坡境内使用,汇出时必须转换成所需外币或外币掉期等。

【个人申报】个人携带现金出人境有一定限制。根据新加坡**2007年颁布的条例,从2007年11月1日起,旅客出入境新加坡时,如果携带总值超过3万元新币(或相等币值的外币)与不记名票据(CBNI),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如实申报全部数额。对于未如实申报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新币,或被判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所携带的货币与不记名票据也可能被没收。上述不记名票据是指旅行支票或可转让票据。可转让票据即持有人形式、无限制背书、签发给虚构收款人或一经交付即转移持有权的票据,也包括已签署但未写上收款人姓名的可转让票据,可转让票据包括汇票、支票或本票等。

【外汇合作】2015年4月17日,新加坡交易所与中国银行和中银国际签署合作框架,进一步加强人民币相关合作,同时也会推动有助双边金融市场发展的合作项目。有关合作框架是延伸自新交所与中国银行在2013年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有关备忘录的主要内容是共同开发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以及互助扩展在中国和新加坡的业务。

会计准则

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必须每年编制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须对以下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所得,以及汇回或被视为汇回新加坡的境外所得纳税,包括贸易、经营所得,专业或执业所得,股息、利息或折价,退休金及养老金,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保费和其他来自不动产的所得,以及未包含在上述类别之中但具有所得性质的其他所得或收益。

税率

自2010估税年度起(即在2010年度缴纳2009财年的所得税)所得税税率调整为17%,并且所有企业可以享受前30万新元应税所得的部分免税待遇:

(1)一般企业首1万新元所得免征75%,后29万新元所得免征50%;

(2)符合条件的起步企业(前3年)首10万新元所得全部免税,后20万新元所得免征50%。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新加坡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税收协定国和非税收协定国的应纳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额以该收入在新加坡的应纳税额和在境外已纳税额两者中的较低者为限。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新加坡对新兴产业、公司总部活动、金融业、资产证券化、基金经理、国际海事活动、国际贸易、研发活动等提供多种激励措施。

亏损弥补规定

亏损可以无限期地向以后年度结转,但须通过股权合规测试。未使用的资本折让结转必须通过股权测试以及相同业务测试。在通过股权测试的情况下,亏损及未抵扣资本折让可以向前结转1年,最高限额为100000新加坡元。当年度未使用资本折让向前结转时,也必须满足相同业务测试。

预提税

对新加坡居民企业所支付的股息无需缴纳预提税。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房地产税

这是对所有不动产如房子、建筑物和土地征收的一种税。所有的不动产所有人都应为所拥有的不动产缴纳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按年缴纳,每年1月份缴纳全年的房地产税,纳税基数为不动产的年值。不动产的年值是根据不动产的年租金收入估计的,估计的租金收入不包括出租的家具、装置和服务费。不动产出租、自用或空置适用同样的基数。新加坡税务*每年会对不动产的年值进行审阅,以确定是否需要修改。如果不动产的年值发生变化,税务*会通知纳税人。目前不动产税的税率为10%。

社会保障税

雇主、新加坡公民以及具有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的雇员必须向中央公积金(CPF)缴费。

印花税

这是对与不动产和股份有关的书面文件征收的一种税。与不动产有关的文件包括不动产的买卖、交换、抵押、信托、出租等;与股份有关的文件包括股份的派发、转让、赠予、信托、抵押等。在新加坡境内签署的文件,应在文件签署之日起14日内缴纳印花税;在新加坡境外签署的文件,应在新加坡收到文件的30日内缴纳印花税。不同类型的文件适用的税率不同。印花税支付方根据文件中的条款确定。

财产转让税

其他

其他税项包括对特定行业的外籍劳工每月征收的外籍劳工税。

反避税规则

转让定价指南涵盖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应用、同期数据准备要求、预约定价协议以及启动税收协定中的相互磋商程序等内容。新加坡国内税务*(IRAS)也对关联方间借贷及服务提供发布了相关指南。

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通常为日历年度,但公司可以按照其财政年度进行纳税申报。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合并申报是不允许的;每家公司都须独立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要求

公司必须自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向新加坡税务*申报其预估的应纳税所得额。

 

消费税

 

应税

交易

即货物和劳务税,新加坡对提供应税货物和服务以及进口货物征收货物与服务税。相当于一些国家的增值税。

税率

标准税率为7%,住宅财产的销售和出租以及大部分金融服务可免征消费税,出口货物和服务的消费税为零,离岸贸易可以豁免消费税。

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家名称

马来西亚 

币种

马来西亚林吉特(RM)

币种简称

MYR

外汇管制情况

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外国企业可在当地商业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国际商业往来支付。外汇进出马来西亚需要核准。外汇进出马来西亚不需缴纳特别税金。马来西亚原则上规定外国公民在入境或离境时携带超过1万美金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需向海关申报。在马来西亚工作的外国人,其合法的税后收入可全部转往国外。

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包括来源于马来西亚的所有收入,如贸易或营业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溢价或其他形式的收入。

税率

标准税率为24%,中小型居民企业(即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250万林吉特,且其不归属于拥有任何一家注册资本超过上述标准公司的集团)最初获得的50万林吉特应纳税所得额将按照20%的税率征税,超额部分适用24%的标准税率。从事石油领域上游行业的企业税率为38%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已缴纳的外国税款可用于抵免马来西亚**对相同利润所征收的税款。通常情况抵免限额为依据马来西亚税法规定所计算的应纳税额,在未签订税收协定的情况下,抵免额度限定在已缴外国税款的50%以内。

参股免税

无来源于外国的收入不在应税收入的范围内。在当地取得的股息予以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投资控股公司(IHC)是指以控制投资为主且总收入的80%或以上均来自投资收益的公司。一般而言,控股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只有符合税法中规定的“可扣除费用”定义方可税前扣除。

税收优惠

一、新兴工业地位的企业可享受5年的所得税部分减免,仅需就其法定收入的30%征收所得税;

二、投资税务补贴:可享受为期5年的合格资本支出60%的投资税务补贴,可用于冲抵纳税年法定收入的70%,其余30%按规定纳税,未用完的补贴可转至下一年使用。

三、再投资补贴:合格资本支出60%的投资税务补贴,可用于冲抵纳税年法定收入的70%,其余30%按规定纳税。

四、加速资本补贴:可申请3年,第一年享受合格资本支出40%的初期补贴之后两年20%。运营总部地位、国际采购中心地位、区域分销中心地位可享受10年的免交全额所得税。

