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融券卖出获得资金可以担保品买入吗? 如果账户中可用余额够买股票就可以,担保品买入其实就是在信用账户上以普通的方式买入股票,也就是说用两融账户做普通股票交易,交易模式
融券卖出获得资金可以担保品买入吗?
如果账户中可用余额够买股票就可以,担保品买入其实就是在信用账户上以普通的方式买入股票,也就是说用两融账户做普通股票交易,交易模式也发生变化,跟普通证券账户一样是T+1单向交易模式,但可以交易沪深两市所有的股票。 融资融券中担保品买出指在使用信用账户交易时,“担保品卖出”就和普通股票交易账户的“卖出”功能一样,只是交易的证券品种只限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担保品卖出。同时卖出证券所得的资金,当天清算时将用于偿还此前融资负债。
融资融券交易保证券金可以什么充抵
和正常情况一样。a股中,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成分股为70%,其它非特别处理股票为65%,特别处理(st)股票和暂停上市股票为0;基金中,etf为90%,其它为80%;债券中,国债、地方债为95%,其它债券为80%;权证为0。
国泰君安的融资融券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如何计算保证金金额?
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交易所规定的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1)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3)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4)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自行确定各类充抵保证金证券不同的折算率。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100元现金和100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可用金额为170元(100元现金×100%+100元市值×70%)。
哪些是可冲抵的保证金的证券?目前融资融券最低费率是多少?
保证金作为两融业务的核心要素之一,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融资融券比例,相关衍生概念与计算方式对投资者了解两融业务与自身投资情况都大有帮助。
当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由证券公司认可的证券进行充抵。
注意: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和折算率!
(1)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等可以充抵保证金。
(2)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照一定的折算率进行折算。
举个栗子:投资者阿七信用账户内现金10万元,持有某证券10000股,股价20元/股,该证券折算率为60%,信用账户内保证金总额为22万元
(100000*100%+10000*20*60%=220000)
并非所有证券都可以充抵保证金,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范围和折算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证券公司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市场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投资者可在证券公司官网融资融券专栏以及交易端中查询。
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需要先转入担保品。
担保品包括资金和证券两部分。
资金转入需要通过“银证转账”,从银行直接转入资金到信用账户。
证券转入则是通过“担保品划转”,从普通账户转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到信用账户。
(1)担保品范围:担保证券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和开户券商的规定。
(2)担保品划转时间:现金划转时间9:00-16:00,证券划转时间9:30-15:00。
(3)T日划入现金T日实时到账,T日划入担保证券T+1日到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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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问题,冲抵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啊?
从券商处融资融券 是需要放保证金做担保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证券,其中符合条件证券就是可冲抵保证金证券,符合条件的比如国债,大多数股票等, 不符合条件的 有ST股票,静态市盈率超过300倍的股票等 。
可冲抵保证金证券可以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成现金为融资融券提供担保而成为保证金
天风证券 -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介绍
一、融资融券关系词解读
1、什么是融资融券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
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投资者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2、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为客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3、客户信用资金台账: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及融资融券形成的负债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4、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客户在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5、融资融券业务的权益处理:在客户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按“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的原则处理。
6、保证金可用余额:客户用于冲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7、强制平仓: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规定标准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投资者在不超过2个交易日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将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投资者担保物,不足部分还可以向投资者追索。
8、保证金可用余额: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9、保证金比例: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在投资者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保证金比例越高,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少,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折算率: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
10、保证金: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必须向证券公司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与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
11、标的证券: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其中包括:1)符合上交所,深交所规定的股票;2)证券投资基金;3)债券;4)其它证券。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交易机制,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复杂的风险。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场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实现收益。融资融券交易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
一、融资融券交易同普通证券交易相同的风险
(一)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以及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并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二)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可能导致投资者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无法全部成交,并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三)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和投资者操作不当导致的风险等等,均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例如投资者以100万元普通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20万元,亏损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再将100万元现金普通买入该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60万元,亏损60%。投资者要清醒认识到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融资买入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则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资利息;投资者融券卖出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的价格上涨,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券费用。
