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期货交割日是每月几号(商品期货交割日)

admin 2023-12-08 14:28:27 608

摘要:商品期货交割日 商品期货的交割日通常定在每个月的15日,如果有节假日,就向后递延5个工作日中。接近交割日时,保证金比例会逐步上调,直到交割期时补齐全部资金和相关费用。

商品期货交割日

商品期货的交割日通常定在每个月的15日,如果有节假日,就向后递延5个工作日中。接近交割日时,保证金比例会逐步上调,直到交割期时补齐全部资金和相关费用。

期货每个月的合约有什么不同?

期货合约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交割月份:每个月的期货合约通常都有不同的交割月份,即合约所对应的交割日期不同。例如,某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可能是12月,而其他合约的交割月份可能是其他月份。2. 交割日规定:每个月的期货合约的交割日具体规定也可能不同。交割日通常是合约到期日,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者需要履行合约,即交割相应的标的资产。3. 价格波动:每个月的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可能不同。合约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不同合约的价格波动可能受到不同的因素影响,如季节性变化、宏观经济因素等。4. 交易量和流动性:不同月份的期货合约的交易量和流动性可能也不同。一些月份的合约可能更受市场参与者的关注,交易活跃度较高,流动性较好,而其他月份的合约可能交易相对较少,流动性较差。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交易所和不同品种的期货合约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特点,具体的不同之处还需根据具体的品种和交易所的规则来确定。

期货交割时间怎么定的?

期货合约代码后面的四位数字表明了该期货品种合约的交割时间:前两位数字是交割的年份,后两位数字就是交割的月份。例如:期货沪铜1412合约表明该期货品种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属铜合约,交割的时间是2014年12月份。(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以上只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割情况,其他交易所交割时间也类似,具体你可以去交易所官网去看

钢铁|螺纹钢、热卷交割交割细则修订

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修订版)》《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修订版)》《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订版)》的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螺纹钢热轧卷板细则修订

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修订版)》《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修订版)》《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订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9

为确保合约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修订版)》自RB2208合约开始实施,《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修订版)》自HC2208合约开始实施。自2022年7月21日起,只允许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修订版)》《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修订版)》规定的螺纹钢、热轧卷板生成标准仓单,2022年7月21日之前生成的仓单不得用于交割、作为保证金。

附件

螺纹钢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修订版)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附件

 

交割单位

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30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质量应当符合GB/T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牌号为HRB400E的有关规定。

(2)交割螺纹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应当符合国标GB/T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3)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其长度为9米或12米定尺。

(4)每一标准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并且组成每一仓单的螺纹钢的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十日,且以最早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

(5)每一标准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应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

(6)螺纹钢交割以理论计重方式计量。每一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3%。

(7)仓单应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应当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

热轧卷板

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修订版)

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合约附件

 

交割单位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30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质量规定

(一)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热轧卷板质量规定如下:

1.标准品

符合国标GB/T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的Q235B或符合JISG3101-2015《一般结构用轧制钢材》的SS400,厚度5.75mm、宽度1500mm热轧卷板。

2.替代品

符合国标GB/T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的Q235B或符合JISG3101-2015《一般结构用轧制钢材》的SS400,厚度9.75mm、9.5mm、7.75mm、7.5mm、5.50mm、4.75mm、4.50mm、3.75mm、3.50mm,宽度1500mm热轧卷板。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另行公告规定的其他要求。

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热轧卷板,应当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指定交割仓库

指定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附加说明

本期货合约由上海期货交易所负责解释。

 

交割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交割流程

第三条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四条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的客户不允许交割。

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直接由交易所强行平仓。

第五条实物交割应当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是指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工作日。该三个工作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第三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第六条交割程序: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割货款给付时间。

第七条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其流转程序如下:

(一)卖方客户将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期货公司会员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

(二)卖方会员将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

(三)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

(四)买方期货公司会员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

第八条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天然橡胶、白银、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有异议的交割商品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见附件1,铅、镍、锡、白银、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名单由交易所另行公告)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买方对所交割商品无异议,交易所不再受理交割商品有异议的申请。但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和不锈钢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异议相关要求本条第二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和不锈钢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有异议的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交割商品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和不锈钢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名单由交易所另行公告)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用于交割的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和不锈钢每批商品的有效期应当涵盖本次交割的最后交割日。即使交割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和不锈钢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质量异议期的提交截止时间,如果该批商品的质量鉴定结论不合格,卖方对该批交割商品的实际质量仍需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买方如需将交割商品再用于将来的交割,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入库与出库

第十条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当办理入库申报(交割预报)。

入库申报的内容包括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并提供各项单证等。

客户应当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货主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未经过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第十二条商品运抵指定交割仓库后,指定交割仓库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到货及相关凭证进行验核。验收完毕后,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将入库验收的结果输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指定交割仓库方可签发标准仓单。

商品到库验收时,货主应当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的,视为货主同意指定交割仓库验收结果。

第十三条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提货时,指定交割仓库在对标准仓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货主可以自行到库提货或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但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时货主应当到库监发。货主不到库监发,视为认可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无误。

第十四条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时,应当及时填制《标准仓单出库确认单》(一式二份,货主和指定交割仓库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备查。

