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份公司分红时间规定? 股票分红日期没有强制规定,以每个公司具体公布的时间为准。股票分红是指上市公司经营获得利润后向股东分发的股份红利,分红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现金
股份公司分红时间规定?
股票分红日期没有强制规定,以每个公司具体公布的时间为准。股票分红是指上市公司经营获得利润后向股东分发的股份红利,分红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现金分红,这个也是最常见的;二是实物分红,将公司的产品作为红利分发给股东;三是股份分红,即送股。值得注意的是股票分红并不是强制性的。
股票分红几个重要的日期
1、分红宣布日:经董事会讨论决议后决定实施分红,宣布决定分红的日子就是分红宣布日;
2、股权登记日:统计公司现有的股东并登记来决定总的分红金额,之后买入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投资者不能享受此次分红;
3、除权除息日:从公司利润中扣除分红金额的日子,一般为股权登记日后的一天;
4、发放日:股票红利发放的日子,一般为除权除息日后的几个工作日分红会发放到股东账户上。
股票起源于什么来自时候?
1602年,在共和国大议长奥登巴恩维尔特的主导下,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就像他们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国家一样,如今,他们又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组织。荷兰莱顿大学历史系教授维姆?范登德尔:是的,可以这么说。它是第一个联合的股份公司,为了融资,他们发行股票,不过不是现代意义的股票。人们来到公司的办公室,在本子上记下自己借出了钱,公司承诺对这些股票分红,这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筹集资金的方法。荷兰阿姆斯特丹历史博物馆馆长洛德韦克·瓦赫纳尔:他们聚集了650万的资金,差不多相当于300万的欧元,而那时候,这些钱值几十亿,用这些钱他们建立了公司。通过向全社会融资的方式,东印度公司成功地将分散的财富变成了自己对外扩张的资本。甚至,阿姆斯特丹市市长的女仆也成了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成千上万的国民愿意把安身立命的积蓄投入到这项利润丰厚,同时也存在着巨大风险的商业活动中,一方面是出于对财富的渴望,更重要的是,因为荷兰**也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将一些只有国家才能拥有的权利,折合为25000荷兰盾,入股东印度公司,这就大大增加了东印度公司的权限和信誉。荷兰莱顿大学历史系教授维姆·范登德尔:(**给东印度公司的特权是)可以协商签订条约,发动战争,这样它就成了在亚洲的独立主权个体,或者说从南非到日本的整个地区,它都可以像一个国家那样运作。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东印度公司的船队出航了。西班牙国王几乎是用鄙夷的态度对待这个不自量力的挑战者。但是,在东印度公司成立后的短短五年时间里,它每年都向海外派出50支商船队,这个数量超过了西班牙、葡萄牙船队数量的总和。荷兰阿姆斯特丹历史博物馆馆长洛德韦克·瓦赫纳尔:前十年他们(东印度公司)没有付任何的利息,因为投资者喜欢把钱投到造船、常氧请章列零造房子,以及在亚洲建立一个贸易王国上面。做完这些,十年后,公司第一次给股东派发了红利。连续十年不给股东们分红利。这样的经营方式为什么能够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这是因为:荷兰人同时还创造了一种新的资本流转体制。1609年,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诞生在阿姆斯特丹。只要愿意,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可以随时通过股票交易所,将自己手中的股票变成现金。早在四百多年前,在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所中,就已经活跃着超过1000名的股票经纪人。他们虽然还没有穿上红马甲,但是固定的交易席位已经出现了。这里成为当时整个欧洲最活跃的资本市场,前来从事股票交易的不仅有荷兰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外国人。大量的股息收入从这个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院子,流入荷兰国库和普通荷兰人的腰包,仅英国国债一项,荷兰每年就可获得超过2500万荷兰盾的收入,价值相当于200吨白银。