三、强制平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价格波动导致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担保物通知。投资者如果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追加担保物,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可能被证券公司执行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债务。
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甚至可能暂停融资融券交易。这些监管措施将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应留意监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密切关注市场状况、提前预防。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公司提高追加担保物和强制平仓的条件,造成投资者提前进入追加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状态,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单一客户融资规模、融券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单一担保证券占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等指标,当这些指标到达阈值时,投资者的交易将受到限制,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四)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公司有可能因融资融券资质出现问题,而造成投资者无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相关信息的通知送达至关重要。《融资融券合同》中通常会约定通知送达的具体方式、内容和要求。当证券公司按照《融资融券合同》要求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即视为送达,如果投资者未能关注到通知内容并采取相应措施,就可能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信用证券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保管不善或者将信用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遭受意外损失,因为任何通过密码验证后提交的交易申请,都将被视为投资者自身的行为或投资者合法授权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均由该投资者承担。
(四)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其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会相应降低对投资者的信用额度,从而造成投资者交易受到限制,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
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认真学习融资融券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阅读并理解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和风险揭示条款,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好财务安排,合理规避各类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是一种信用交易方式,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创新交易模式,与以往的普通证券交易存在着很大区别,其账户体系、交易方式、投资策略和风险特征等方面具有独特性,对于期望参与的投资者来说,需要做好多个方面的准备。
1、心理的准备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首先要做好心理准备,确定是否真的有必要参与,毕竟融资融券是一种信用交易,主要作用是放大资金和卖空证券,对于资金充裕,不需要杠杆操作、卖空证券的投资者来说没有参与的必要性;其次,投资者需要自我评估是否能够承受投资失败导致的损失,而且有可能会损失所有的投资本金甚至超过本金,因此,融资融券交易适合那些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投资者如果计划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在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后,就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交易的相关知识,主要内容包括证监会、交易所、结算公司和证券公司等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落实到真正的交易时,还需要提前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整个流程和所有风险点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
此外,并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有资格参与融资融券。试点期间,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参与者有一定的资质条件和资产"门槛"限制,投资者必须在试点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超过一定期限、金融资产达到一定数额,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应风险承担能力,了解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等,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投资者还需要经过证券公司的评估和审核,被确认为是合格的可参与融资融券的投资者后,才有资格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投资者在参与资格的评估和融资融券开户等业务过程中还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需要个人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必要的收入证明、资产凭证和完税证明等有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在通过参与资格的审核后,投资者还需要和证券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和融资融券合同,开设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等。
拥有了融资融券交易的相关账户后,投资者还不能够立刻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于融资融券是一项信用交易业务,投资者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或抵押。只有准备好相应的保证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并且将其转移到专用的保证金账户中,证券公司会根据投资者转入的保证金数额,授予相应的融资融券额度,在此之后,投资者才可以在额度范围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需要提前根据自己需要的融资或融券的金额准备好相应的保证金和预计将来可能需要追加的保证金。
投资者要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实现盈利,切不能盲目操作,需要有比较完善的交易策略,比如对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详细研究,确定其投资比例和投资期限,此外,还要在融资融券期限内确定相关证券的投资期限,在遇到市场波动较大时拥有合理的止盈止损策略等,做到心里有底,投资不慌。
风险意识需要贯穿在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的整个过程中,投资者需提前了解和认识各种风险,包括与证券公司的合同风险、市场变化的投资风险、交易的强制平仓风险、权益处理的风险等,对于这些风险投资者还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控制措施,做到以备无患。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主要有以下业务环节:
1、投资者教育
投资者在开办融资融券业务之前首先要接受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证券公司要详细介绍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并揭示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投资者在充分理解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和业务风险的同时,要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知识,参与证券公司的相关测评。
2、征信评级投资者到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需提供详实的开户资料和征信材料,证券公司对投资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投资者拟提交的担保资产进行评估,然后评定投资者的信用等级。