第十章螺纹钢的交割

第六十四条交割单位:300吨。

第六十五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

第六十六条交割螺纹钢质量规定

交割螺纹钢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品。

交割螺纹钢的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应当符合国标GB/T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交割螺纹钢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90天内,并且应在生产日起的45天内入指定交割仓库方可制作仓单。

在指定交割仓库交割的螺纹钢其长度为9米和12米定尺。

第六十七条交割螺纹钢的包装与堆放

交割螺纹钢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应当符合GB/T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每一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并且组成每一仓单的螺纹钢的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十日,且以最早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

用于交割的螺纹钢每一仓单的标的实物应当作为一个堆放垛位进行堆放。

第六十八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第六十九条计量和溢短

交割螺纹钢以理论计重方式计量。每张螺纹钢标准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3%。

第七十条卖方应当在最后交易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增值税专用**。

买卖双方在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七十一条交收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和厂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第十一章线材的交割

第七十二条交割单位:300吨。

第七十三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线材期货合约》。

第七十四条交割线材质量规定

交割线材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的注册商品。

交割线材的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应当符合国标GB/T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的规定。

交割线材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90天内,并且应在生产日起的30天内入指定交割仓库方可制作仓单。

第七十五条交割线材的包装与堆放

线材应盘卷交货,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当符合国标GB/T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的规定。

每一仓单的线材,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的商品组成,并且组成每一仓单的线材的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十日,且以最早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

用于交割的线材每一仓单的标的实物应当作为一个堆放垛位进行堆放。

第七十六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第七十七条溢短和磅差

交割线材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每张线材标准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3%,磅差不超过±0.3%。

第七十八条卖方应当在最后交易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增值税专用**。

买卖双方在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交收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和厂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第十二章热轧卷板的交割

第八十条交割单位:300吨。

第八十一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合约》。

第八十二条交割热轧卷板质量规定

交割热轧卷板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品。

交割热轧卷板的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应当符合GB/T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或JISG3101-2015《一般结构用轧制钢材》等相关规定。

交割热轧卷板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360天内,每一仓单的热轧卷板以其中最早的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

第八十三条交割商品的规格

每一仓单的热轧卷板,应当是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和宽度、厚度的商品组成。

第八十四条交割热轧卷板的包装与堆放

交割热轧卷板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应当符合GB/T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或JISG3101-2015《一般结构用轧制钢材》等相关规定。

用于交割的热轧卷板每一仓单的标的实物应当作为一个堆放垛位进行堆放。

第八十五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第八十六条计量和溢短

交割热轧卷板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每张热轧卷板标准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5%。磅差不超过±0.3%。

第八十七条卖方应当在最后交易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增值税专用**。

买卖双方在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八十八条交收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第十三章 不锈钢的交割

第八十九条交割单位:60吨。

第九十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期货合约》。

第九十一条交割不锈钢质量规定

交割不锈钢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注册品牌,或者是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品牌(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

交割不锈钢的质量应当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或者JISG4305:2012《冷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的规定。

交割不锈钢的表面质量检验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执行。

不锈钢仓库标准仓单有效期限为该批次产品最早生产日起的360天内。不锈钢厂库标准仓单的有效期为厂库标准仓单生成之日起的315天内。

第九十二条交割商品的规格

每一标准仓单不锈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牌号、同一宽度、同一厚度和同一边部状态的商品组成。

第九十三条交割不锈钢的包装与堆放

交割不锈钢标志以及质量证明书等应当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或者JISG4305:2012《冷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的规定。

交割不锈钢的包装应当符合《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的规定。

用于交割的不锈钢每一仓单的标的实物应当作为一个堆放垛位进行堆放。

第九十四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或者交易所认可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第九十五条计量和溢短

交割不锈钢按净重进行计量。每张不锈钢标准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5%,磅差不超过±0.3%。

第九十六条不锈钢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

第九十七条卖方应当在最后交易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增值税专用**。

买卖双方在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九十八条交收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和厂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公告)。

第九十九条包装以及表面质量异议的处理

(一)包装以及表面质量异议不属于交割违约。

(二)货主对不锈钢商品包装或者表面质量如麻点、擦划伤、海水浸泡痕迹等提出异议的,应当由生产企业、指定交割仓库、卖方或者首次制成仓单的一方配合解决。

指定检验机构可以根据货主等异议主体的申请,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结果仅适用于被检验的该卷货物。

第十七章期货转现货

第一百三十二条期转现是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第一百三十三条期转现的期限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协议后,在上述期限内的交易日的14:00前,到交易所申请办理期转现手续,填写交易所统一印制的期转现申请单(见附件3)。

用非标准仓单交割的,应当提供相关的买卖协议和提单复印件。

第一百三十四条期转现仅适用于本所所有上市品种的历史持仓,不适用在申请日的新开仓。

第一百三十五条期转现的交割结算价为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的协议价。

第一百三十六条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第一百三十七条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计算。

第一百三十八条期转现的票据交换(包括货款、仓单)在申请日后一交易日14:00前在本交易所内完成。

第一百三十九条期转现的交割货款可以采用内转或银行划转方式办理。

第一百四十条卖出方应当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七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增值税专用**。如卖方在14:00之前交付增值税专用**的,经复核无误后,交易所退付卖方相应的保证金。如在14:00之后交付的,交易所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相应的保证金。交易所在收到卖方增值税专用**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