600104上汽集团是否已经分红?什么时候分红?除税后还能分到多少
2011年年度的分红10派3方案还没有实施,你有没有注意到现在相关的分红方案后面标示着“预案”,原因是这个2011年年度分红方案是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后才能实施的,一般都是同意通过后就会变成“决案”,再由上市公司安排实施时间,这个实施时间会另行通告。相关分红方案要等到5月17日的股东大会才进行表决,还是比较时间长才会实施分红的。按照10派3方案,红利税税率是10%,除税后你可以每10股得到2.7元现金分红,实际上就是每股0.27元。
市场火力未减,只是临时改线路
以下文章内容包括板块和个股的观点在内,仅是个人的研究心得和案例引用,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是推荐指导,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大盘氛围解读
周五,市场呈现出明显的震荡格*。投资者可以看到,早盘,上证综指高开0.38点,报3566点,创业板低开15.18点,报3074点。大盘开盘后飙升至3580-3600区间,恶作剧式的预测回压,然后被封杀,回落。上午有一条低分时线到了尾盘,下午3533点最低点确认后产生共鸣,尾盘大盘转红。总体而言,上证指数收于3566点,创业板收于3089点。投资者应该如何看待和解读当前的市场?通过今天的行情,两市上涨2950股,下跌1064股。涨跌超过9%的股票分别为110只和17只;有935只股票,225只股票涨跌超过3%。从个股的数据可以看出,市场上上涨的股票数量是下跌股票的近三倍,在盘面上呈现出普遍的上涨格*。不仅上涨股优势明显,涨停和领涨股也有明显优势。如果白酒、钢铁、军工、基建等权重股板块不被拖累,指数可能会再次回到3600点,但指数是可以被拖累的,但个股不会骗人,盘面大量低配股明显补!从短期大盘技术来看,由于昨日大盘结束时确认了分时线低点在3559最低点附近,开盘后大盘大涨,但由于低位并不大,盘面反弹至调整的预预测反压3580-3600。实际最高3589点,盘面阻力位后回落。
今日热点分析
一、市场中期最强热点
1、次新股
次新股的上涨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新股中签率低,吸引资金爆炒。另一方面,次新股尤其是小股本次新股具备强大的股本扩张预期。受此影响,渔人监测到今天有海昌新材、上海凯鑫、华业香料、江天化学、日月明、大叶股份、康平科技、南山智尚、蓝盾光电、新强联、狄耐克、山科智能、蒙泰高新、洁特生物、万胜智能、圣元环保、大宏立、兆龙互连、朗特智能、研奥股份、盛德鑫泰、思进智能、中瓷电子、长鸿高科、森林包装、传智教育等个最高涨10%以上。
2、业绩高送转
进入三季度报高峰期,市场开始展开对公布预报炒作,同时,前期高送转概念股长期横盘,市场欲展开填权炒作行情,渔人发现(业绩预升、送转潜力、预高送转、已高送转)等个股频频出现持续上涨。年报、季报、中报高送转填权炒作再起,往往上市公司可能会披露分红送转计划。而送股、转增比例较高的个股,会有以下炒作阶段:披露前的预期炒作,高送转预期表现为这些特征:资本公积金较高,且未分;预披露公告炒作,部分公司会预披露高送转,公布时间越早、送的越多,越具有龙头相,填权行情炒作,除权后的填权行情通常是每轮高送转行情的最后阶段,渔人发现,具有叠加属性的个股往往表现较好,特别是高送转个股有炒预期、炒抢权、炒填权等,后市投资者可挖掘相关个股进行布*。受此影响,渔人监测到今天海昌新材、因赛集团、新强联、山科智能、祥和实业、光洋股份、科沃斯、天赐材料、纳尔股份、爱施德等个股最高涨10%以上。
二、市场短期最强热点
1、深注册制
深注册制出现涨停潮。受此影响,渔人监测到今天海昌新材、上海凯鑫、华业香料、江天化学、日月明、大叶股份、康平科技、南山智尚、蓝盾光电、狄耐克、山科智能、蒙泰高新、万胜智能、圣元环保、大宏立、兆龙互连、朗特智能、研奥股份、盛德鑫泰等个股最高涨10%以上。
2、汽车
汽车出现异动。受此影响,渔人监测到今天光洋股份、广汽集团、通达电气、朗博科技、路畅科技、斯莱克、容百科技、**矿业、龙蟠科技、石大胜华、方正电机、天赐材料、天齐锂业等个股最高涨10%以上。
3、近期新高
近期新高出现异动!受此影响,渔人监测到今天川能动力、航天工程、丰元股份、宜宾纸业、科沃斯、国联股份、东方材料、天齐锂业、路畅科技、奥园美谷等个股最高涨10%以上。
4、化工
化工出现异动!受此影响,渔人监测到今天华业香料、江天化学、安利股份、洁特生物、丹化科技、丰元股份、长鸿高科、龙蟠科技、新纶科技、天赐材料、东方材料、纳尔股份、石大胜华、国风塑业、大东南等个股最高涨10%以上。
四、市场最活跃中线股
中线跟踪的个股,持续纷纷轮番表现,市场上,渔人监测今天最活跃的个股有洁特生物、丹化科技、川能动力、航天工程、宜宾纸业、超华科技等。
纳尔股份是什么公司?