五、农业补贴

六、多媒体超级走廊地位

经多媒体发展机构核准的信息通讯企业可在新兴工业地位的基础上,享受免缴全额所得税或合格资本支出全额补贴(首轮有效期为5年)。

七、运营总部地位、国际采购中心地位和区域分销中心地位。

经核准的运营总部、国际采购中心和区域分销中心可享受为期10年的免缴全额所得税等其他优惠。

亏损弥补规定

亏损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进行抵扣(休眠公司的所有权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除外)。亏损不可向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预提税

非本地公司或个人应缴纳预扣税:特殊所得(动产的使用、技术服务、提供厂房及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等)为10%;利息为15%;依照合同获得承包费用:承包商缴纳10%、雇员缴纳3%;佣金、保证金、中介费等10%。

其他税

资本税

资本税按等级征税,税额在1000至70000林吉特之间。

薪酬税

雇主依据即赚即付原则(PAYE)为员工代扣代缴薪酬税,并上交给税务机关。

房地产税

持有3年内出售税率30%;持有4-5年内出售税率20%;持有超过5年出售税率5%。

外国人持有5年内出售;税率30%,超过5年的税率5%。

社会保障税

雇主与雇员均须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一般而言,雇主应缴纳部分相当于雇员工资的1.66%至1.85%。此外,雇主与雇员均须向雇员的公积金账户缴纳公积金,分别依据雇员工资的12%/13%与11%的比例供款。

印花税

财产转让的印花税依转让价值的1%至3%征收,而股份转让印花税率则为转让价值的0.3%。

财产转让税

除了印花税之外,无其他转让税。

其他

销售税5-10%,服务税6%,消费税6%,

进口税分为从价税和特定税。

马来西亚与东盟国家之间实行特定关税:

工业产品进口税为0-5%;

与日本实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进口税;

与中国韩国实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进口税;

马来西亚将减免自澳进口商品97%以上的关税。

石油所得税:税率为38%,征收对象为在马从事石油领域上游行业的企业。

反避税规则

转让定价-适用转让定价规范。纳税人可申请预约定价协议。资本弱化-目前虽无具体的资本弱化规范,但是法律已做修订,为将来的规范出台铺垫。受控外国公司-无其他-马来西亚制定了反避税通则,允许以获得税收优惠为主要目的的税收筹划。也有一些具体的反避税法规。披露要求-与马来西亚国内外关联企业的交易必须在年度所得税申报中披露,包括采购、借款、其他费用和其他收入。

纳税年度

财政年度(一般指会计年度)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要求各家公司独立申报纳税,不允许合并纳税。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一家公司70%的经调整亏损可用于抵消关联实体的利润。

纳税申报要求

马来西亚采用自我纳税评估体制。预缴公司税可按12个月分期缴纳。在纳税年度结束后7个月之内,公司必须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增值税

应税交易

税率

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家名称

印度尼西亚 

币种

印度尼西亚盾(Rp)

币种简称

IDR

外汇管制情况

印度尼西亚盾可自由兑换,但携带1亿或1亿以上印度尼西亚盾(或等值外币)出境,则须经印度尼西亚银行(央行)批准;携带1亿或1亿以上印度尼西亚盾(或等值外币)进入印度尼西亚海关属地的,须经印度尼西亚海关核实其资金的来源。

会计准则

适用印度尼西亚会计准则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为应税收入减除可扣除费用后的净利润额。

税率

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对于年总收入不超过48亿印度尼西亚盾的企业纳税人(常设机构除外)可享受总收入1%的优惠税收待遇。

(2)对于总收入为48亿到500亿印度尼西亚盾的税收居民企业,其总收入在48亿印度尼西亚盾以下部分所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享受50%企业所得税率减免。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公司纳税人可就该所得已缴纳的境外税额进行单方面税收抵免,但抵免金额以所得按印度尼西亚税法计算缴纳的税额为限。

参股免税

如果接受股息的居民公司纳税人持有支付股息的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至少25%的股份且股息来自于留存收益,则股息接收方就上述参股获得的股息可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投资某些特定行业的企业或在某些特殊地区开展经营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包括30%的税收投资补贴(每年5%),加速折旧,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以及对支付给非居民纳税人的股息实行10%的优惠预提税率。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可享受减少5%所得税的优惠。

亏损弥补规定

亏损可向以后年度结转,期限为5年(对于特定行业和位于偏远地区的公司,这个期限可延长至10年)。亏损不可向以前年度结转。

预提税

支付给非居民纳税人的股息须缴纳20%的预提税(最终税),可适用税收协定优惠税率的除外,支付给居民个人的股息须缴纳10%的预提税(最终税)。

其他税

资本税

无,但需缴纳若干登记费用。

薪酬税

雇主须按雇员的工资收入扣缴、支付并申报所得税。

房地产税

每年对土地、房产与永久建筑物征收土地与房产税。税率一般不超过房产售价的0.3%。部分行业(即油气、地热、采矿、种植、林业等)的土地与房产税适用特殊规定。

社会保障税

如果雇主雇佣10名或以上雇员或每月发生的工资费用为100万印度尼西亚盾以上,则雇主须向印度尼西亚社保基金供款。雇主就老年补偿金的供款百分比为3.7%。

印花税

对某些文件征收3000印度尼西亚盾或6000印度尼西亚盾的印花税。

财产转让税

收购土地或者房屋应缴纳转让价值5%的土地与房产转让税。

其他

出售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的股份应按交易价的0.1%缴纳最终税;对于出售首次公开发行的原始股按股票价值的0.5%征收附加税。转让非上市居民企业的股份应缴纳转让价值5%的预提税,根据税收协定适用免税规定的除外。

反避税规则

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须遵守“合理商业行为”以及独立交易原则。纳税人必须在其年度税务申报表内附报其与关联方之间转让定价交易的信息。相关信息将由税务机关保存,并于税务审计过程中进行检查。

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通常为日历年度,公司纳税人可选择根据其会计年度提交企业税务申报表。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不允许合并纳税,每家公司须分别提交单独的申报表。

纳税申报要求

按月度分期进行自行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为相关月份后第一个日历月份的第15日。月度纳税申报表须在下一个月的20日或之前提交。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

增值税

应税交易

交付应税商品和提供应税服务须缴纳增值税。一般而言,“交付即为销售,但也有例外情况。无形商品(包括特许权)以及发生在境外但实际提供给印度尼西亚企业的所有服务亦须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同样适用于商品制造,无论是当地生产还是进口。改变商品原有形式或性质以及创造新商品或提高其生产力的活动都属于生产制造范畴。部分商品和服务免增值税。

