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条件和上市指标(【上市辅导】科创板行业要求、上市标准、审核重点)

admin 2023-12-05 01:01:43 608

摘要:【上市辅导】科创板行业要求、上市标准、审核重点 一、科创板要求的行业 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上市辅导】科创板行业要求、上市标准、审核重点

一、科创板要求的行业

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体行业范围由上交所发布并适时更新。

 

二、科创板上市条件

制定更具包容性的科创板上市条件。更加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现金流等因素,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具体由上交所制定并公

(上市条件)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

(三)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需要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指标进行调整。

(通用上市条件)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三、对科创板上市条件的审核,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上市条件的审核)本所对上市条件的审核,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一)招股说明书须就上市条件相关事项作出充分披露;

(二)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须就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以及符合上市条件发表明确意见,且具备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发行人应当按照本所要求作出解释说明,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进行核查,并相应修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四、发行上市审核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审核内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一)发行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科创板股票发行条件;

(二)发行人是否符合本所规定的科创板股票上市条件;

(三)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

(审核理念与原则)本所通过审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把关责任;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便于投资者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策。

本所发行上市审核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提高审核透明度,明确市场预期。

(电子化审核)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实行电子化审核,申请、受理、问询、回复等事项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办理。

(审核组织架构)本所设立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机构(以下简称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本所设立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员会),对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工作程序等事项,由本所另行规定。

本所结合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出具同意股票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

来源:IPO上市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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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都有哪些软硬性指标?国企和私企上市要求一样吗?上市公司都有哪些类型,具体怎么分类

上市公司上市的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其股票经过***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二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是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四是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五是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是***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有符合了上述条件,才能批准其上市进行交易。

上市指标和上市条件的区别?

上市指标和上市条件是不一样的。所谓上市条件,就是指企业要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所需要具备的必备条件,上市公司需要满足我们国家关于上市公司各项严格规定,它需要通过上市委员会的严格审核。而上市指标是指给予某地获得上市企业的数量。

一个公司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1、其股票经过***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以参考一下

科创板上市发行条件指标

  【行业标准】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注:截至目前,从行业分布来看,新一代的信息技术、生物医*、高端制造、新材料这些领域的企业相对多一点。

  据专业人士判断,涉及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1、新能源汽车高端产业链,电动汽车电池系统、电动电驱系统、充电模块等系统,热管理、轻量化、汽车电子等领域。

  2、无人驾驶产业链,包括感知、决策、执行三个层面,例如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高精度地图、算法模型、电子制动、电子驱动等。

  3、新能源产业链,可能包括光伏、风电、氢能源、特高压、储氢运氢、锂电、燃料电池等。

  4、医*行业,风口之上。创新*、高端仿制*、细胞治疗、基因测序等等,涉及范围非常之广。

  5、半导体产业链。IC设计、半导体设备厂商。困难重重,亟需支持。

  6、军工行业,非常宽泛。

  7、高端制造业,新兴产业核心零部件、OLED设备等等。细分龙头,需要市场挖掘。

  8、AI、机器人

  【发行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注:3年是个硬指标,需注意。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上市指标】  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第二款规定的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符合《***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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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退市股票重新上市交易规则?

深交所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优化退市标准,畅通退出渠道。一是优化面值退市指标。二是新增“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的退市指标。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缩短退市流程。缩短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间。

什么是上市?中国的上市公司有多少?上市有什么要求?

说白了就是企业发行股票到资本市场去融资融资后用于企业发展和建设中国现在的上市公司有一千多家,要求有很多我找了一些我国(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1.《公司法》对股票上市的条件明确规定:(1)股票已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年赢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4)持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总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5)公司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纪行为,财务报表无虚假记载。(6)***规定的其他条件。2、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申请上市公司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分部上市的办法进行交易。在第一部上市的条件:公司实收股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占实收股本额的比例不低于25%;记名股东不少于25人。在第二部上市的条件:申请上市的实收股本额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占实收股本额的比例不少于10%,记名股东不少于300人。3、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申请上市公司依照营业记录、资本数额、股票市价、资本结构、获利能力、股权分散程度及股票的流通性等指标,将不同的上市股票分为三类。一类股票上市条件:主体企业,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须在3年以上,且具有连续盈利的营业记录,实际发行的普通股总面值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最近一年度有形资产净值与有形资产总额比率在38%以上,且无累计亏损;税后利润8年度决算,实收资本额的比率要求在前面2年均应达利10%,记名股东人数在1000人以上,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0.5%以下的股东,其持有股份之和应占实收股本总额的25%以上。二类股票应具备条件:公司申请发行股票前一年有形资产净值占有形资产总额不低于20%,普通股实行发行面值须在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上市企业最近一年有形资产值占有形资产总值比率不低于30%,且无累计亏损,资本利润率前两年均达8。%以上,最后一年达9%以上,股东人数不少于800人,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的0.5%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实收股东总额的25%以上;企业连续营业时间2年以上。三类股票上市的条件:实收股本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最近年度股本利润达到10%以上;记名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上。中国内地企业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有什么要求?(1)必须是在中国正式注册或以其他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必须受中国法律、法规的制约;(2)上市后最少在三年之内必须聘用保荐人(或联交所接受的其他财务顾问),保荐人除了要确定该公司是否适合上市之外,还要向该公司提供有关持续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其他上市协议的专业意见;(3)必须委托2名授权代表,作为上市公司与联交所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4)可依循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但在联交所上市期间必须在会计师报告及年度报表中采用香港或国际会计标准。上市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必须是联交所承认的会计师;(5)必须委任1人与其股票在联交所上市期间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传票及通告;(6)必须为香港股东设置股东名册,只有在香港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票才可在联交所交易;(7)在联交所在市前要与联交所签署上市协议。另外,每个董事和监事需向联交所作规定的承诺,招股书披露的资料必须是香港法例规定披露资料。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上市半年内不能出售该部分股票,半年以后仍要维持控股权。