纳尔股份,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数码喷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私营企业。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9日,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控股股东是游爱国。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数码喷绘材料、广告材料及广告器材的制造、加工;数码喷绘材料、广告材料及广告器材、五金家电、汽车配件、装饰材料;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等。
东吴证券客服电话是什么
东吴证券客服电话:0353-6222-678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欺诈发行证券罪(取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罪名)罪名。发展历程1603年,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大议长奥登巴恩维尔特的主导下,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就像他们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国家一样,如今他们又创造出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时代。荷兰莱顿大学历史系教授维姆范登德尔:是的,可以这么说。它是第一个联合的股份公司,为了融资,他们发行股票,不过不是现代意义的股票。人们来到公司的办公室,在本子上记下自己借出了钱,公司承诺对这些股票分红,这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筹集资金的方法。荷兰阿姆斯特丹历史博物馆馆长洛德韦克·瓦赫纳尔:他们聚集了650万的资金,差不多相当于300万的欧元,而那时候,这些钱值几十亿,用这些钱他们建立了公司。通过向全社会融资的方式,东印度公司成功地将分散的财富变成了自己对外扩张的资本。甚至,阿姆斯特丹市市长的女仆也成了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成千上万的国民意把安身立命的积蓄投入到这项利润丰厚,同时也存在着巨大风险的商业活动中,一方面是出于对财富的渴望,更重要的是,因为荷兰**也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将一些只有国家才能拥有的权利,折合为25000荷兰盾,入股东印度公司,这就大大增加了东印度公司的权限和信誉。荷兰莱顿大学历史系教授维姆·范登德尔:(**给东印度公司的特权是)可以协商签订条约,发动战争,这样它就成了在亚洲的独立主权个体,或者说从南非到日本的整个地区,它都可以像一个国家那样运作。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东印度公司的船队出航了。西班牙国王几乎是用鄙夷的态度对待这个不自量力的挑战者。但是,在东印度公司成立后的短短五年时间里,它每年都向海外派出50支商船队,这个数量超过了西班牙、葡萄牙船队数量的总和。荷兰阿姆斯特丹历史博物馆馆长洛德韦克·瓦赫纳尔:前十年他们(东印度公司)没有付任何的利息,因为投资者喜欢把钱投到造船、造房子,以及在亚洲建立一个贸易王国上面。做完这些,十年后,公司第一次给股东派发了红利。连续十年不给股东们分红利。这样的经营方式为什么能够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这是因为:荷兰人同时还创造了一种新的资本流转体制。1609年,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诞生在阿姆斯特丹。只要意,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可以随时通过股票交易所,将自己手中的股票变成现金。早在四百多年前,在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所中,就已经活跃着超过1000名的股票经纪人。他们虽然还没有穿上红马甲,但是固定的交易席位已经出现了。这里成为当时整个欧洲最活跃的资本市场,前来从事股票交易的不仅有荷兰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外国人。大量的股息收入从这个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院子,流入荷兰国库和普通荷兰人的腰包,仅英国国债一项,荷兰每年就可获得超过2,500万荷兰盾的收入,价值相当于200吨白银。基本特征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即权利的证券化。它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过程用证券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法律现象,是投资者投资财产符号化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信用发达的一种标志和结果。证券必须与某种特定的表现形式相联系。在证券的发展过程中,最早表彰证券权利的基本方式是纸张,在专用的纸单上借助文字或图形来表示特定化的权利。因此证券也被称为“书据”、“书证”。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前进,尤其是电子技术和信息网络的发展,现代社会出现了证券的“无纸化”,证券投资者已几乎不再拥有任何实物券形态的证券,其所持有的证券数量或者证券权利均相应地记载于投资者账户中。“证券有纸化”向“证券无纸化”的发展过程,揭示了现代证券概念与传统证券概念的巨大差异。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制权,但该制权不是直接制权,而是间接制权。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这是证券持有人投资证券的直接动因。一方面,证券本身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反映了特定的财产权,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该项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股票)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债券);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证券获得收益,如二级市场上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证券持有人可通过差价而获得收益,尤其是投机收益。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证券的风险性,表现为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或发行人的原因,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入,甚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相联系的。在实际的市场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中泰证券客服电系死结破找领话是什么?