税率

标准税率为10%。

出口应税商品和特定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

零税率的出口服务限于:来料加工服务,在印度尼西亚海关属地之外提供的与动产相关的修理维护服务或者在印度尼西亚海关属地之外提供的不动产建造服务。

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

 

国家名称

缅甸 

币种

缅元(BUK)

币种简称

MMK

外汇管制情况

缅甸的外汇管理主要由外贸银行、外汇管理委员会负责,外汇管理委员会负责分配外汇。缅甸外汇管理规定,未经外汇管理*负责人的许可,任何人在国内不得买卖、借贷、兑换外汇;居住在国外的任何在籍人员不得买卖、借贷、暂时支付、转让、兑换外币。国家规定缅币不得出人国境。但在中緬边境地区,根据贸易部(91)7号令,边境贸易可使用人民币和緬币。除外汇管制当*特别批准保留外汇的情况外,非贸易外汇收人必须上交。外汇当*仅对居住在缅甸,与官方业务有关的外国国民给予这种特许。缅甸尚未完全解除外汇管制,但随着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外汇汇进汇出与前几年相比自由度增加,外国企业可通过大华银行将美金汇进缅甸,中国工商银行也可协助企业与缅甸外贸银行协商,将投资资本金汇入。根据缅甸外商投资法第39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企业的资金可通过涉外银行按汇率汇往国外:(1)外资输人人应得的外币;(2)外资输入人应提取的外币;(3)从外资输入人年利润中扣除税收及其他费用后的纯收入;(4)扣除税收及家庭成员生活费用后的外籍职员的收入。

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财务报表必须每年编制和审核。公司须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附上经审计财务报表。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来源于交易、职业、财产和其他来源及未披露来源的收入和资本利得。应纳税所得额在扣除允许扣除的支出和折旧后确定。

税率

根据2014年颁布的《联邦税收法》,个人、企业、公司及其他团体产生的源于缅甸的所得都要缴税,非缅甸居民只对在缅甸的所得缴税。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资产获得税。

本国企业适用25%的税率。外资企业适用35%的税率。

外资企业依照缅甸《外商投资法》成立的公司适用25%的税率。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亏损弥补规定

任何来源的损失都可以抵销当年任何其他来源的收入,但来自关联方的资本亏损或股票亏损除外。未动用的亏损可在未来3年结转抵减收入。来自关联方的资本亏损或股票亏损不能抵减其他来源的收入或结转,只能在当年抵减资本利得。

预提税

对向居民或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不征收预提税。对向居民企业支付的利息不征收预提税,对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利息征收15%的预提税。

其他税

资本税

无,但对成立公司和注册分支机构收取100万缅元的登记费。

薪酬税

薪酬税由雇主代扣代缴。

房地产税

社会保障税

雇主须按雇员薪酬总额的2.5%缴纳社会保障税。

印花税

1935年颁布了《印花税条例》,印花税包括确定(根据法院收费条例)和非确定(根据缅甸印花税条例)的印花税。

财产转让税

转让资本资产不征收财产转让税,但征收印花税,见“印花税”部分。

商业税

缅甸**对境内交易和进口的商品和服务的营业额征收商业税。收入在2000万缅币以下的企业:无需缴纳大多数行业:5%向国外出口电力:8%国内航空运输业、建筑业等少数几个行业:3%

原油:5%稻谷等78项商品和房屋租赁等32项服务免征商业税。

资本利得税

除了在缅甸石油和天然气领域投资经营的公司,其他资本利得者需缴纳10%的所得税,在缅甸石油和天然气领域投资经营的公司缴纳所得税根据规定执行。

其他

从事石油和天然气、矿业、林业和渔业的企业须向**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关税的税率从0%到40%不等,对酒精饮料征收。

反避税规则

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从4月1日至3月31日。公司不允许采用其他财年计算方式。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税法未规定集团合并纳税的规定。

纳税申报要求

公司须在纳税年度结束3个月内提交所得税申报表(纳税年度截止于3月31日,则应在6月30日前提交)。

增值税

应税交易

缅甸不征收增值税。然而,对商品和服务征收作为流转税的商业税。商业税只对商业税法中列举的特定交易征收。

税率

税率为5%或8%,10%,取决于产品和服务的种类。

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家名称

泰国 

币种

泰铢(฿)

币种简称

THB

外汇管制情况

资金汇回通常不得使用泰铢,但可以用任何其他货币进行。如果计划用泰铢进行支付,则该金额在汇出时须按泰国央行要求兑换为外国货币。大多数汇款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需准备证明汇款目的的文件。超过泰国央行所设上限的汇款必须获得泰国央行批准。

会计准则

适用泰国会计准则。对于泰国会计准则尚无明确规定的事项,可以参考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实体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须附送由执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和签署的财务报表。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企业所得税按实体的净利润征收。净利润通常包括业务贸易收入、消极收入和资本利得亏损。

与取得利润或发展业务本身相关的费用可以在确定应税净利润时予以扣除。

税率

2013-2015年的公司税税率为20%。

某些中小有限公司一定数额内的净应税利润可按较低的累进税率交税。

银行从国际银行机构获得的利润须按10%缴税(针对“两头在外”的存款)。

在泰国从事运输业务并在泰国设有办公室的外国公司,不按普通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而是按总收益的3%征税。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对于在泰国应纳企业所得税的利润已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通常可以按其应纳泰国所得税为限额予以抵免。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对从外国关联企业获得的股息收入可享受免税,前提是外国利润已经按不低于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税收优惠

受投资促进委员会鼓励的业务活动可享受3至8年的减免税期。地区运营总部及其外籍员工可以分别享受0%至10%的净利润税率和15%的固定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

亏损弥补规定

营业净亏损最多可向后结转个会计期间。如果营业净亏损与投资促进委员会鼓励的业务有关且在免税期内产生,则亏损可以结转至免税期结束后的第一年,并从那时起向以后5个年度结转。

预提税

向另一家泰国公司支付的股息须缴纳10%的预提税,如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享受免税待遇。向非居民纳税人支付的股息须缴纳10%的预提税。向居民或非居民个人支付的股息按10%的税率纳税,该税率可被认为是最终税率。向非居民纳税人支付的利息须缴纳15%的预提税。向另一家泰国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须缴纳3%的预提税。向另一家泰国公司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须交纳3%的预提税,对于向总部支付或被视同向总部支付的税后利润按10%的税率征收分支机构所得汇出税。

