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票行情关于600884 【600884】该股主力资金在流通股中占4.37%实力很弱,从近期散户数量减少、换手率和筹码分布综合分析估算该股主力近期有所阶段性增仓,主力比例增加到10%了,炒股
股票行情关于600884
【600884】该股主力资金在流通股中占4.37%实力很弱,从近期散户数量减少、换手率和筹码分布综合分析估算该股主力近期有所阶段性增仓,主力比例增加到10%了,炒股的实质就是炒庄家,庄家的实力强股价才能走得更远,靠散户推动的股票是走不了多远的!!由于该股跌击穿了17.48这个最后的支位,如果后市该股短时间内无法收复该点位,还有继续下探的风险请注意半仓避险,如果后市该股能够在短时间内收复17.48这个支撑位和18.01这个支撑位并站稳震荡走高,那短线看高19.5,中线看高22(风险非常大)如果在拉升过程中出现高位放巨量的情况请立即清仓防止主力资金出货后自己被套,以上纯属个人观点请谨慎操作!祝你好运!2008年1月28日近期发现有一些股友随意转贴我以前的股票评论,由于单支股票的评论存在时效性几天之内该股的形势就存在很大的变化,具体的操作策略也得进行调整,不希望喜欢该贴的股友原封不动的任意复制转贴,这容易使采用该条评论的股友的资金存在短线风险!都是散户钱来得不容易,请多为他人着想!谢谢支持哟!
IPO未清理的挂钩市值对赌协议无效,硕世生物股东纠纷揭示法律衡平精神
第一手解读PE/VC行业政策;连载PE/VC行业法律实务经验;期待广泛交流,促进行业发展
基小律说:
本文围绕硕世生物投资人南京高新与创始人房永生、梁锡林的对赌纠纷展开。上海二中院一审认定了南京高科系基金和房、梁二人的对赌约定有效,但否认了关键的价格形成与锁定期内股票市值挂钩的安排。南京高科系基金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所体现的“无效”,特指IPO未清理的挂钩市值对赌协议无效;本案揭示出“人不得从其非法行为中获利”的法律价值取向,市场主体应当引以为戒。
快来和基小律一起看看吧~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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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案一审法院上海二中院和二审法院上海市高院均未公开本案的判决书,我们仅能够通过硕世生物的融资信息,以及南京高科和硕世生物相关事项的公告试以窥探案件的经过:
1.根据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硕世生物上市补充法律意见书》显示:2016年12月20日,绍兴闰康做出合伙人决议,同意绍兴闰康出资额由5000万元增至6260.0321万元,新增出资额由南京高科新浚基金和南京高科新创公司(以下合称“南京高科系基金”)共同认缴。根据其他相关信息可推断,本轮南京高科新浚基金投资额为6500万元,南京高科新创公司投资额为3500万元。投资完成后,两者合计持有绍兴闰康20.12%的合伙权益,进而实现间接持有硕世生物股权的目的,截止发行上市之日,持有硕世生物股票数量约为204.0995万股。
3.根据南京高科公告中引述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决内容显示:案涉《修订合伙人协议》第4.2条约定,原合伙人(应指房、梁二人)和绍兴闰康合称“回售义务人”。投资人的回售权具体分为“未上市回售权”和“上市后回售权”。
其中,未上市回售权未披露详细情况,但推断应主要与硕世生物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如2019年12月31日)前上市与否挂钩。未上市回售价款的计算方式为投资方的投资成本+12%/年的复利。
上市后回售权又进一步分为“锁定期内回售”和“解禁后回售”两种。“锁定期内回售”,指硕世生物上市后,相关股份权益在上市交易锁定期内时,投资人可以向回售义务人主张回售其持有的绍兴润康的合伙份额,继而实现退出。该情形下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投资人发出上市后回售通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硕世生物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上海二中院认为的,与股票交易市值挂钩)。而“解禁后回售”则指硕世生物上市后,且相关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投资人可以要求绍兴闰康在5个交易日内处置投资人间接持有的股票,并将相关款项支付给投资人。
笔者认为,协议之所以对“上市后回售权”做出额外安排。主要原因是南京高科两个主体所投资的绍兴闰康在硕世生物上市时,是硕世生物的控股股东,因而其上市锁定期为36个月(而非其他财务投资人的12个月)。为了实现上市后尽快退出,投资人和创始人在2016年投资时达成了此项安排。但为何南京高科坚持以这种交易模式对硕世生物进行投资,目前笔者并未找到相关信息。
上市后半年内,硕世生物股价高涨,自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7月13日期间的30个交易日,硕世生物股票价格涨幅达155.7%,2020年7月盘中股价最高触及476.76元。
5.笔者猜测,正是硕世生物股价高涨至盘中高点前后,南京高科系基金开始谋求尽快实现投资退出,因而根据公告显示:南京高科系基金于2020年7月13日向绍兴闰康、房、梁发出《回售通知书》,要求其履行“上市后回售”义务。
6.发出回售通知书后,房、梁二人并未依约履行回售义务。南京高科系基金于2020年10月21日向上海二中院正式起诉绍兴闰康、房、梁,主张履行前述义务。笔者查询硕世生物2020年7月13日-2020年10月30日的股价走势,从最高点470元/股迅速回落,最低跌至184元/股,了解于此,笔者大概可知为何南京高科系基金如此着急将房梁二人诉至公堂之上了。
7.前述诉讼事项发生后,南京高科对此予以了公告,一时引发行业热议,彼时的关注点主要在于,前述对赌协议,正常应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规定应当披露并清理的对赌协议。但硕世生物在历次上市问询中均未披露上述对赌协议的内容,也未提示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大额债务、股份质押等相关风险。由此,上交所介入,并于2021年11月向硕世生物及上市券商和发行人律师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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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院对前述争议焦点主要分析如下:
一、究竟是什么无效?——“IPO未清理的挂钩市值对赌协议无效”
上海二中院的这一标题,给无效的情形增加了三个限定:(1)属于对赌协议;(2)属于IPO应清理但未清理的对赌协议;(3)与市值相挂钩。从上文中上海二中院的论理部分来看,这三者是缺一不可的。
笔者为何如此说呢,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问题来分析:
1.是否上市后的对赌协议无效?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假若对赌协议的内容符合IPO的要求予以了相应披露,同时也不存在其他法定无效的情形,企业上市后,对赌协议仍然应当是有效的。不过值得问的是,如果对赌协议的内容与企业上市后的市值挂钩进行对赌,其效力该如何认定?
