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识机制在区块链中的作用有哪些?-币圈子 所谓共识机制,其实就是一种对于交易进行验证和确认的机制,这种机制是通过对特殊节点投票来完成的。我们知道,区块链是一种按时间
共识机制在区块链中的作用有哪些?-币圈子
所谓共识机制,其实就是一种对于交易进行验证和确认的机制,这种机制是通过对特殊节点投票来完成的。我们知道,区块链是一种按时间顺序存储数据的数据结构,区块链是可以支持不同的共识机制的,共识机制可以说是区块链技术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之所以要有区块链共识,就是为了让所有的节点能够保持一致。一般来说,区块链的共识要满足一致性和有效性这两个性质。很多投资者想要知道这个共识机制在区块链中的作用有哪些?下面就让币圈子小编为大家说一说。
我们都知道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加入进来,成为其中的一个节点。但想一想,绝对的自由,必然会带来绝对的混乱,如果每个人都自由地在网络中处理数据,整个网络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
比如,我作为一个节点加入进来,这个时候网络中产生了一笔数据,我是以方式A处理的,而另一个人是以方式B处理的,我们的处理方式不同,权限又都平等,那到底用谁处理的数据呢?一旦我们两个无法达成共识,整个网络就很容易发生分歧,产生混乱。
此外,在这种环境下,我和其他节点相互不认识,又没有一个中心化的权威机构来做担保,我怎么确定其他节点处理的数据没问题?
所以说,在去中心化的环境下,没有一个比较中心化的节点能做决策,协助网络运行,网络就很难在自由的环境下,自主运行。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本聪就想了个办法:虽然整个网络中没有一个中心化的节点能做决策,但是我可以设立一套规则,让这个规则成为一个中心化的机制,每个节点必须遵守,帮助网络自主运行,就好比法律约束社会的每个人一样。
这个规则内容要包含两点,第一是解决分布式账本中,每个节点怎么记账的问题;第二是解决不同节点间,如何交换信息、达成共识的问题。
具体是依赖某种方式,确定谁取得区块链中的记账权,谁取得了记账权,整个网络就用谁处理好的数据,并且这个人还可以获取打包区块的奖励,此外,谁如果意图危害网络,也会获得一定的惩罚。
这样就能在一个没有中心化节点存在的情况下,既能让每个节点比较统一地做一件事,又能保证每个节点的小数据库之间数据一致。从而令分布式网络,比较有序地去运行。
总的来说,共识机制就是一种制度,能够约束去中心化网络中的每一个分散的节点,维护系统的运作顺序与公平性,使每一个互不相干的节点能够验证、确认网络中的数据,进而产生信任,达成共识。
共识机制便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互不信任的人可以合作。在比特币的网络中存在着很多个不同的记帐人,由于成功记帐的人可以获得手续费和系统奖励的比特币,不难想像每个记帐人都想争取记帐权。而共识机制处理的就是决定每一次让谁来当记帐人,同时要保证他并不会伪造交易记录。工作量证明是要求记帐人在记帐之前完成一条非常复杂的数学题(见上一章)。每当有人在比特币网络上进行交易时,所有人都会共同争夺记帐权,而能成为记帐人的每次都只有一个,因此记帐人便会用尽方法务求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验证题目,获得手续费和系统奖励。
哪么问题来了,记帐人花了很多计算资源也不代表他不会造假,为什么工作量证明机制可以保护比特币系统呢?这时就要介绍区块链中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最长链原则」。区块链是一种资料呈连状结构的数据库,即是每一笔资料都会包含上一笔资料的部分信息,因此只要中间在出了改动马上便会和下一笔资料对不上,从这时开始便会出现分叉,一旦出现分叉,大家便会以最长的那条链作准。
上述内容就是币圈子小编对于共识机制在区块链中的作用有哪些这一问题的详细介绍。其实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并非天衣无缝的,它也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一旦那些造假的记帐人掌握更多的计算资源,那么整个系统会变得不可信任,不过比特币变得一文不值对他也没有任何好处,所以这种博弈机制让比特币得以安全运行。我们不得不去佩服,比特币的设计是环环相扣,非常精密的。如果把区块链当成一个社会,那么共识机制就是这个世界中的法律,它能够维护整个区块链的正常运行。
区块链的“去信任” 到底去的是什么信任?-高承实的财新博客-财新网
区块链这种新的技术体系也具有一些传统技术体系所没有的特点,比如系统去中心化运行、去第三方信任、系统集体维护、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交易可追溯等。这些特点结合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技术创新,能够有效解决传统中心化系统所具有的数据不透明、运行效率低、协同性差等问题。
在我们看来,区块链的本质作用是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区块链通过数据的全网一致性分发和冗余存储,实现了数据的公开透明和不可篡改。这一方面的作用主要是在**领域和社会治理领域,能够推动可信组织的建立。第二个方面是通过数据的不可篡改和可验证,在系统层面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使业务流程可以基于新的信息获取能力实现重构。区块链在信息系统去中心化的同时,通过构建业务系统的去中心化和业务流程的去中介化,实现总体效率的提升和利益的重新分配。