其他税

资本税

无,但注册公司需要缴费。

薪酬税

雇佣收入税款一般由雇主按月代扣代缴并支付给税务机关。

房地产税

按不动产的评估租赁价值以12.5%的税率征收。该税款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予扣除。

社会保障税

雇主和员工须按员工月薪金(最高15000泰铢)的5%缴纳(即月度缴纳额上限为15000泰铢乘以5%,即750泰铢)。

印花税

印花税通常适用于租赁、工作雇佣、股票债券转让和贷款等,税率为0.1%(上限为10000泰铢)。

财产转让税

对来自转让不动产的总收入适用税率为3.3%的特定营业税(包括10%的地方税),对来自转让的总收入征收1%的预提税以及评估价值2%的转让费。某些整体或部分转让业务的情况下不需要缴纳特定营业税。

其他

反避税规则

根据泰国的转让定价规则,纳税人须在其年度公司税申报表中声明收入和费用相关交易是否基于市场价格进行,税务机关可以对其收入进行调整以反映市场价格。可以申请预约定价安排。尽管没有准备转让定价文件的正式要求,但基于税务机关的申报要求和指引,相关文件准备须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之日前准备完毕。如果有足够的文件支持,纳税人可自行纳税调整(调增或调减)。

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为12个月(只有在公司成立之年、会计期间改变时或解散之年可允许纳税年度期间缩短)。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各公司均须自行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要求

纳税人自行核定,并且须预缴纳税年度前6个月的企业所得税。须在纳税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半年度纳税申报。须在公司纳税年度结束起的150天内进行年度所得税申报。不可延期。

增值税

应税交易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须缴纳增值税。

税率

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0%(2015年9月30日之前降低到7%)

出口商品和劳务适用零税率。

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

国家名称

老挝 

币种

基普(₭)

币种简称

KIP

外汇管制情况

老挝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老挝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结算。外汇进出老挝需要申报。若携带现金超过10000美元,需要申报并获得同意方可出入境。在老挝工作的外国人,其合法税后收入可全部转出。

会计准则

老挝会计准则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利润税

税率

薪金、劳务费、动产和不动产所得、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所得等必须缴纳所得税,具体税率以30万基普为起征点,(1)30万-150万基普为5%;(2)150万-400万基普为10%;(3)400万-800万基普为15%;(4)800万-1500万基普为20%,1500万基普以上为25%;

外国人按总收入的10%纳税。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老挝对外国投资给予税收优惠。进口用于在老挝国内销售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可减免征收进口关税、消费税、营业税。进口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在加工后销往国外,可免征进口和出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批准进口的设备、机器配件可免征进口和消费税营业税。经批准进口的老挝国内没有或达不到标准的固定资产可免征第一次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经批准进口的车辆可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营业税。

亏损弥补规定

预提税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房地产税

社会保障税

印花税

财产转让税

利润税

按可收税利润(6000万基普以上)的35%计征。

消费税

燃油、酒(含酒精)类、软饮料、香烟、化妆品、烟花和扑克牌、车辆、机动船只、电器、游戏机、娱乐场所服务、电信服务、彩票和博彩业服务等15类商品和服务项目必须缴纳消费税,具体税率从10%到110%不等。

其他

反避税规则

纳税年度

日历年度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纳税申报要求

企业直接到所在税务登记部门缴纳。报税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前,但利润税按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逐月缴纳。

增值税

应税交易

商品进项价值

税率

消费者需额外支付产品进项价格10%的增值税。

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家名称

柬埔寨 

币种

瑞尔(៛ )

币种简称

KHR

外汇管制情况

允许居民自由持有外汇。通过授权银行进行的外汇业务不受管制。单笔转账金额1万美元以上,授权银行应向国家报告。只有柬埔寨商业主管部门注册的企业均可开设外汇账户。

会计准则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利润税

税率

一般税率为20%,

优惠税率为9%和0%,

自然资源和油气资源税率30%。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经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批准的合格投资项目可取得投资优惠包括:免征投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零配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

企业投资后享受3-8年的免税期,免税期后按9%缴纳利润税;

利润用于再投资,免征利润税;

分配红利不收税;

产品出口免征出口税。

柬埔寨在农业和旅游业方面实行行业鼓励政策。

亏损弥补规定

预提税

预扣税,居民纳税人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支付居民的,按适用于未预扣税前制度金额的一定税率预扣,并缴纳税款。税率15%,10%,6%,4%四种。从业居民纳税人向非居民纳税人支付利息、专利费、租金、提供管理或服务费的报酬、红利等税项的,应按支付金额的14%预扣,并缴纳税款。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房地产税

房地产租赁税:租金的10%

社会保障税

印花税

财产转让税

转让价值的4%

利润税

除0%和9%的投资优惠税率外,一般为20%,自然资源和油气资源类税率为30%。

经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批准的合格投资项目可获得多项投资优惠,涉及利润税的为,企业投资后可享受3-8年的免税期(经济特区最长可达9年),免税期后按9%的税率缴纳利润税;利润用于再投资,免征利润税,分配红利不征税;

其他

最低税,年营业额的1%,包含除增值税外的全部赋税,利润税达到年度营业额1%以上的,仅缴纳利润税。

反避税规则

纳税年度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纳税申报要求

增值税

应税交易

柬埔寨纳税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纳税人划拨的自用品;

以低于成本价格赠与或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进口至柬埔寨的商品。

对于出口及在柬埔寨境外提供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税率

10%

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家名称

越南 

币种

越南盾(₫)

币种简称

NVD

外汇管制情况

越南实体和个人间的交易必须使用越南盾,除非外汇管制规定特别允许。按照一些条款,外币可作为功能货币用于会计和报告的目的。居民和非居民都可以持有任何币种的银行账户。外币可汇往国外,尽管可能需要进行登记和或满足税务要求。

会计准则

越南会计标准和越南会计系统。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对公司利润征税,公司利润包括关联企业和分支机构(从属单位)的利润。应税收入包括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租赁或转让财产、转让股份、公司以及与其他经济实体的合资经营和财务运作所获得的收入。

税率

标准税率20%;优惠税率17%BOT企业的标准税率10%;企业从事社会保障性住房投资经营活动获得的所得、适用税率为10%;国内外石油、天然气企业的标准税率为50%,优惠税率最低为32%;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已缴纳的外国税可抵免越南税,但必须基于税前收入确定。抵免限额为对该外国收入应支付的越南税金额。