2.是否锁定期内转让价格与股票市值挂钩的协议无效?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企业IPO后,在锁定期内,上市公司股东通过转让SPV份额间接进行减持的行为。虽然间接减持目前受到很多限制(如证监会一般要求SPV的股东同时做出不得间接减持承诺等),但主要还是行政监管领域,如果违反,主要是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罚没交易所得等。而在民事交易环节,在股票锁定期内以转让SPV份额的方式进行间接减持,假若交易价格是与股票市值挂钩,目前也未见司法裁判予以无效的评价。
3.是否IPO应清理,但未清理的对赌协议就无效?至少从目前的审判实务来看,否认对赌协议的效力,主要还是要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而如果只是单纯的IPO环节未予清理(如IPO环节未予披露,或IPO前已解除但带有复效条款,或其他类似情况),假如不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笔者认为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二、本案中,南京高新系基金的诉请,为何会被驳回?
各相权衡之下,上海二中院用逻辑严谨的说理最后选择了以“IPO未清理的挂钩市值对赌协议无效”的方式对本案进行处理,笔者对此还是对二中院主审法官的智慧表示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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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投资协议中预先设定上市后回售权,且回售价款直接与发行人二级市场股票市值挂钩”纠纷案件。司法审判认定与股票交易市值挂钩的回售条款无效。”
“首例“IPO审核时未披露、但属于必须清理的对赌协议,另辟蹊径,试图通过诉讼得到支持”。司法审判判定,凭借“必须清理的对赌协议”主张权利,法院不予支持。”
上述观点笔者认为有待商榷,在个案中,即便可能出现IPO环节未予清理的对赌协议,法院不一定会轻易走向司法行政中心主义而单纯因违反IPO发行规则而认定对赌协议无效;也有可能会出现,即便有与股票交易市值挂钩的回售条款,但其并非在股票锁定期内,或者创始人的身价足够雄厚,履行回售义务并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构成任何影响,笔者认为在这些情形下回售条款仍然可能被支持有效。
因此,我们从本案中所学到的最有用的信息应当是:
我们不应试图从违规行为中获取远超过一般情况的收益,否则可能在司法环节中遭遇负面的评价。在本案中,如果法院支持南京高新系基金的主张,等于支持了南京高新系基金在违反了IPO发行规则的前提下,获得了自身最大化的收益的结果。这不应当是法律所支持的结果,有必要对此进行衡平。
当然,这也只是笔者一家之言罢了。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假如站在南京高科的角度讲,又如何不觉得冤枉呢?
所以,法律究竟是什么?在保护什么?应当保护什么?以前读书的时候对“自然法”和“成文法”的简单了解,在这个深夜又突然萦绕心间。望着窗外深邃的黑暗,对比台灯发出的微小但明亮的光,笔者不禁也开始恍惚了。究竟是题目太难,还是脑汁绞尽,已不得而知。
闲言碎语,与读者共飨,久疏更新,还望见谅。
本书由基小律团队合伙人邹菁律师、张泽传律师、周蒙俊律师著作,内容基于作者多年实务经验,涵盖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设立与投资运作的全过程,欢迎各位基小律的朋友订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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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约-6829万元 | 每经网
每经AI快讯,硕世生物(SH688399,收盘价:52.08元)8月30日晚间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87亿元,同比减少94.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682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1.17元。
2022年1至12月份,硕世生物的营业收入构成为:体外诊断行业占比78.33%。
硕世生物的董事长是房永生,男,69岁,学历背景为本科;总经理是王国强,男,53岁,学历背景为博士。
道达号(daoda1997)“个股趋势”提醒:1.硕世生物近30日内北向资金持股量增加22.34万股,占流通股比例增加0.39%;2.近30日内无机构对硕世生物进行调研。更多个股趋势信息,请搜索微信公众号“道达号”,回复“查询”,领取免费查询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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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2023-08-3017: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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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98后期走势
看涨
生产试剂盒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1.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石家庄东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新开源
上市芯片公司排名?
根据财报工具数据整理,截止2022年12月,芯片上市公司净利润率排行榜前十如下:长江通信、亿联网络、华金资本、明德生物、宏达电子、紫光国微、凯普生物、硕世生物、基蛋生物、神工股份。
世硕上市了吗?
世硕没有还上市。现在上市是硕世生物。
股票002139的走势会怎么样?
下跌趋势,回避为好
硕世生物688399当前股票走势怎么样_营收情况好不好 - 南方财富网
一、硕世生物(688399)股票营收情况
硕世生物股票近一年营收情况如下表:
按照南方财富网趋势选股系统统计,该股所属板块为检测试剂板块,该板块共有41只股票,硕世生物2023第二季度营收在该板块中排名为第41名,该板块2023第二季度营收排名前十的股票如下表:
1、结合大盘和个股走势来看:
近7日大盘总涨跌幅0.69%,该股总涨跌幅-5.272%,该股走势跑输大盘-5.96%。
2、资金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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