中泰证券客服电话:0353-6222-678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欺诈发行证券罪(取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罪名)罪名。发展历程1603年,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大议长奥登巴恩维尔特的主导下,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就像他们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国家一样,如今他们又创造出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时代。荷兰莱顿大学历史系教授维姆范登德尔:是的,可以这么说。它是第一个联合的股份公司,为了融资,他们发行股票,不过不是现代意义的股票。人们来到公司的办公室,在本子上记下自己借出了钱,公司承诺对这些股票分红,这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筹集资金的方法。荷兰阿姆斯特丹历史博物馆馆长洛德韦克·瓦赫纳尔:他们聚集了650万的资金,差不多相当于300万的欧元,而那时候,这些钱值几十亿,用这些钱他们建立了公司。通过向全社会融资的方式,东印度公司成功地将分散的财富变成了自己对外扩张的资本。甚至,阿姆斯特丹市市长的女仆也成了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成千上万的国民愿意把安身立命的积蓄投入到这项利润丰厚,同时也存在着巨大风险的商业活动中,一方面是出于对财富的渴望,更重要的是,因为荷兰**也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将一些只有国家才能拥有的权利,折合为25000荷兰盾,入股东印度公司,这就大大增加了东印度公司的权限和信誉。荷兰莱顿大学历史系教授维姆·范登德尔:(**给东印度公司的特权是)可以协商签订条约,发动战争,这样它就成了在亚洲的独立主权个体,或者说从南非到日本的整个地区,它都可以像一个国家那样运作。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东印度公司的船队出航了。西班牙国王几乎是用鄙夷的态度对待这个不自量力的挑战者。但是,在东印度公司成立后的短短五年时间里,它每年都向海外派出50支商船队,这个数量超过了西班牙、葡萄牙船队数量的总和。荷兰阿姆斯特丹历史博物馆馆长洛德韦克·瓦赫纳尔:前十年他们(东印度公司)没有付任何的利息,因为投资者喜欢把钱投到造船、造房子,以及在亚洲建立一个贸易王国上面。做完这些,十年后,公司第一次给股东派发了红利。连续十年不给股东们分红利。这样的经营方式为什么能够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这是因为:荷兰人同时还创造了一种新的资本流体制。1609年,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诞生在阿姆斯特丹。只要愿意,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可以随时通过股票交易所,将自己手中的股票变成现金。早在四百多年前,在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所中,就已经活跃着超过1000名的股票经纪人。他们虽然还没有穿上红马甲,但是固定的交易席位已经出现了。这里成为当时整个欧洲最活跃的资本市场,前来从事股票交易的不仅有荷兰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外国人。大量的股息收入从这个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院子,流入荷兰国库和普通荷兰人的腰包,仅英国国债一项,荷兰每年就可获得超过2,500万荷兰盾的收入,价值相当于200吨白银。基本特征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即权利的证券化。它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过程用证券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法律现象,是投资者投资财产符号化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信用发达的一种标志和结果。证券必须与某种特定的表现形式相联系。在证券的发展过程中,最早表彰证券权利的基本方式是纸张,在专用的纸单上借助文字或图形来表示特定化的权利。因此证券也被称为“书据”、“书证”。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前进,尤其是电子技术和信息网络的发展,现代社会出现了证券的“无纸化”,证券投资者已几乎不再拥有任何实物券形态的证券,其所持有的证券数量或者证券权利均相应地记载于投资者账户中。“证券有纸化”向“证券无纸化”的发展过程,揭示了现代证券概念与传统证券概念的巨大差异。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让的,但债权人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让不再*限于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让制度。证券可多次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这是证券持有人投资证券的直接动因。