参股免税

由在越南的公司向其股东支付的股息不纳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企业和国内企业,

优惠税率为10%,15%,20%。

亏损弥补规定

亏损可在自发生亏损年度后连续不超过年内向后结转以抵减应税所得。亏损不得向以前年度追溯调整。转让不动产及投资损失可抵减同一纳税期间营业利润。

预提税

对汇往国外的股息不征税,除非是支付给个人的股息,要征收5%的预提税。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房地产税

市政当*对不动产的使用征收不动产税(如土地租赁、土地使用费等)。

社会保障税

雇主须分别缴纳比例为18%、3%和1%的社会保险(SI)、健康保险(HI)、和失业保险(UI)金。

印花税

对财产(包括不动产)征收0.5%至20%的印花税。

财产转让税

其他

对于外国组织提供商品与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单纯贸易交易除外)需征外国承包商预提税(FCWT),为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组合,税率在0.1%至15%之间。

反避税规则

越南转让定价规则基本沿用经济合作组织的转让定价指引。允许采用的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可比利润法、利润分割法等,但对上述方法没有优先度的排序。纳税人需要证明其采用了适合具体情况的“最佳方法。纳税人需要准备同期资料。如果定价策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有权对利润进行调整。企业可申请签订预约定价协议。

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为会计年度。如果公司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不同则必须通知税务机关,并且只允许季末作为纳税年度截止日。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不允许合并申报。任何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公司都必须分别申报纳税申报表。一家集团内的独立实体之间不可进行税收抵减。

纳税申报要求

从2015年1月1日起,公司不必进行所得税的季度预申报。取而代之的是,公司需要根据预估的税负,按季度预缴公司所得税。在会计年度末的天内必须进行年度汇算和纳税申报。如果公司所得税的预缴税额低于年度应纳税额的差额超过20%,则需要缴纳滞纳金。

增值税

应税交易

销售商品与提供服务须缴纳增值税和特别销售税(SST)。

税率

根据商品和服务种类,增值税适用5%和10%两种税率;

加工制造业产品出口和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

特别销售税税率为10%至70%。

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家名称

文莱 

币种

文莱元

币种简称

BND(B$)

外汇管制情况

文莱没有外汇管制,但对外汇兑换和资金流动进行监控。允许设立非居民银行账户,并且对非居民的借款无任何限制。

会计准则

自2014年1月1日起,公众利益实体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其他实体继续适用文莱一般公认会计原则。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应纳税所得包括贸易或营业利润,源于以前未评税公司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股息等投资所得。某些类型的收入可免税,如源自在文莱需纳税公司的股息以及来自特定**机构和非盈利组织的收入。

税率

标准税率为20%。石油和煤气公司的税率为55%。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来源于国外的收入的已纳的外国税款可享受境外税收抵免政策,但抵免额度不得超过文莱对相同利润所征收的税款的一半。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前驱行业的公司可享受免税。

发生于2012年1月至2017年12月之间的新增厂房投资以及机器设备投资可申请15%的税收抵扣(并且可向以后年度结转抵扣两年).

某些特定的工薪和培训支出可享受税收抵免。

从事出口业务的公司可选择就获批准的出口部分缴税,固定税率为1%,以代替企业所得税。

亏损弥补规定

亏损可向以后年度结转抵扣年,向以前年度结转抵扣年。

预提税

文莱不对股息征收预提税,无论该股息是支付给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房地产税

虽然不征收不动产税,但对位于文莱斯里巴加湾市的房产征收12%的房产税。

社会保障税

雇主须缴纳5%的雇员工资至雇员信托基金。还须缴纳3.5%的补充性养老金。针对以上两项计划,超出社会保障正常扣除额的部分亦可税前扣除。

印花税

对各种商业文件按固定或从价税率征收印花税。

财产转让税

其他

对支付给非居民董事的报酬和支付给非居民的管理费征收20%的预提税;若非居民企业与设在文莱的常设机构无实际联系,则对因使用动产而向非居民支付的租金或其他款项征收10%的预提税。

反避税规则

若税务机关认定某些交易及安排的目的旨在或最终导致直接或间接减少或避免纳税义务,则税务机关有权不考虑这些交易及安排。

纳税年度

日历年度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不允许合并纳税;每家公司须提交独立的申报表。

纳税申报要求

一名为“STARS”的网上申报系统可供使用。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纳税年度次年的六月三十日。预估应税收入必须在公司财年结束前三个月内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

应税交易

文莱不征收增值税或销售税

税率

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

国家名称

菲律宾 

币种

菲律宾比索(₱)

币种简称

PHP

外汇管制情况

居民(包括在菲律宾境内经营的外国公司)可自由购买或出售外币,携带外币出入境方面仅有极少的限制。非居民也可持有外币。

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IAS)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财务报表须每年编制并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公司税对公司利润征收,公司利润一般包括营业、贸易利润。正常的营业费用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可扣除。

税率

菲律宾公司须按30%的税率纳税。地区经营总部须按10%的税率纳税。

附加税

不当留存收益须缴纳百分之十的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由国内公司缴纳的外国税可按比例抵免对同一利润征收的菲律宾税,但该项抵免以该外国所得应缴纳的菲律宾税额为限。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1987年综合投资法(由投资*管理)和1995年经济特区法对优惠待遇做出了规定。

优惠待遇通常包括税收(例如,所得税减免期)与非税收优惠(例如,进出口海关程序简化)。

从事特定业务活动的企业可享有其它优惠待遇。

亏损弥补规定

亏损可向以后年度结转年,除非纳税人正在享受税收优惠或免税。当公司的所有权经历重大改变时,亏损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不允许亏损向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预提税

股息,如果收取股息的非居民外国公司的所在国允许15%的税收抵免,则菲律宾公司分配给非居民的股息可按15%税率征收预提税。否则,股息须按30%纳税。预提税率可依据税收协定适用更低税率,但须得到国内税收(BIR)的确认。利息,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须缴纳20%税率的预提税,除非适用税收协定规定的更低税率,但须得到国内税收*(BIR)的确认。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给非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款项须征以30%的预提税,除非可根据税收协定享受更低税率,但须得到国内税收*(BIR)的确认。支付给国内公司或居民外国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款项须征以20%的最终预提税。技术服务费,除非根据税收协定享受更低税率,技术服务费(在某些情形下也被视为特许权使用费)须缴纳30%的预提税,但须得到国内税收*(BIR)的确认。(除非有特定的税收豁免,被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的费用须征收12%税率的预提增值税。)分支机构利润汇出税,由分支机构汇给其总部的税后利润须缴纳15%的分支机构利润汇出税。其他,其他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款项须征收最终税(例如,管理费用税率为30%,与船舶相关的款项适用税率为4.5%,与飞机、器械、其他设备相关款项适用税率为7.5%)。预提税率可依据税收协定降低,但须得到国内税收*(BIR)的确认。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公司雇主须对雇员的薪酬代扣代缴薪酬税。