未按时提交增值税**的,按《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未按本章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完成交割的,按本交割细则中有关交割违约的规定执行;发生交割实物质量纠纷的,买方应当在票据交换日后的25天内提出质量异议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

涉及非标准仓单交割实物质量纠纷的,由相关会员协调处理,交易所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对非善意的期转现行为,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交易所将及时公布期转现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章交割费用

第一百四十四条进行实物交割的双方应当分别向交易所交纳交割手续费。铜2元/吨、铝2元/吨、锌2元/吨、螺纹钢和线材1元/吨、天然橡胶4元/吨。铅、镍、锡、白银、热轧卷板、不锈钢和漂针浆期货品种的交割手续费由交易所确定并另行公布。

第一百四十五条商品出入库和在库储存期间发生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交易所核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指定交割仓库正常收费项目和费用计收方法如下:

(一)进库费、出库费、装卸费、打包(装袋)费、分拣(整理)费、过户费、代办费、加急费及需特殊处理的劳务作业费用以及经交易所核定的其他费用,由指定交割仓库根据实际发生的项目及劳务,按规定标准出具合法结算凭证,交货主核对后,由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一次付清。

(二)仓储费按日收取。最后交易日后第五个工作日以前(含当日)的仓储费用由卖方承担,以后的仓储费用由买方承担。收费后,由指定交割仓库在标准仓单上注明仓储费付止日期。货主应当在每月月底前到指定交割仓库办理付费手续,可以预付。

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线材、白银、热轧卷板、不锈钢、天然橡胶、漂针浆指定交割仓库的收费标准由交易所确定并另行公布。

第十九章交割违约

第一百四十七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交割违约:

(一)在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

(二)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三)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计算买、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手)-已交标准仓单数量(手)

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已交货款)÷交割结算价÷交易单位

在根据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计算交割违约金额时,应当在买方相应的保证金中预留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和违规惩罚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发生交割违约后,交易所于违约发生当日16:30以前通知违约方和相对应的守约方。违约通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会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一百五十条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交易所退还守约方的货款或者标准仓单,终止本次交割。

第一百五十一条若买卖双方都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违规惩罚金。

第一百五十二条终止交割后,交易所的担保责任终止。

第一百五十三条会员发生部分交割违约时,违约会员所接标准仓单或所得货款可以用于违约处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会员在实物交割环节上蓄意违约,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五条发生违约行为的会员当事人及指定交割仓库有义务提供与违约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会员拒不提供证据的,不影响对违约事实的认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就交收的商品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一般通过双方会验的方式解决。也可以提请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复验,复验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章附则

第一百五十七条燃料油、黄金、石油沥青等的交割规定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第一百五十八条有关即期合约交易、标准仓单交易的组织和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交易所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一百六十一条本细则自2022年7月21日起实施。

期转现

修订

CTA策略介绍——时*动荡观点反复,CTA配置价值突出

很多人一提及CTA就会联想到期货合约较高的杠杆,认为CTA策略具有较高的风险,对其敬而远之。其实CTA策略天然具备多种优点,包括:CTA策略具备较好的风险收益比;CTA策略与股票、债券策略相关性系数低;CTA策略在极端牛市或者熊市中表现尤为突出。因此在投资组合中,CTA策略产品具备较高的配置价值。

1949年,美国证券经纪人RichardDonchuan设立第一个公开发售的期货基金,标志着CTA基金的诞生。1971年,管理期货行业协会(managedfutureassociation)的建立,标志着CTA正式成为业界所接受的一种投资策略。传统意义上,CTA基金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商品期货,但近年已扩展到包括利率期货、股指期货、外汇期货在内的几乎所有期货品种。

CTA交易对象

CTA策略的交易对象主要为期货和期权。期货是以现货为参照物,对其未来价格做出自己的判断,然后买入相对应的合约,约定未来可以以合约约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买入所对应的合约标的。CTA策略交易标的主要分为两种,分别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常见的投资标的如下:

农产品期货:大豆、豆油、豆粕、小麦、玉米、棉花、白糖等;

金属期货:铜、铝、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和黄金、白银等贵金属;

能源期货:原油、燃料油等;

黑色期货:螺纹钢、焦炭、铁矿石、螺纹钢等;

化工期货:天然橡胶、PTA、PVC、甲醇等。

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IF、中证500股指期货IC、上证50股指期货。

与期货相比国内能交易的期权品种相对较少。金融期权有50etf期权,沪深300etf期权和沪深300指数期权。商品期权分布在国内的四家期权交易所,比如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橡胶期权等)、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豆粕期权等)、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白糖期权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天然气期权)。

CTA细分子策略

广义CTA策略基本上分三大类,包括趋势跟踪、趋势反转、套利对冲。国内狭义CTA策略往往就是指趋势跟踪策略。

1.趋势跟踪策略

趋势策略是基于市场并非有效的假设,基本面变化的信息需要一定的传递时间,资产价格不能立即反映基本面变化,价格向合理价格方向逐渐变化的过程表现出趋势性。与正态分布相比,资产收益率的分布通常具有“尖峰肥尾”的特点,“肥尾”提供了趋势策略的收益。该策略是以某资产价格的历史信息为基础,要么设置一个价格正常波动的范围,当价格突破这个范围时采取策略,要么通过长短期均线的相对运动趋势采取策略。这类策略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基于市场波动强度的投机策略,在市场波动剧烈时容易获利,在市场波动较小时,收益率较低。趋势策略的本质是在“追涨杀跌”,由于并非每次交易都能获利,及时止损从而实现“大赢小亏”是其目的。