一方面,证券本身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反映了特定的财产权,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该项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股票)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债券);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让证券获得收益,如二级市场上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证券持有人可通过差价而获得收益,尤其是投机收益。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证券的风险性,表现为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或发行人的原因,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入,甚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相联系的。在实际的市场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白马股做中,次新庄股做短。
昨天说了对今天的看法:
今天行情走的比较纠结。
高送转小小的冲了一波就开始回调。一方面是昨天高送转人气股云意电气补跌。今天一些高位的次新股跟着回调。另外一方面就是走趋势的易事特,昨晚公布减持。这样也好,有回调才有低吸机会。
天山股份、北新路桥等**题材,早盘直接杀。这个我没想太明白,我预期是它们带着一带一路起来。不过一带一路的一些票倒是都起来了,不过预期应该是高分红高股息的个股。昨天说看好一带一路也是因为建筑、中车、交建、电建等等个股走势都挺好。
中国神华,这股属性里有个第一。第一个拿出这么多钱来分红。所以后续肯定是有资金来做的,不过感觉走短线爆发的概率不是很大,毕竟盘子在这里。后续多半是走趋势走波段吧。
今天的重心还是在次新股里,不过次新股早盘洗的个股也很多,又是尾盘拉升。二次都是尾盘拉升,感觉次新股也不够一致,分歧加重了。
次新股里今天有二条线:
1、有资金运作,走趋势新高的次新:
雄塑科技、贝肯能源、宣亚国际、中旗股份、天马科技等。次新股还是低吸要好一些,短线效应不是很好。昨天新开板的尚品宅配,安靠智电表现都不行。新高附近或是突破新高的次新股的短线爆发力要强很多。
2、次新股里的超跌庄股:
如通股份、纳尔股份、和胜股份、三祥新材、日月股份等等。
最近这几只股都是连阳,杀跌之后在低位横盘整理了很久。近期次新股有热度,但是有分化,于是资金就开始做这些超跌的庄股。
和胜股份第一个板的时候我就搞了,当时逻辑就是上面说的。次日走的很蒙圈,没带出节奏。反到是后面起来的如通股份把节奏带出来了。一步错步步错,和胜股份打板没吃到肉,如通股份就没想上,谁知道今天连板。庄股,找谁说理去。
我很早之前说过庄股自成一派,行情迷茫的时候,这些股就喜欢出来蹦跶。今天出来的这几只加上中水渔业都是庄股。所以庄股的赚钱效应回来了,后面资金应该会挖掘曾经的老庄股。
今天有二个中线题材继续大涨:
白酒和家用电器:
白酒和家用电器之前都说过,这二个题材走的都是趋势。早上次新股强不起来也是这个原因,这二个白马题材以及一些高股息的个股吸纳了太多资金。午后这些没拉升之后,次新股重整旗鼓,继续拉升。
和之前的看法一样,适合回调低吸的品种。应该是养老金再买吧。白马公主在哪里,这些家用电器和酒类个股都是白马。
还是一样的问题:明天它强,次新就会相对弱一些。它弱,次新股就会强。一般走中线趋势的,大阳之后次日都弱势。所以明天应该还是次新股表现。
再来看看几只下跌的个股:
1、集友股份:
次新里的高位庄股,尾盘行情拉升,它砸了6个多点,没整明白原因。一些高位的次新庄股,就谨慎点。今天次新股指数虽然继续大涨,但是感觉较之前弱势了很多。
2、ST佳电:
这股就是之前说的要被ST的股,估计也得有三个一字跌停板,和上次的ST河化一样。当时贴了表格,后续要被ST的个股。历史图文里,2月28号图文里面有,别踩坑了。
总结一下:
1、白酒和家用电器给了其他白马股很好的标杆。这二个题材走的是中线趋势,回调之后是低吸机会。每次大阳,次日表现都一般。一些低位的白马股可以持起来,而且喝酒吃*。医*股估摸着哪一天会大起一波。
2、次新股:仍然是赚钱效应最好的题材。次新股这个题材不好说。今天白马股走的很好,如果白马股继续走强,次新股会顺势回调。如果白马股走弱,那么还是次新股表现。
3、高送转:回调就有低吸的机会,低位的高送转近期都有资金青睐。稳健的可以去挖掘一下。做短的话,要围绕着次新股里的高送转。
稳健的就去挖掘挖掘白马股,或是等白酒家用电器回调之后等低吸机会。做短的话,还得围绕着次新。
作手写了很多关于市场逻辑,行情细节,妖股效应,个股细节等方面的内容,应该对各位帮助很大。总共有6万多字吧,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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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客服电话是什么
海通证券客服电话:0353-6222-678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欺诈发行证券罪(取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罪名)罪名。发展历程1603年,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大议长奥登巴恩维尔特的主导下,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就像他们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国家一样,如今他们又创造出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时代。荷兰莱顿大学历史系教授维姆范登德尔:是的,可以这么说。