【投教宝典】科创板上市条件及上市指标

1.上市条件:

①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③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④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规定的标准;

⑤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2.科创板上市指标:

①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②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③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④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⑤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学习笔记】A股港股市场及上市标准对比

脚踏六便士,徒手摘星辰

一、港股和A股票市场比较

(1)市场特定因素及估值

港交所

上交所/深交所

市场深度

中国香港是大多数中国企业上市的国际市场

上海/深圳的市场较为封闭,外资少

行业研究

中国香港市场对中国企业比较熟悉,已有许多行业的中国企业在香港上市

中国资本市场的研究分析员的研究深度、专业度存在欠缺

投资者基础

中国香港市场拥有全球机构投资者:中国香港投资者由区域性基金和中国投资者组成,这些投资者能与大陆投资者一样了解公司背后的投资故事

A股市场主要由散户投资者组成

流动性和波动性

中国香港市场的流动性水平较A股较低;中国香港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度高,波动率较A股小

A股市场有着较高的流动性水平和换手率;A股散户参与度较高,市场波动率也更高

可比公司估值

中国香港市场的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较平稳

中国市场对特定类型企业有较高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估值

中国香港的投资者比较能够认同中国公司的增长故事,并愿意为拥有迅猛发展潜力的公司支付溢价

A股(除科创板)的首次公开发行估值的当年市盈率被证监会限定在22.9倍以下

(2)执行环节

港交所

上交所/深交所

监管环境

由于拥有更高的资本市场历史,中国香港市场拥有更成熟的监管系统和公司管理框架

国内资本市场框架仍处于发展阶段

首次公开发行

中国香港市场公众持股比要求不低于25%;但市值大于100亿港币的香港上市公司可申请较低的公众持股比例(15%)

中国A股市场要求至少25%;但股本规模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要求10%的公众持股量

一级/二级市场禁售期

港股没有对控股股东(持有30%以上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中不许减持的监管限制,除非减持导致发行后控股股东有所变化;控股股东在上市后6个月内不得套现,在接下来的6个月内不得通过套现放弃控股股东地位

A股首次公开发行时允许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售卖老股,但需满足持有期大于36个月,且不得导致上市公司股权架构的重大变化以及实控人变更,获配售股份的投资者亦需锁定12个月;控股股东上市后3年内不得套现退出

定价机制

在港股首次公开发行中,定价由投资者、发行人、账簿管理人三方决定;最终价格是由市场机制公平、平等的谈判所产生

首次公开发行中,定价由投资者、发行人、账簿管理人和监管机构四方决定;缺少有效机制来监管投资者的“价格抑制”行为

时间表

港股首次公开发行通常需要5到6个月,且上市成功率高

A股上市时间不确定性高

上市成本

在香港上市需要支付更高的承销、法律费用

由于时间的不确定性,A股上市费用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发行后/监管

港交所

上交所/深交所

持续披露/合规

中国香港对持续披露/合规的规定更加灵活,但也更加严格

A股市场对上市后的持续披露/合规的规定相对没有那么严格

公司形象/品牌

香港上市将在提升公司知名度等方面带来极大的好处

A股上市可以在中国大陆提升公司形象,但对在大陆以外的地区缺少影响力

未来融资

在港股,通过一般性授权(至多占已发行股本的20%,较市价折让不超过20%)及特别配售。后续增发可通过加速建簿机制于隔夜间即可完成(“三闪电配售”)

A股定向增发须通过证监会审核,审核时限不确定性大。增发底价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

未来减持

中国香港休市后隔夜大宗股票交易的流程更为有效率

A股控股股东上市后3年内不得套现退出;后续的减持规定较为严格

(4)发行时间及成本

港交所

上交所/深交所

监管批准的难易程度及上市所需时间

·批准过程包括2个阶段:国内批准流程(中国证监会)和香港批准流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随着证监会45号文的出台,进一步放宽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条件;·香港的监管流程与上市规则和要求密切相连,因此公司/保荐人必须高度透明,以保证顺利上市;·从拟上市筹备到发行上市顺利的情况下一般需6-8个月