房地产税

对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其适用税率取决于房地产的所在地。税款不应超过每份纳税申报表中房地产评估价值的3%。

社会保障税

雇主须根据雇员的工资每月向社保系统缴纳社会保障税。对处于最高工资等级的雇员,雇主为其缴纳的月社保税最高限额为1790菲律宾比索。

印花税

根据文件类型适用不同税率。

财产转让税

财产的无偿转让须按从2%至15%不等的累进税率或按赠与时财产公平市价的30%向赠与方征税。转让或者销售房地产时须按房地产出售总价或公平市场价二者中的较高者的1%减半征收地方房地产转让税。

其他

某些类型的企业如银行、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和公共承运人(须缴纳增值税的国内航空客运承运人除外)按3%至7%不等的比例税率纳税。

反避税规则

转让定价,税务机构已通过2013年2号收入规定颁布了正式的转让定价规定,该规定基本上遵从了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指南中的公平交易标准。

纳税年度

以公历年度或财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财年是指以十二月以外的任何一个月底为年终的12个月的期间)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不允许合并申报,每家公司须提交单独的申报表。

纳税申报要求

不论是否需要缴纳税款,纳税人必须在其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四个月的第15天或之前提交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

应税交易

多数商品与服务的销售和提供须缴纳增值税。

税率

销售部分货物和提供服务及进口须缴纳12%的增值税。

部分销售适用零税率。

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

国家名称

蒙古 

币种

蒙古图格里克(₮ )

币种简称

MNT

外汇管制情况

对于汇出利润、股息、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无相应的外汇管制。国内外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在指定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外国投资者在缴纳相关税费后,有权将个人所得、股份红利、出售财产和有价证券所得直接汇往国外。大量外汇进出蒙古国需要到海关申报

会计准则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就企业的利润进行征税。居民企业的应税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或提供服务收入、租赁或出售资产、出售股票及其他经营所得。利息收入属于应纳税所得。对资本利得收入按照标准累进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税率

应纳税所得在30亿MNT以内的部分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超过部分按2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可根据相关税收协定规定适用境外税收抵免。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对外商投资、农业、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2017年2月,对包括食品、服装、纺织、建材以及部分农业领域,年营业收入低于15亿蒙图的企业可享受1%的所得税优惠税率,立即执行至2021年1月1日结束。

亏损弥补规定

矿业和基础设施行业的亏损通常准予向后4至8年结转弥补,其他企业结转的年限则不应多于2年。后者只能按亏损额的50%抵消应税利润。

预提税

向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须就股息收入总额缴纳10%的预提税。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须缴纳20%的预提税,但根据税收协定适用更低税率的除外。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须缴纳20%的预提税,非居民企业须缴纳20%的利润汇回税但根据税收协定适用更低税率的除外。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取的来源于蒙古的收益,须缴纳20%的预提税,销售不动产所得须缴纳2%的预提税。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雇主需为雇员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税

房地产税

按不动产价值的0.6%征收不动产税。

社会保障税

雇主须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障税,税率为11%至30%,具体税率视行业分类而定。

印花税

税率不一

财产转让税

其他

烟草、酒精、汽油和客运车辆须缴纳各类消费税。

反避税规则

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应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定价

纳税年度

日历年度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不允许合并纳税

纳税申报要求

企业须在每季度结束次月的20号前申报并缴纳公司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须在下个日历年度的2月10日之前提交。

增值税

应税交易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须缴纳增值税。

部分交易可免征增值税,包括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的交易、银行服务以及销售黄金。

税率

 10%

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家名称

哈萨克斯坦 

币种

哈萨克斯坦腾格(〒)

币种简称

KZT

外汇管制情况

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可以使用任何货币进行支付。某些交易可能须遵循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的通知或登记制度。哈萨克斯坦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均实行有条件的可自由兌换。哈萨克斯坦外汇管理制度执行欧洲国家标准,取消外汇业务许可制度,实行通报制度。企业在交纳了各项应缴税费后,可以自由汇出利润,除银行收取的必要汇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个人和法人均可通过银行向境外汇出其合法的外汇收入。

会计准则

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公司必须就交易利润及其他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全部和完全出于业务目的所发生的费用,并且具有恰当文件凭证的,则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税率

哈萨克斯坦公司和外国公司都适用20%的主要企业所得税税率。

附加税

哈萨克斯坦存在附加税,即对于地下资源使用者征收的超额利润税。

境外税收抵免

在有文件可以证明来源于外国的收入已在外国缴纳所得税的情况下,外国已纳税款通常可予抵扣。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用于人道援助和慈善目的的进口商品免征增值税。

用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的资金购买的进口商品也免除增值税,生产货币的进口原料亦免增値税。

进口*品和医疗用品免征增値税。

对外商投资、农业、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税基抵扣项目包括在用建筑、设施、机械和设备。

亏损弥补规定

经营性亏损一般可以在亏损发生年度之后向以后年度结转最多10年。不允许对亏损向以前年度结转。

预提税

股息-向在哈萨克斯坦未设立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必须按15%的税率缴纳预提税。

向在避税地注册的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须按20%的税率缴税。

特殊情况可予免税。利息-向在哈萨克斯坦未设立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所支付的利息,必须按15%的税率缴纳预提税。

向在避税国辖区注册的非居民企业所支付的利息,须按20%的税率纳税。特殊情况可予免税。特许权使用费-向在哈萨克斯坦未设立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必须按15%的税率缴纳预提税。

向在避税地注册的非居民企业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须按20%的税率纳税。技术服务费-向在哈萨克斯坦未设立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须缴纳预提税。

如果该服务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则如上所述,适用于15%的预提税税率。如果该服务费属于非居民企业提供一般技术服务取得的所得,则适用于哈萨克斯坦国内税法下20%的预提税税率。