它是第一个联合的股份公司,为了融资,他们发行股票,不过不是现代意义的股票。人们来到公司的办公室,在本子上记下自己借出了钱,公司承诺对这些股票分红,这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筹集资金的方法。荷兰阿姆斯特丹历史博物馆馆长洛德韦克·瓦赫纳尔:他们聚集了650万的资金,差不多相当于300万的欧元,而那时候,这些钱值几十亿,用这些钱他们建立了公司。通过向全社会融资的方式,东印度公司成功地将分散的财富变成了自己对外扩张的资本。甚至,阿姆斯特丹市市长的女仆也成了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成千上万的国民愿意把安身立命的积蓄投入到这项利润丰厚,同时也存在着巨大风险的商业活动中,一方面是出于对财富的渴望,更重要的是,因为荷兰**也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将一些只有国家才能拥有的权利,折合为25000荷兰盾,入股东印度公司,这就大大增加了东印度公司的权限和信誉。荷兰莱顿大学历史系教授维姆·范登德尔:(**给东印度公司的特权是)可以协商签订条约,发动战争,这样它就成了在亚洲的独立主权个体,或者说从南非到日本的整个地区,它都可以像一个国家那样运作。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东印度公司的船队出航了。西班牙国王几乎是用鄙夷的态度对待这个不自量力的挑战者。但是,在东印度公司成立后的短短五年时间里,它每年都向海外派出50支商船队,这个数量超过了西班牙、葡萄牙船队数量的总和。荷兰阿姆斯特丹历史博物馆馆长洛德韦克·瓦赫纳尔:前十年他们(东印度公司)没有付任何的利息,因为投资者喜欢把钱投到造船、造房子,以及在亚洲建立一个贸易王国上面。做完这些,十年后,公司第一次给股东派发了红利。连续十年不给股东们分红利。这样的经营方式为什么能够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这是因为:荷兰人同时还创造了一种新的资本流转体制。1609年,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诞生在阿姆斯特丹。只要愿意,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可以随时通过股票交易所,将自己手中的股票变成现金。早在四百多年前,在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所中,就已经活跃着超过1000名的股票经纪人。他们虽然还没有穿上红马甲,但是固定的交易席位已经出现了。这里成为当时整个欧洲最活跃的资本市场,前来从事股票交易的不仅有荷兰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外国人。大量的股息收入从这个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院子,流入荷兰国库和普通荷兰人的腰包,仅英国国债一项,荷兰每年就可获得超过2,500万荷兰盾的收入,价值相当于200吨白银。基本特征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即权利的证券化。它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过程用证券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法律现象,是投资者投资财产符号化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信用发达的一种标志和结果。证券必须与某种特定的表现形式相联系。在证券的发展过程中,最早表彰证券权利的基本方式是纸张,在专用的纸单上借助文字或图形来表示特定化的权利。因此证券也被称为“书据”、“书证”。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前进,尤其是电子技术和信息网络的发展,现代社会出现了证券的“无纸化”,证券投资者已几乎不再拥有任何实物券形态的证券,其所持有的证券数量或者证券权利均相应地记载于投资者账户中。“证券有纸化”向“证券无纸化”的发展过程,揭示了现代证券概念与传统证券概念的巨大差异。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这是证券持有人投资证券的直接动因。一方面,证券本身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反映了特定的财产权,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该项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股票)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债券);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证券获得收益,如二级市场上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证券持有人可通过差价而获得收益,尤其是投机收益。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证券的风险性,表现为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或发行人的原因,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入,甚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相联系的。在实际的市场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纳尔股份什么时候开盘?