根据所跟踪趋势级别的不同,趋势策略可分为日内短线策略和日间中长线策略。

2.趋势反转策略

趋势反转策略通常运用头肩形态、突破形态、交易量等反转指标来发现趋势的转折信号,然后建立头寸。在实际运用中,趋势反转策略比较小众。趋势反转提供一种与趋势跟踪同样有效的系统性的、保守的交易框架,但使用完全相反的方法。与趋势跟踪系统相比,趋势反转系统通常交易区间更短,成功率更高一些。一个典型的趋势反转策略将会比趋势跟踪策略交易更频繁一些,成功率在55%-60%之间,成功交易与失败交易的比率小于1.5。大部分趋势反转模型寻找卖掉短期内超买的和买入短期内超卖的机会。这些行为使得趋势反转交易模型在市场缺乏方向性或者波动性很大时斩获颇丰,并能够在市场拐点出现的时候迅速反应。趋势反转模型的缺点是在稳定的、趋势性较强的市场环境中他们经常交易不顺,也就是常说的“赢小钱亏大钱”。

3.套利对冲策略

可以做多低估值品种,做空高估值品种;也可以从价格回归中获利,包括期现套利、跨期套利、跨品种套利、跨市场套利等。

期现套利

理论上期货价格是商品未来的价格,现货价格是商品目前的价格,两者间的差距,即“基差”(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应该等于该商品的持有成本。一旦基差与持有成本偏离较大,就出现了现套利的机会。期现套利主要包括正向买进期现套利和反向买进期现套利两种。当期货价格对现货价格的升水大于持有成本时,套利者可以实施正向期现套利。即买入(持有)现货的同时卖出同等数量的期货,等待期现价差收敛时平掉套利头寸或通过交割结束套利。反向套利是构建现货空头和期货多头的套利行为(做空基差),由于现货市场上不存在做空机制,反向套利的实施受限。

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是指在同一市场上同时买入、卖出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日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同时将这两个交割月份不同的合约对冲平仓从而获利。跨期套利是套利交易中最普遍的一种形式,可以通过对冲和交割两种方式平仓。跨期套利在同一交易所内完成配对资产的交易,不需要划转资金,容易平账。通常情况下跨期套利只发生在期货价格大于现货价格的情形下,因为期货价格小于现货价格时,相应操作属于投机而不是套利。以对冲进行套利时,若市场处于牛市,会导致近月合约价格上升幅度大于远月,或近月合约价格下降小于远月,此时应“买近卖远”;若市场处于熊市,会导致近月合约价格上升幅度小于远月,或下降幅度大于远月,此时应“卖近买远”。跨期套利主要涉及到季节性套利,季节性波动主要是供需的季节性变化导致的,只要供需结构不发生较大的变化,这种季节性套利的模式就有可操作性。具体到期货品种,可以考虑螺纹钢、铁矿石、焦煤、焦炭、鸡蛋、豆粕、棕榈油、白糖、塑料、玻璃和沥青期货。

跨品种套利

跨品种套利是利用两种存在相关性的商品的期货合约价格差进行套利交易,即买入某一交割时间某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同时卖出另一相同交割时间、相关联的商品的期货合约,以期在合适时机同时将这两种合约对冲平仓从而获取利润。跨品种套利的本质是寻找价格差具有相对稳定关系的相关性的商品,并捕捉两者价格差偏离正常状态的情形,采取相关的反向操作获取利润。跨品种套利的品种选择一般有两类,一是选择产品与原材料,二是选择能互相替代的产品。国内市场跨品种套利一般可以在以下品种中进行:

跨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即对同一期货品种在不同市场间进行套利。国内3个商品期货交易所并没有重复的品种,因此跨市场套利一般在国内和海外的期货交易所之间进行:

CTA策略海内外头部玩家

元盛资本

1997年10月在英国伦敦肯辛顿成立,目前是全球最大的CTA公司之一。元盛在全球运用的CTA旗舰策略称作“全球多元化策略”,2008年就开始收集并研究中国期货市场数据,两年后形成针对中国期货市场的CTA策略——中国多元化投资策略(CDP)。元盛的CDP是基于期货中长期趋势的量化策略,以趋势跟踪作为策略基础信号,结合其他低频、且与趋势跟踪在风险回报特征上互补的技术面和基本面信号,预测标的价格走势,投资标的包括近50种中国在岸期货、远期以及互换,如工业品、能源、农产品、基本金属、贵金属、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等。元盛的中国业务发展主管在中国演讲时曾举例,他们可能有最齐全的世界各地天气数据库。公司在全球近200个地点收集天气资料,每半小时收集一次,包括温度、湿度等共36个数据。最直接的一种联系就是当气温变低,油的消费增加,油价可能上涨,因而对其他农作物的产量带来影响。而数据不只天气一种,其他的只要能够搜集到的,比如全球的航运数据,各地人口增长数据,都可以通过系统化的模型分析来找出市场规律的蛛丝马迹。元盛资产95%的交易是程序化交易,只有5%通过人工完成。其交易团队包括交易背景的人员和软件开发员。尽管运用程序化交易,但元盛资产主要采用趋势策略,高频交易在总体策略中只占到很小的一部分。