向在避税地注册的非居民企业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无论所提供服务是何种性质,均适用于20%的预提税税率。利润汇出税-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除了支付企业所得税之外,还须对税后净收入按15%的税率缴纳分支机构利润税(除非税收协定提供更低税率)。无论净收入是否汇回母公司,均须缴纳分支机构利润税。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雇主必须按(国内和国外)雇员薪金总额的11%的统一费率为雇员缴纳社保税。

雇主作为税务代理人,必须代其雇员从其薪金中预扣10%的个人所得税及义务性养老基金。

对私人养老账户的缴费相当于月薪的10%,但缴费上限为每月149745哈萨克斯坦腾格。

参见下文社会保障税。

房地产税

对位于哈萨克斯坦的不动产,法人的不动产税税率为2%。

社会保障税

雇主应该为雇员支付社会税(养老,医疗等一揽子税种),税率为11%。

印花税

没有独立的印花税制度。但**机构可就各种法律行为征税,例如:国家机关文件的签发。

财产税

按照财产和固定资产平均价值缴纳。

法人的财产税增加到0.05%-1%。

财产转让税

其他

烟草、酒精、汽油和客运车辆须缴纳各类消费税。

法人不动产税:税率为2%。

从事矿产开采的企业需要支付:矿产开采税和收益税。

反避税规则

转让定价-哈萨克斯坦转让定价机制采用公平交易原则,设定了申报要求。哈萨克斯坦国内税法还包括了预约定价安排。资本弱化-可扣除的利息一般以市场利率或税务*提供的特定的债资比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的两者中的较低者为限。超额的利息费用不会视同股息分配。受控外国公司-受控外国公司规则适用于在避税国地区实体中拥有至少10%股权的居民企业。哈萨克斯坦**发布了避税国地区清单。在受控外国公司持有股份的哈萨克斯坦居民,须将在该受控外国公司的相应持股比例的利润纳入合并年收入中。披露要求-无

纳税年度

日历年度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合并申报是不允许的;每家公司都须独立进行纳税申报。

但是,在哈萨克斯坦拥有多个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可以选择合并申报。

纳税申报要求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次年3月31日之前提交。

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纳税申报表可以获得1个月的延期。

增值税

应税交易

哈萨克斯坦对提供商品和劳务以及进口征收增值税。

特定情况下对买方征税。

税率

标准税率为12%。

出口、金融和其他交易享受特定的免税待遇。

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家名称

乌兹别克斯坦 

币种

乌兹别克斯坦苏姆(som)

币种简称

UZS

外汇管制情况

【开立账户所需文件】外资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当地银行开立账户需向银行提供如下文件:(1)关于开立何种账户的申请;(2)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3)企业负责人和会计的签字样本以及两份圆形公章印鉴;(4)企业成立文件复印件,外企还需提交成立文件公证件;(5)根据2006年5月24日《关于企业注册登记》的总统令,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应在企业提交注册登记申请及相关文件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乌兹别克斯坦实行较严格的外汇管制,近几年虽有所改善,但在购汇及汇出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外资企业可以在当地设立外汇账户,法律规定外汇可自由汇进汇出,但企业利润汇出时需缴10%的所得税。乌兹别克斯坦**维持“强行结汇”制度,即对入账的外汇仅允许50%提现,另50%必须卖给国家(换成苏姆),且不得随意提取,导致中国企业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外国人离境时携带外汇数额不能超过其人境时申报的数额,否则,一经查出,全部没收。外国人人境时,若携带美金数超过5000美元,则除填报关单外,还需单独填报海关工作人员提供的单据。

会计准则

使用国家会计准则(NAS)。财务报表必须每年编制。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商业和投资收入,以总收入减去可扣除的费用支出来计算。

一般来说,全部和完全出于业务目的所发生的费用,则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对于其他收入来源,全部和完全为了取得这些收入所发生的费用,也可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税率

一般利润税税率为7.5%。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属于乌兹别克斯坦的居民企业可以根据适用的税收协议,以其在外国支付的利润税抵免乌兹别克斯坦的利润税。

付款通知、由外国税务当*开具的证明或是证实已经缴纳外国利润税的其他文件,都可作为抵免税额的证据。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从事特定活动的法律实体可以暂时免征利润税、资产税、特定社会基础设施开发税以及免于统一税的缴纳和道路基金缴费的义务。

此外,如果公司扩大产能、重建工业结构、提升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现代化程度等等,则有资格以扣除五年内所发生的费用方式降低其计税基础。

亏损弥补规定

预提税

非居民必须对以下项目缴纳预提税:保险、共同保险和再保险合同按保费的10%纳税;国际通信的电信服务付款以及来自运输和货运服务的收入按6%的税率纳税。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公司必须对员工的薪水按25%的比例缴纳统一社会缴费(用于养老金、就业和职业商业联盟基金的目的)。

房地产税

乌兹别克斯坦对法律实体的固定资产按3.5%的税率征收不动产税。

社会保障税

公司必须缴纳数额为收入总额的1.6%的养老基金(除了统一社会缴费之外)。

印花税

乌兹别克斯坦对于向法庭提出的诉讼、公证行为、法律实体的国家登记和各种许可证的登记征收印花税。

财产转让税

其他

实体须按照净利润(在缴纳公司利润税之后)8%的税率缴纳社会基础设施开发税。

消费税税率:23%-39%

法人财产税税率:5%

矿产开采税税率:天然气30%;石油20%;煤4%

反避税规则

税务当*可以对来源于关联方交易的收入按市场率征税。

纳税年度

日历年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一般而言,合并申报是不允许的;每家公司都必须独立进行纳税申报。然而,银行仍须进行合并申报,同时各分行都必须提交单独的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要求

居民企业必须在会计季度结束后的次月25号之前提交公司利润税的季度申报表,并在报告年度结束后的次年2月15日之前(含2月15日)提交年度申报单。

外资参股的乌兹别克斯坦公司必须每季度缴纳预计税款的三分之一金额,年度申报表和最终税款必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次年3月25日之前提交和缴纳。

增值税

应税交易

乌兹别克斯坦对提供商品和劳务以及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

税率

标准税率为20%。

某些服务无须缴纳增值税,包括:运送乘客(不包括出租车服务);医疗、教育、旅游和短途旅行服务;金融和保险服务。免税项目包括个人与**所订协议下的某些技术设备和某些进口资产。适用零税率的货品包括赚取硬货币的商品出口;对出口商品的加工服务和国际运输。

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家名称

土库曼斯坦 

币种

马纳特(m)