股票简称:纳尔股份股票代码:002825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NARINDUSTRIALCO.,LTD.(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二〇一六年十一月特别提示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尔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1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尔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本公司、本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份自愿锁定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游爱国以及股东上海纳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树明、杨建堂、陶福生、游爱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股东上海慧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达明、李广、王宪委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3、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游爱国、王树明、杨建堂、陶福生、苏达明和游爱军、王宪委承诺: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4、公司董事王树明之关联方刘文辉、高级管理人员苏达明之关联方苏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其关联方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其关联方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5、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发行人控股股东游爱国、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王树明、杨建堂、陶福生、苏达明和游爱军、王宪委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7年5月29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该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二、主要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游爱国、王树明、杨建堂和陶福生承诺:(1)股份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有意向减持部分股份,但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的10%,第二年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的15%;(2)减持股份的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3方式;(3)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4)减持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或数量区间)、减持时间区间、减持价格(或价格区间)等信息。三、稳定股价的预案(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该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该股票收盘价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后,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措施实施过程中,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取消或停止实施本次股价稳定措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再次成就的,公司将再次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不包括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间及当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并公告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另有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4(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以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为前提,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后,公司将根据届时实际情况采取下列股价稳定措施:1、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要约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单次(每次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视为一次)回购资金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的1%,累计回购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历次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动用回购资金的总额)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单次(每次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视为一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控股股东历次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增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参考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及届时的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状况确定。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单次(每次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视为一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累计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和的5%,累计增持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历次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动用增持资金的总额)不超过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累计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和的5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参考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及届时的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状况确定。5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价稳定措施另有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价稳定措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三)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后,首先由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控股股东应当增持公司股份:1、公司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公司因资金不足、回购议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等客观原因无法实施股份回购;3、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增持公司股份:1、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均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2、公司回购股份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均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四)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程序1、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公司应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并作出决议。决议内容应包括回购方式、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种类及数量、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期限等事宜并公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并公告后,公司应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6定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股份回购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并在回购的有效期内实施回购方案。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条件触发后,公司应及时通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应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股份的详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增持价格或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并送达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控股股东应当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实施增持。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提供资金支持。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条件触发后,公司应及时通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股份的详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增持价格或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并送达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实施增持。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提供资金支持。无论采用何种股价稳定措施,公司应在本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程序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四、信息披露责任承诺7(一)发行人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定之日起30日内(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定之日起30日内(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公司将本着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选择与投资者和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先行赔付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并将购回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定之日起30日内(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如果8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定之日起30日内(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选择与投资者和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先行赔付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人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就公司存在上述重大信息披露瑕疵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或认定之日起30日内(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要求的其他期限内)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选择与投资者和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先行赔付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2、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9(四)中介机构承诺保荐机构承诺:若因本保荐机构为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律师,本所及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及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聘用协议所约束。本承诺函所述本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相关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评估师承诺:如因本机构为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对本次发行上市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为保证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如下承诺:10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其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其他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协议和承诺为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爱国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纳尔股份具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纳尔股份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纳尔股份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人承诺在作为纳尔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纳尔股份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国境内或境外与纳尔股份现有业务及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形式与纳尔股份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3、本人承诺不向其他业务与纳尔股份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114、本人承诺不利用本人对纳尔股份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纳尔股份及纳尔股份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5、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纳尔股份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爱国就减少和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本人将尽力减少本人或本人所实际控制其他企业与纳尔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2、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纳尔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平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利用本人在纳尔股份的特殊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纳尔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员工社会保障的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爱国承诺:1、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2016年6月30日以前未缴存的社会保险,或公司因此承担任何罚款或其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并要求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款项、处罚款项,而不使公司因此遭受任何损失;2、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2016年6月30日以前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此承担任何罚款或其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并要求公司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款项、处罚款项,而不使公司因此遭受任何损失。12七、相关主体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的,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该等责任主体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2、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责任主体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3、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将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5、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取得的收入(包括违反股份锁定、股份减持意向、股份减持价格等承诺而出售股份所得之价款)归公司所有,相关责任主体应在取得收入后五日内将该等收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6、在纠正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的行为前,发行人不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等资本运作计划,不制定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7、对持有公司股份的责任主体,自其违反公开承诺事项之日起,公司可暂停向其发放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其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其未履行承诺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其纠正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的行为为止;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纠正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的行为前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138、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公司获得薪酬或津贴的责任主体,自违反承诺之日起,自愿同意暂停领取薪酬或津贴,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其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其未履行承诺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其纠正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的行为为止。其中,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责任主体身份丧失或变更的,仍应履行原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并遵守约束措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约束措施另有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约束措施另有要求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遵守该等规定或要求。14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