明汯投资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屡获殊荣金牛奖、英华奖等荣誉,团队旗下主要2个主体,明汯投资,千宜投资,2个主体实际由同一团队管理,投资范围涵盖股票、期货(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期权等,多策略对冲和CTA产品会在千宜投资旗下发行,明汯投资主要保存指数增强和中性系列产品。目前主要使用量价因子(90%),仅使用了约10%的基本面因子,持仓股数量2000多只,换手率50-80倍。CTA复合策略交易品种覆盖约30只流动性好的品种。保证金占比约30%,长周期CTA趋势跟踪(量化)占30%,中周期CTA趋势跟踪(量化)占30%,短周期CTA趋势跟踪(量化)占10%,基于基本面分析的套利占30%。

黑翼资产

黑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覆盖股票、CTA策略,管理规模超百亿。因子的挖掘和组合均由机器学习完成,通过样本外回测以及有效性测试等再纳入因子库,当前总因子数超1000个,每月新增20-30个因子。量化多头策略选股时,在风险因子上的敞口会放开,例如更高的ROE指标、有事件驱动逻辑等,宗旨就是选出阿尔法更强,阶段性增长动能更高的标的。因子方面,量价和基本面各占40%,另有20%为另类数据。复合策略包括精选和优选两大系列,精选系列是指增+中短期CTA,各占50%;优选系列是指增+中长周期CTA,比例8:2。

千象资产

上海千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产品屡获金牛奖等荣誉,较受机构认可。团队40人中70%为投研,成员均毕业于海内外名校硕博,大部分有券商、期货、公募、量化私募、科技公司、中科院等策略研究和交易系统开发经验,实力较强。策略包括:1)量化CTA复合策略,70%中长期趋势跟踪策略+30%套利对冲策略;2)市场中性策略;3)指数增强策略;4)复合策略,用中性策略打底(70%-80%仓位),叠加CTA复合策略。实盘产品可追溯业绩较长,CTA复合策略近两年同策略排名一般,近三年风险收益指标排名中上,各年度收益贡献比较均衡,并非个别年份带动。

宽投资产

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量化资产管理机构。宽投资产作为一家专注于量化投资的私募对冲基金,其核心团队是国内最早涉足Alpha对冲的团队之一。宽投并重策略与信息技术研发,拥有自主交易系统,借助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对金融市场数据进行大规模量化分析,独特的研究方法结合严格而系统化的风险控制机制,同时吸收过往积累的成功投资经验,在控制风险的原则之下,给客户提供稳健的优秀投资回报。公司成立于2014年底,屡获奖项。公司股东为钱成、胡辉、严宓,核心人员为名校统计、金融工程等背景,专业能力较强,此前在龙旗科技有过策略开发和大资金管理经验,整体投研中等偏上。策略包括:1)指数增强,对标中证500,叠加T0;2)股票中性策略叠加T0;3)CTA趋势跟踪和跨品种套利策略,中高频;以及偏定制化的复合策略。系统风控,偏重事前策略开发,观察产品发现大部分风险指标排在中等偏上,有一定风控能力。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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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割日是怎么算的

期货的交割日为每个交割月的第三个周五,遇到节假日顺延

9月的期货什么时间交割?

1. 9月的期货交割时间是每年的第三个星期三。2. 这是因为期货交割日是根据交易所的规定确定的,为了保证市场的正常运作和交易的顺利进行,交割日通常会选择在每个月的特定日期进行。3. 值得延伸的是,期货交割日的确定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交割日的到来意味着投资者需要履行合约的义务,例如交付实物或者支付现金。因此,在进行期货交易时,投资者需要提前了解交割日的具体时间,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安排。

【交易必备】铅期货交易操作手册

铅的自然属性及应用

●铅的自然属性

铅是常用的有色金属,其年产销量在有色金属中排在铝、铜和锌之后的第四位。铅的化学符号是Pb(拉丁语Plumbum),原子序数为82,是所有稳定的化学元素中原子序数最高,密度11.34g/cm3,熔点327.5℃,沸点1740℃,有较强的抗放射性穿透的性能。铅是一种银灰色有光泽的重金属,在空气中易氧化生成一层氧化铅或碱式碳酸铅,使铅表面失去光泽并防止进一步氧化。铅的导电性能相当低,抗腐蚀性能很高,质柔软,延性弱,展性强。

●铅的主要用途

铅的消费领域集中在铅酸蓄电池、电缆护套、铅箔及挤压产品、铅合金、颜料及其他化合物、弹*和其他方面,其中铅酸蓄电池是铅消费最主要的领域,2009年美国、日本和中国铅酸蓄电池耗铅量所占比例分别达到了86%、86%和81.4%。基于环保的要求,其他领域中铅的消费都比较低。

铅在没有任何物理和化学性能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完全回收,目前可进入循环链的铅有90%得到回收。