3、签订融资融券合同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合同对投资者、证券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4、开立账户投资者持开户所需要的资料到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帐户,到证券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资金帐户。信用证券帐户是投资者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证券帐户。该帐户是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的二级帐户。信用资金帐户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公司指定存管银行开设的资金帐户。该帐户是证券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的二级帐户。证券公司是“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资产的名义持有人。
5、转入担保物投资者通过银行将担保资金划入信用资金帐户,将可冲抵保证金的证券从普通证券帐户划转至信用证券帐户。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保证金以及投资者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即投资者信用资金帐户和信用证券帐户内的所有资产构成其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6、授信投资者提出融资、融券额度申请后,证券公司评估投资者信用帐户中的担保物价值,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在满足保证金比例的前提下,授予投资者的可融资或融券的最大额度。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一定比例的资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公司认可的证券充抵,证券公司认可的证券应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7、融资融券交易融资时,投资者在授信额度、保证金可用余额范围内根据融资保证金比例融资买入标的证券;融券时,投资者在授信额度、保证金可用余额范围内根据融券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标的证券。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融券专用证券帐户中的自有证券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资券交收,资金、证券不划入投资者账户。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之间的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之间的比例。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证券交易所审核、选取标的证券,证券公司在其范围内确定并公布公司允许的标的证券。
8、偿还资金和证券在融资交易中,投资者进行卖出交易时,所得的资金首先归还投资者欠证券公司的款项,余款留存在投资者信用帐户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资者通过买券还券偿还融券负债并支付融券费用。此外,投资者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直接用现有资金、证券偿还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沪深交易所为此增加了“卖券还款”、“买券还券”、“还券划转”几组指令。投资者多还的证券余股,可通过“余券划转”指令划回。
9、平仓风险1)证券公司实时监控投资者信用帐户资产价值,当投资者帐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投资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及时、足额追加担保物至维持担保比例150%之上,证券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对投资者信用帐户内资产予以平仓,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平仓停止条件。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客户资信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维持担保比例是指甲方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2)投资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资金和融券证券的,证券公司按合同约定对投资者信用帐户内的担保物进行强制平仓处理,直至全部偿还融资融券到期债务。融资融券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融资融券期限从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之日起计算。3)融资融券合同约定了须提前了结的融资融券情形。到时如投资者未偿还融资资金和融券证券的,证券公司按合同约定对投资者信用帐户内的担保物进行强制平仓处理。10、结束信用交易当投资者全部偿还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后,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将其信用帐户中的剩余资产转入其普通帐户,终止融资融券合同,注销信用账户,以结束信用交易。
1、什么是融资交易融资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借)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买入股票的交易行为。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者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进行授信后,投资者可以在授信额度内买入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公布的融资标的名单内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融资买入的证券及其他资金证券,整体作为其对证券公司所负债务的担保物。融资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如果证券价格符合投资者预期上涨,融入资金购买证券,而后通过以较高价格卖出证券归还欠款能放大盈利;如果证券价格不符合投资者预期,股价下跌,融入资金购买证券,而后卖出证券归还欠款后亏损将被放大。因此融资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能放大投资者的盈利或者亏损,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要求投资者有较强的证券研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2、融资交易特点1)融资标的证券可供融资买入的证券品种,称为融资标的证券。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融资标的证券品种可以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沪深证券交易所将按照规定确定融资标的证券名单,证券公司可在交易所公布的融资标的证券范围内进一步选择,并随交易所名单变动而相应调整,投资者仅可在此范围内融资买入。2)融资保证金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沪深交易所规定,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3)融资债务偿还投资者可通过直接还款、卖券还款两种方式偿还融资负债。直接还款是指,投资者在信用资金账户内存入资金,通过融资融券交易系统中“直接还款”指令偿还融资债务,结算时该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卖券还款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选择“卖券还款”的交易指令进行证券卖出,结算时该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4)融资交易应注意的二个风险(1)投资者在从事融资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投资者的融资成本将增加。(2)投资者在从事融资交易期间,如果发生融资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可能被证券公司要求提前了结融资交易并可能因此带来损失。
3、如何进行第一笔融资买入交易投资者在理解了上述知识后,即可以尝试融资交易。那么第一笔融资买入交易如何进行呢?以下通过一个案例进行说明。
投资者小张信用账户中有现金100万元作为保证金,经分析判断后,选定证券A进行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在不考虑佣金和其他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小张可融资的最大金额为200万元(100万元÷50%=200万元)。证券A的最近成交价为5元/股,小张以自有资金100万和融资200万共300万元以5元/股价格发出买入交易委托,可买入的最大数量为60万股(300万元÷5元/股=60万股)。上述委托成交后,小张信用账户内保证金已全部占用,不能再进行新的融资或融券交易。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垫付200万元以完成交收,所得股票A共60万股划入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并在小张信用证券账户中做明细记载。至此小张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若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为5元/股,则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50%(资产300万元÷负债200万元=150%)。