·中国证监会和证监*是主要监管机构;注册制下主要机构还包括交易所等;·注册制下上市不确定性加大;·根据深交所数据显示,截至4月12日,522家公司申请在科创板和创业板IPO注册,其中67家通过上市委员会以,102家提交注册。目前券商普遍预测上市需时已经从过往的6-8个月延长到12个月。另外,据证监会网站最新数据显示,截至4月8日,沪深主板共有145家公司IPO排队中,其中已通过发审会42家。综合来看,截至4月12日,667家公司在A股IPO排队中。

首次发行费用和后续挂牌费用

·首次发行;如市值不超过50亿港元,费用不超过60万港元;市值超过50亿港元,则为65万港元;·后续年费:如股本面值不超过50亿港元,费用不超过106.9万港元;股本面值超过50万亿港元,则为118.8万港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A、B股总股本2亿股(含)以下的首次发行和后续年费分别为30万元和5万元;2亿股至4亿股(含)为45亿万元和8万元;4亿股至6亿股(含)为55万元和10万元;6亿股至8亿股(含)为60万元和12万元;8亿股以上为65万元和15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总股本2亿股(含)以下,首次发行和后续年费分别为15万元和5万元;2亿股至4亿股(含)为20万元和8万元;4亿股至6亿股(含)为25万元和10万元;6亿股至8亿股(含)为30万元和12万元;8亿股以上为35万元和15万元。

其他上市成本估计

·承销费用一般为承销金额的2.5%-3.5%;·上市成本还包括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及承销商各自的境内外律师费用、评估机构费用、印刷翻译及公关路演等费用

·承销费用一般为承销金额的1.5%-3%;但注册制以来有所变化;·上市成本还包括申报会计师、申报律师费用、评估机构费用、印刷费、指定信息披露费及公关路演费用

二、境内上市条件

科创板

创业板

A股主板(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中小板)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经营期限

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主营业务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主营业务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主营业务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主营业务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治理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业务的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

同业竞争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

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持续经营/盈利能力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4、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董事及高管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实际控制人

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核心技术人员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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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

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政策;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盈利

1、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2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3、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实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以及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此外,《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规定的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红筹企业,已在境外上市的,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2、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3、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市值/营业收入/现金流

其他要素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

股本要求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公众股占比

同主板

同主板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表决票

允许设置差异化表决权(指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在一般规定的普通股份之外,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允许设置差异化表决权(指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在一般规定的普通股份之外,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1)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2)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同股同权

三、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上市规则》第8章

1、盈利测试指标

2、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指标

3、市值/收入指标

盈利

最近一年股东应占盈利不低于2000万港元,且其前两年股东应占盈利合计不低于3000万港元

市值

上市时市值至少为5亿港元

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

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

收入

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现金流量

前3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入量至少为1亿港元

其他

·最低公众持股量一般为25%(如上市时市值>100亿港元可减至15%)·持股量最高的3名公众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公众持股量的50%·上市时公众人士所持证券最小市值5000万港元·至少300名股东·管理层最近三年不变·拥有权和控制权最近一年不变·至少三名独立董事,并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要求每半年提交财务报告

四、香港主板上市申请被拒案例重点

原因类型

相关案例中的主要情况

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不佳

·公司在业绩期内连续亏损两年,整个期间呈净流动负债·公司在整个业绩期内亏损,净流动负债及股东权益为负数

公司持续经营业务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大部分的业务合同即将到期,未能证明有能力获取新的业务合同;·业绩期内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合同对方的违约收入;扣除该等收入后公司不符合最低利润的上市要求;·业绩期内公司过于依赖单一组别的供应商

过分依赖于控股股东

·业绩期内公司的销售主要是与其母公司进行交易·业绩期内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关联方的销售

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参与在未纳入上市范围的业务当中,而该等业务与公司的业务范围存在重叠·公司的业务范围与控股股东的业务范围没有清楚的划分界限,潜在重大同业竞争问题(及后,控股股东给予公司不竞争承诺和向其购买部分业务的行使权,公司并于公司招股章程就同业竞争问题和企业管治措施作出充分披露,案件最终获得通过)

董事胜任能力及诚信问题

·公司于业绩期内某个财年因员工违反公司内部止损额度规定而发生重大外汇亏损,部分董事应对其承担责任;·公司的经理及董事正在接受香港监管机构对其怀疑涉及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媒体报道透露公司的控股股东及董事曾参与存在重大问题的中国境内贸易活动·公司**及一名非执行董事涉及不当文件处理,不当财务活动及贿赂等个案·保荐人无法证明公司董事及经理具有足够的相关经验和能力胜任其职位

违规行为

·公司向中国境内第三方提供大量的资金垫付(cashadvance),中国法律禁止非金融类公司进行该等活动

物业所有权证存在瑕疵

·业绩期内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向第三方租出/分组出其拥有或租入的购物中心,在其拥有或租入的购物中心(包括正在营业或在建中)当中,绝大部分购物中心没有房产权证或房产权证注明物业不能作为商业用途

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股票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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