●世界铅资源分布

地壳中的铅常与锌、铜共生,构成铅锌矿或铅锌铜矿,其中除铅、锌、铜外,一般还含有金、银、铋、镉、铟、锗、锡等金属。因此,铅矿石需要通过预先选矿得到含铅40-70%的精矿才能进行冶炼。

世界铅储量比较丰富,资源潜力较大,加上高再生率,能够满足未来全球经济发展的需要。数据表明,世界铅资源有广阔的勘察前景。据美国地质调查*(USGS)公布的资料显示,1999-2009年间,世界铅的储量和储量基础分别增加了23.4%和18.9%。世界铅储量和储量基础在2009年分别增加到7900万吨和1.7亿吨。按照2009年世界铅精矿产量380万吨计算,世界铅储量和储量基础的静态保证年限分别为20.8年和44.7年。

据2013美国地质调查*公布的资料,2012年世界已查明的铅储量增加至8900万吨。全球铅资源分布相对比较集中,主要分布在澳大利亚、北美、中国等国家和地区。

我国精炼铅的消费

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积极带动了铅的消费。2000年我国精炼铅消费量为66万吨,2004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精铅消费国,2012年我国精炼铅消费量为467.3万吨,占世界精炼铅消费量的44.5%。

中国铅的主要用途是生产铅酸蓄电池,用于铅酸蓄电池的铅消费量在铅总消费量的比例大约为80%,其次是氧化铅,其他还包括铅材和铅合金、铅盐、电缆等。中国汽车、通信、金融、电力、交通、电动自行车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铅酸电池产业的迅速成长,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

我国精炼铅的进出口

据中国海关统计, 2012年我国精炼铅进口量为0.68万吨,与2011年进口量基本持平,这与近年来我国铅冶炼产能持续扩张引发国内供求关系过剩紧密相关。另一方面,2012年我国精炼铅出口0.22万吨,继续下降。近年来,我国精炼铅进口量和出口量保持较低水平也与我国对精炼铅执行3%进口关税、10%出口关税有关。

我国对矿产品长期实施鼓励进口限制出口的政策。1995年以前,中国铅精矿的进出口量很小,出口量超过进口量。1995-1999年间,铅精矿出口量维持在1-3万吨的水平。2000年以后,随着国内铅冶炼产能的迅速扩张,精矿出口微乎其微,进口精矿的比重大幅提高。2012年我国铅精矿进口量为181.5万吨,比2011年同比增加25.6%。

影响铅价的主要因素

●供求关系

根据微观经济学原理,当某一商品出现供大于求时,其价格下跌,反之则上扬。同时价格反过来又会影响供求,即当价格上涨时,供应会增加而需求减少,反之就会出现需求上升而供给减少,因此价格和供求互为影响。

体现供求关系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库存。铅的库存分报告库存和非报告库存。报告库存又称“显性库存”,是指交易所库存。非报告库存,又称“隐性库存”,指全球范围内的生产商、贸易商和消费商手中持有的库存。由于这些库存不会定期对外公布,因此难以统计,故一般都以交易所库存来衡量库存变化。

●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状况

铅是重要的有色金属品种,铅的消费与经济的发展高度相关,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时,铅消费亦会出现同步增长。同样,经济的衰退会导致铅在一些行业中消费的下降,进而导致铅价的波动。在分析宏观经济时,有两个指标是很重要的,一是经济增长率,或者说是GDP增长率,另一个是工业生产增长率。

●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

铅的主要用途是铅酸蓄电池,而铅酸蓄电池主要用在汽车、通讯电源、电动自行车等用途上,因而铅的下游需求行业相对集中,这些行业的景气程度直接影响铅的消费。分析这些下游行业的变化可以对铅的消费有比较全面的把握。

●进出口政策

进出口政策,尤其是关税政策是通过调整商品的进出口成本从而控制某一商品的进出口量来平衡国内供求状况的重要手段。由于国内需求快速增长,资源瓶颈日益突出,国家不鼓励出口耗能多的冶炼产品。从2006年开始,我国陆续降低、取消了许多产品的出口退税,甚至增加了出口关税,并取消了来料加工优惠政策。出口成本的提高有效抑制了出口。2004年1月1日,我国精铅的出口退税从15%降到13%;2006年9月15日起,取消精铅的出口退税,铅材的出口退税下调到8%;2007年7月1日起,铅材、铅制品的出口退税下调到5%;从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铅材、铅制品的出口退税。

中国贸易政策的变化在精铅的出口上有显著体现。2006年的贸易政策规定,取消精铅的出口退税,实施前“抢出口”集中出口了大量精铅,使得当年的出口量创下历史最高。2007年的出口量锐减。2009年,在国内外比价的支持下,精铅进口量大幅增长,超过出口量,中国首次成为精铅的净进口国。

目前,我国对精炼铅执行3%进口关税和10%出口关税水平。

●铅的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是衡量商品价格水平的基础。不同矿山和冶炼企业测算铅生产成本有所不同,最普遍的经济学分析是采用“现金流量保本成本”,该成本随副产品价值的提高而降低,在铅冶炼过程中,副产品白银的产量较大,因而白银的价格变化对铅的生产成本也有影响。