币种简称

TMT

外汇管制情况

一般情况下,在境内必须使用马纳特完成付款,除非付款方为依据石油法经营的承包商和分包商。外汇购买、出售和兑换只能通过有授权的银行和兑换点进行。目前,土库曼斯坦不强制要求有外商投资成分的非**实体将外币收入转换为马纳特。

会计准则

在土库曼斯坦经营的所有企业,包括外国公司在境内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都必须根据土库曼斯坦国家会计准则来准备财务报表,但依照石油法运营的公司除外。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企业的交易利润与其他应纳税所得都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而言,完全和专门为商业目的发生的并且有文件支持的费用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税前列支。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总收入减去所有税法允许列支的项目。

税率

当前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率为8%,

其他居民企业(包括依据石油法经营的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所得税率为20%。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土库曼斯坦按照其税收协定的条款准许境外税收抵免。居民企业就其境外收入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以抵免土库曼斯坦所得税,但需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已在境外纳税。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在经济特区(主要是Avaza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外商投资和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亏损弥补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亏损可在亏损发生年度之后的三年内结转,用以抵消未来的收入。亏损不允许向以前年度结转。

预提税

来源于在土库曼斯坦境内的动产和不动产的租金收入与常设机构不具有实际联系需代扣代缴15%所得税。该15%的税率同样适用于为进行国际交通运输而在土库曼斯坦境内使用货运船只和其他交通工具所支付的使用费或租赁费(海运和航运税率为6%)。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雇主须按照当地员工总工资的20%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基金。作为员工的代扣代缴义务人,雇主须替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费、自愿补充养老基金以及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支付给相关机构。

房地产税

对于为商业目的而持有的固定资产按其年均账面净值的1%缴纳财产税,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有形流动资产按其年平均价值的1%缴纳财产税。缴纳的财产税在计算利润税时可税前列支。

社会保障税

印花税

财产转让税

无。但是**可能就各种法律行为征收税费,包括国家机构的文件签发。

其他

从事地下经营的商业实体须缴纳0-50%的地下空间使用税。根据纳税人的业务性质,其他地方税(如广告税、城市维护费、停车场业主的费用、车辆购置税、农业基金供款等)也可能被征收。

反避税规则

转让定价规则适用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涉及商品、服务的交换,以及对外贸易。当定价与真实市场价格偏差达260%以上时,主管税务机关即有权重新计算税款。对于依据石油法经营的承包商和分包商,该价格差异不得超过10%。

纳税年度

日历年度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不允许合并纳税;各企业通常须单独报税。

若非居民企业在土库曼斯坦的经营活动造成其在境内构成多个常设机构,各常设机构应分开计算应税所得和应纳税额。(该规定不适用于在同一个技术流程中进行的活动。)

纳税申报要求

企业必须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的日前递交纳税申报,并且于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次年3月15日前向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依据石油法运营的承包商和分包商纳税申报与支付税款的截止日期可根据相关协议确定。

增值税

应税交易

除非享受特定免税待遇,在土库曼斯坦境内供应大多数商品(包括劳务和服务)等应税业务取得的营业额须被征收增值税。

税率

标准税率为15%。以下各项享受零税率:

出口货物(天然气、石油和相关加工产品除外);

客运和货运的国际运输;

向依据石油法经营的承包商和分包商提供的用于石油运营的商品、劳务和服务。

有多种情形享受免税待遇。

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

国家名称

塔吉克斯坦 

币种

索莫尼

币种简称

TJS

外汇管制情况

根据塔吉克斯坦«投资法»规定,投资者有权在塔吉克斯坦开立本币及外币账户,完税后有权将塔吉克斯坦本国货币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市,同样可认购其他外币用于支付塔吉克斯坦境外业务。外汇汇进汇出自由,投资者有权将合法投资和经营利润所得外币收入汇出,利润汇出到中国需要缴纳8%的税费。携带3000美元以上现金出入境需要申报。

会计准则

公司所得税

应税所得

税率

15%

附加税

境外税收抵免

参股免税

控股公司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

在商品生产领域建立的新企业,在正式注册的当年免缴利润税,并自首次正式注册的第二年开始,在不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情况下,

(1)投资规模在50万美元以下,利润税免缴2年;

(2)投资规模在50万美元到200万美元之间,利润税免缴3年;

(3)投资规模在200万美元到500万美元之间,利润税免缴4年;

(4)如果投资规模超过500万美元,利润税免缴5年。

此外,作为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或进行现有生产技术改造而进口的商品,根据企业注册文件直接用于生产产品或完成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并且不属于应缴消费税产品的生产技术设备和与之配套的产品(自然形成一套,即在没有该配套产品的情况下设备无法使用)免征关税;

在外国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工作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直接需要而进口的产品免征关税。

自由经济区作为国家独立区域,享有特殊、优惠的关税和税收制度以及简化的注册程序等政策。

(1)不论企业所有制形式,对区内所产产品免征关税和除社会税外的所有税收;

(2)对本国市场提供的服务业只征收增值税;

(3)对当地雇员免征个人所得税;外籍雇员在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内,如在自己国家已交纳当前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并附以证明,可免交纳个人所得税,如在本国未交纳个人所得税,则应交纳所得税,但可以减半交纳;

(4)土地租金为1美元/平方米/年;

(5)外国企业、自然人的经营利润和工资可以自由汇出,并且不交税;

(6)在区内从事供水、供电、排水等业务不征收增值税及其他税收;

(7)区内设立海关保税区。

亏损弥补规定

预提税

其他税

资本税

薪酬税

房地产税

不动产税:包括土地税和其他不动产税,土地税由具体情况确定,不动产税根据用途和面积征收,税率:3%-15%;

社会保障税

印花税

财产转让税

其他

消费税:对6类商品征税;

社会税:25%;

自然资源使用税:0.5%-10%;

公路使用税0.5%-2%:

皮棉和铝锭销售税:皮棉10%,铝3%;

交通工具税:根据不同车型征收,税率:1%-14.5%;

进口关税:0-15%

反避税规则

纳税年度

是否允许合并纳税

纳税申报要求

有4种方式:月报税,每月5日前交纳上个月的税款;季度税,每3个月交纳一次;半年税,每6个月交纳一次;年税,每年交纳一次。

根据塔吉克斯坦法律规定,企业和个人到企业注册登记的区税务部门报税。法人必须经过银行纳税,个人可交现金纳税。

此外,塔吉克进口关税:0-15%;国家规费:按手续和文件收费。

增值税

应税交易

税率

增值税:18%;

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网站(https://www.yidaiyilu.gov.cn/)

 

国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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