如果第二天证券A价格上涨,收盘价到5.4元/股,资产为324万元(60万股×5.4元/股=324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64%(投资者账户浮盈24万元)。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上涨,收盘价到5.8元/股,资产为348万元(60万股×5.8元/股=348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74%(投资者账户浮盈48万)。
如果第二天证券A价格下跌,收盘价到4.5元/股,资产为270万元(60万股×4.5元/股=270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35%(投资者账户浮盈-30万元)。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下跌,收盘价到4.1元/股,资产为246万元(60万股×4.1元/股=246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23%(投资者浮盈-54万元),低于130%,此时小张应该采取卖券还款、增加保证金等方式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否则证券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根据合同进行强制平仓,了结全部或部分债权债务关系。
在第二种情况下,假定小张第四天准备采取卖券还款方式全部偿还债务200万元,如果此时证券A价格为4.0元/股,小张需以该价格委托卖出(或卖券还款)50万股证券A,上述委托成交后,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收回融资债务200万元,该笔融资买入即已结清。此时小张信用证券账户尚余10万股证券A,市值为40万元。以上案例提醒投资者,在融资买入时应注意:融资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就能放大投资者的盈利和亏损,投资者需要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承受能力。
1、什么是融券交易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入一定数量的证券并卖出的交易行为。投资者融入的证券不进入其信用证券账户,而是在融券卖出成交当日结算时由证券公司代为支付,卖出证券所得资金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作其他用途。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融券卖出资金及其他资金证券,整体作为其对证券公司所负债务的担保物。融券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方式和规避风险的途径。投资者如果预期
证券价格即将下跌,可以借入证券卖出,而后通过以更低价格买入还券获利;或是通过融券卖出来对冲已持有证券的价格波动,以套期保值。然而投资者应清醒认识到,融券交易作为卖空交易,相对买入交易蕴含着更大风险。如融券交易仅出于投机目的,当卖出的证券价格可能持续上涨,投资者将产生无限损失。同时融券交易具有杠杆特性,将进一步放大风险。
可供融券卖出的证券品种,称为融券标的证券。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的股东人数、流通市值、换手率、波动幅度等条件确定融券标的证券名单,证券公司可在交易所公布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进一步选择,并随交易所名单变动而相应调整。融券标的证券品种可以是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投资者仅可在此范围内融券卖出。
投资者在进行融券交易前,应了解融券交易委托价格规则:(1)融券卖出交易只能采用限价委托,不能采用市价委托;(2)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未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若投资者在进行融券卖出委托时,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该笔委托无效。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沪深交易所规定,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投资者可通过直接还券、买券还券两种方式偿还融券负债。直接还券是指,投资者使用信用证券账户中与其负债证券相同的证券申报还券,结算时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买券还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选择“买券还券”的交易类型进行证券买入,结算时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投资者买券还券时应注意三个要点:
(1)买券还券先使用融券卖出冻结资金?,如融券卖出资金不足,则使用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自有资金;(2)买券还券委托的数量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3)投资者买券还券超过融券负债数量的部分称为余券,存放在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投资者可申请将余券从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
5、如何进行第一笔融券卖出交易投资者在理解了上述知识后,即可以尝试融券交易。那么第一笔融券卖出交易如何进行呢?以下通过一个案例进行说明。
投资者小张信用账户中有现金50万元作为保证金,经分析判断后,选定证券A进行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在不考虑佣金和其他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小张可融券卖出的最大金额为100万元(50万元÷50%=100万元)。证券A的最近成交价为10元/股,小张以此价格发出融券交易委托,可融券卖出的最大数量为10万股(100万元÷10元/股=10万股)。
上述委托成交后,小张信用账户内保证金已全部占用,不能再进行新的融资或融券交易。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垫付10万股证券A以完成交收,所得资金100万元划入小张信用资金账户,该笔资金被冻结,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至此小张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其融券负债将以数量记载,负债金额以每日收盘价逐日计算。若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为10元/股,维持担保比例为150%(资产150万元÷负债100万元=150%)。如第二天证券A价格上涨,收盘价11元/股,资产仍为150万元,负债则为110万元(10万股×11元/股=11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36%,已接近追加担保物的维持担保比例130%。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上涨,收盘价到12元/股,资产仍为150万元,负债则为120万元(10万股×12元/股=12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25%,低于130%,此时小张应该采取增加保证金、融券债务偿还等方式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否则证券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根据合同进行强制平仓,了结债权债务关系。
以上案例提醒投资者,在融券卖出时应注意:
(1)融券卖出负债以市值计算,将随卖出证券价格而波动;
(2)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即可能引致较大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让科停通失同粒赶老和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有什么意思?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以及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五、(上海市场)股森樱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证此灶丛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一)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三)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四)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权证折算率为0%;(五)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参考辩袜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融资融券交易保证券金可以什么充抵
从券商处融资融券是需要放保证金做担保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证券,其中符合条件证券就是可冲抵保证金证券,符合条件的比如国债,大多数股票等,不符合条件的有ST股票,静态市盈率超过300倍的股票等。可冲抵保证金证券可以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成现金为融资融券提供担保而成为保证金
融资融券业务中,融资买入的股票在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时可以作为可充抵保证金?
计算公式为: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可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走进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如何换算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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