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标准合约

交易细则要点

1、交易价格是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形成的价格。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卖出价和前一成交价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2、交易指令分限价指令、取消指令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3、交易所实行交易编码备案制度。交易编码是指会员和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分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编码和客户交易编码。

4、交易所按即时、每日、每周、每月、每年向会员、客户和社会公众提供期货交易信息。交易所应当及时发布以下与交易有关的信息: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最新价、涨跌、最高买价、最低卖价、申买量、申卖量、结算价、成交量、持仓量。会员、信息经营机构和公众媒体以及个人,均不得发布虚假的或带有误导性质的信息。

结算细则要点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1、交易所在各存管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的结算账户,用于存放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会员应当在存管银行开设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易所与会员之间期货业务资金的往来通过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和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办理。

2、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会员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会员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存入会员专用资金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客户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客户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3、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4、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5、当每日收盘结束,若结算后的结算准备金小于最低余额的,会员必须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将资金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及时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则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交割细则要点

●用于铅期货交割的铅锭必须贮存在室内库房。

根据国标GB/T469—2005规定,铅锭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物质的库房内。从上下游生产、消费企业来看,一般都采用室内存放。为了促进流通环节中的环境保护,落实国标的存放要求,铅锭的期货交割存放明确规定为室内库房存放。

●表面质量批白锈铅锭质量贴水规定

对于有表面批白锈的铅锭,按批白锈质量贴水相关规定制作仓单。详见附件1《铅锭(期货交割)表面质量检验细则(试行)》和交易所关于批白锈质量贴水规定的公告。

●自然人持仓进入交割月的规定

某一铅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铅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国产商品:必须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进口商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缴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交割结算流程

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实行五日交割制度。交割程序如下:

第一交割日

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第三交割日

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

●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流转程序

卖方投资者背书后交卖方经纪会员;

卖方会员背书后交至交易所;

交易所盖章后交买方会员;

买方经纪会员背书后交买方投资者;

买方非经纪会员、买方投资者背书后至仓库办理有关手续;

仓库或其代理人盖章后,买方非经纪会员、买方投资者可提货或转让。

在交割期内,如在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否则,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期货转现货

期转现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交换的仓单可以是标准仓单也可以是非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是指有关仓库在以下情况下开具的仓单: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指定交割仓库;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

期转现的期限:欲进行期转现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之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申请期转现的期货头寸处理: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交割保证金):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计算。

(详细规定见《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第七章“期货转现货”)。

风险管理制度要点

●保证金制度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当持仓总量(X)超过20万手、30万手时,分别从基准的5%依次提高到10%、12%。

铅期货合约的上市运行不同阶段保证金梯度定为四档,即从合约挂牌之日起、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铅的保证金依次为5%、10%、15%、20%。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交易所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不受本条前款限制。

从合约挂牌起至交割月,对期货公司会员实行比例限仓。在此期间,当某一铅期货合约持仓量≥20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限仓比例为25%。从合约挂牌起至交割月,分三个阶段对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投机头寸实行数额限仓:从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对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限仓数额为2500手;进入交割月前第一月开始,对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限仓数额为1000手;进入交割月份后,对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限仓数额为300手。

●涨跌停板制度

交易所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上市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在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涨跌停板幅度:

(一)期货合约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时;

(二)遇国家法定长假时;

(三)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

(四)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当某铅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0%;或连续四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2%;或连续五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4%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连续的两个交易日出现同一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称为同方向单边市;在出现单边市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出现反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则称为反方向单边市。

当某铅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D5、D6交易日,D0交易日为D1交易日前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该合约D2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在D1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D1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在D2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该期货合约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低于D0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则按D0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收取。

当某铅期货合约在D2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则D3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D1单边市相关规定执行。

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该期货合约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按下述方法调整为在D1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D2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按下述方法调整为在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该期货合约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低于D0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则按D0交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收取。

若D3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则D4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3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仍按照D2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

经纪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大户报告制度

交易所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者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额80%以上(含本数)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强行平仓制度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3)相关品种持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的;

(4)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5)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

(6)其他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

●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要点

●铅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分为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和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

依据所处合约运行时间阶段的不同和具体头寸审批所需材料的差异,将铅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划分为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和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铅套期保值办法中“一般月份”指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临近交割月份”指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会员或客户应当在申请获得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后才能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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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

申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上一年的现货经营业绩;(3)当年或下一年度现货经营计划;与申请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相对应的购销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4)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明确交割或平仓的数量);(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铅期货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合约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会员或客户可以一次申请多个合约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

●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

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交易所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会员或客户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铅期货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

●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交易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前,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头寸建仓。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头寸。

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自交割月份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套期保值持仓临近交割期整倍数调整参照投机持仓整倍数调整方法执行。

  获得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进入交割月份后,套期保值卖方可以用标准仓单作为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持仓的履约保证,充抵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套期保值交易的管理

会员或客户在获得套期保值交易头寸期间,企业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套期保值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会员或客户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进行调整。

会员或客户套期保值持仓超过获批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第一节交易结束前自行调整;逾期未进行调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有权采取强行平仓。

在市场发生风险时,为化解市场风险,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减仓时,按先投机后套期保值的顺序进行减仓。 

附件一:铅锭(期货交割)表面质量检验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铅锭(期货交割)表面质量检验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表面质量检验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关规定,由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铅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联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海期货交易所铅锭(期货交割)表面质量检验业务依照本细则实施。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表面质量检验,仅限于对铅锭包装带锈蚀(含铅锭表面铁锈痕迹)、表面批白锈的检验。

第四条本细则仅适用于:客户如果对指定交割仓库关于铅锭包装带锈蚀(含铅锭表面铁锈痕迹)、表面批白锈的入库检验结果有异议,委托质检机构进行的复检。

第五条质检机构对所申报货物的表面质量检验仅实施一次检验。

第二章检验流程

第六条检验机构受理报检

(一)申请用于期货交割铅锭表面质量检验的法人(即申请人)在申报检验时必须提供由指定交割仓库出具的入库情况表,其中必须注明入库时间、生产企业、商标、生产日期等。

(二)申请人必须填写质检机构制作的铅锭(期货交割)表面质量委托检验确认书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向质检机构提出铅锭(期货交割)表面质量检验委托申请。

(三)申请人必须是货主,或经其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在申请报检时必须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已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四)质检机构在接到客户要求复检申请后,应及时报期货交易所备案。

第七条实施检验

(一)质检机构接受报检后确定检验日期(二日内),并通知申请人。检验人员到存货地点核实委托检验确认书与入库情况表,若发现货物与实际情况不符,如货物数重量、品名、生产企业、商标、生产日期等与申请表不符,检验人员有权终止检验,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经核实报检单据与货物相符后,以一手仓单数量为一个检验批。

第八条 检验内容

铅锭包装带锈蚀(含铅锭表面铁锈痕迹)、表面批白锈的检验。

第九条检验方法

铅锭的表面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法。

第十条检验结果判定依据

铅锭包装带锈蚀(含铅锭表面铁锈痕迹)判定依据

1、铅锭包装钢带由于表面涂层脱落、日久雨淋等原因而生成表面氧化

铁锈蚀或由此造成铅锭表面铁锈痕迹,则判定该捆铅锭包装带锈蚀(含

铅锭表面铁锈痕迹)。

2、判定结论:该捆铅锭包装带有锈蚀(含铅锭表面有铁锈痕迹)/包装

带无锈蚀(含铅锭表面无铁锈痕迹)。

铅锭表面批白锈判定依据

1、表面块白锈:

由于在室外存放过程中雨淋等原因致使铅锭表面形成白色条纹状斑痕,则判定该块铅锭有表面块白锈。

2、表面捆白锈:

有表面块白锈的块数超过该捆铅锭总块数的20%以上,则判定该捆铅锭有表面捆白锈。

3、表面批白锈:

有表面捆白锈的捆数超过该手铅锭总捆数的20%以上,则判定该手铅锭有表面批白锈。

4、判定结论:该手铅锭有表面批白锈/无表面批白锈。

第十一条出具质检证书 

(一)质检机构完成铅锭(期货交割)表面质量检验后,即出具质检初步意见,作为制作仓单的依据。自检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表面质量检验证书(一份正本和若干份副本)。

(二)铅锭(期货交割)表面质量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经上海期货交易所备案后实施。

第十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铅质量检验机构(联合)。

第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二:铅期货注册商标、包装要求及升贴水标准

附件3:铅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附件4:铅期货交割仓库收费标准

交易必读系列

☞【交易必备】铜期货交易操作手册

☞【交易必备】铝期货交易操作手册

☞【交易必备】锌期货交易操作手册

期货交割的时间是每月的几号?

期货交割的时间通常取决于期货合约的种类和交易所的规定。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品种的交割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期货交割的时间会在期货合约到期日的前几个交易日内确定,由期货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和相关规定公布。

以中国的期货市场为例,大部分期货品种的交割时间在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也就是交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进行,比如说大豆期货、棉花期货、铜期货等。但是也有一些期货品种的交割时间会有所不同,比如说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交割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因此,具体的期货交割时间需要根据具体的期货品种和交易所规定进行查询确认。

哪些期货品种色妈蛋官为力角硫没有夜盘

夜盘期货品种众多,不同的期货品种收盘时间不同。一、21:00-23:00天然橡胶、螺纹钢、热轧卷板、石油沥青二、21:00-23:30白糖、棉花、菜粕、甲醇、PTA、棕榈油、焦煤、焦炭、大豆、豆油、豆粕、铁矿石、玻璃、菜籽、动力煤三、21:00-01:00铜、铝、锌、铅、镍、锡四、21:00-02:30黄金、白银、原油扩展资料期货投资风险:一、杠杆使用风险资金放大功能使得收益放大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的放大,因此对于10倍左右的杠杆应该如何用,用多大,也应是因人而异的。水平高一点的可以5倍以上甚至用足杠杆,水平低的如果也用高杠杆,那无疑就会使风险失控。二、强平和爆仓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要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结算,当投资者保证金不足并低于规定的比例时,期货公司就会强行平仓。有时候如果行情比较极端甚至会出现爆仓即亏光帐户所有资金,甚至还需要期货公司垫付亏损超过帐户保证金的部分。三、交割风险普通投资者做多大豆不是为了几个月后买大豆,做空铜也不是为了几个月后把铜卖出去,如果合约一直持仓到交割日,投资者就需要凑足足够的资金或者实物货进行交割(货款是保证金的10倍左右)。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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