区块链技术经历了1.0到3.0的发展历程。区块链1.0以比特币为代表,在这个阶段,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主要是加密货币和支付,包括加密货币的转移、汇兑和支付系统,并实现了加密货币和支付手段的去中心化。区块链2.0的主要特征是智能合约,被广泛应用于金融市场领域。目前区块链已经进入到3.0发展阶段,意在实现区块链的大面积商用。区块链的应用不再*限于加密货币和金融领域,而是在征信、电子存证、供应链、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开展各种探索。
近年来,区块链受到了世界各国**及各界的高度关注。中国积极支持区块链行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9年10月24日,中国中央***集体学习区块链之后习**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了区块链要发挥作用的广泛的应用空间。在今年被纳入新基建以后,随着自身技术体系的完善,区块链将在更多场景、行业和产业当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目前有几个因素会长期影响甚至决定区块链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第一个因素就是我们目前所处的疫情。目前来看,疫情将不会是一个短期事件,很可能成为一个长期性事件。如果疫情是一个短期事件,比如2003年的SARS,最多一个季度就过去了,那也会对区块链行业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影响不会那么深远。但如果疫情成为一个长期事件,那么不仅很多线下活动将搬迁到线上,而且还会逼迫人们创造出很多原来不曾有过的线上交易交往模式。在疫情发生前,原来很多活动需要人与人直接会面,这种会面相对原来的单纯线上交流,会减少很多欺骗欺诈,比如银行系统很多活动就需要面签。但单纯线上的沟通交流,尤其是陌生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就需要更多的对人、对物、对数据可靠可信性的认可认证。如果这些需要认可认证的数据量和工作量比较小,可能还可以通过可信第三方等权威机构进行认可认证。但如果大量的数据全部需要认可认证,并且在短时间内全部涌现出来,仅靠权威第三方机构就不太可能了。况且,这个时候权威第三方机构也不可能在线下进行这种认证了。这个时候就需要更多依靠分布式的全网节点进行相互认可认证。这是疫情给区块链带来的目前可以看得到的发展机遇。
第二个因素就是新基建。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了“新基建”3个方面的内容,即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并将从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政策环境、抓好项目建设和做好统筹协调4个方面加强建设。区块链与人工智能、云计算一同作为新技术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隶属信息基础设施范围。新基建可以认为是我们国家**部门为了应对此次疫情出台的产业政策,这将在短期内给区块链行业带来大量的项目建设需求和大量投资,有可能一改区块链行业一直处于的低迷状态。
第三个因素就是深化要素市场改革文件的印发。今年4月9日,中共中央、***公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我个人的认知,这是一份系统而完整地阐述要素市场改革思路的纲领性文件,其深远程度要远远大于前两项。疫情是外部环境的突然改变而引发了倒逼式改革;新基建则是主动应对疫情变化而开展的自救。这两个因素从一反一正两个方向分别牵引和推动了区块链行业的发展。而要素市场改革对区块链来讲,更多是需求侧的牵引力量,这一牵引有可能带来长达几十年的制度红利,甚至有可能将区块链行业直接变为区块链产业。
区块链具有一些传统技术体系所没有的特点,比如系统去中心化运行、去第三方信任、系统集体维护、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交易可追溯等。
第一,去中心化。区块链数据的存储、传输、验证等过程均基于分布式的系统结构,整个网络是众多节点组成的端到端网络,不存在中心化设备和管理机构,任一节点停止工作都不会影响系统整体的运作。
第二,去信任。区块链系统中,所有节点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无需第三方认证也可交易。也就是说区块链系统运行的过程,没有第三方作信任担保,只靠大家的认可和认证。实现了去第三方信任情况下的系统可靠运行。
第四,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区块链系统上的数据是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的,一旦有数据被篡改或伪造,立刻就可以通过上面的哈希函数在技术上被发现。同时这也破坏了数据的全网一致性,这种数据篡改也得不到其它节点的认可,也会失去大家的认可,从而使得这种篡改无效。也就是说,区块链系统中的个别节点的数据修改无法影响其他节点的数据库,除非能使得系统中达到一定限额的节点数据同步修改。
第五,可溯源。区块链系统的数据具有可溯源性,我们可以从任何一个时间节点,通过密码学方法与相邻两个区块串联,借助区块链的链条,反向寻找这个数据的前世今生。
区块链的去信任,严格说是去第三方信任,即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不需要第三方作信任背书情况下的信任。在其他系统中,互不相识的双方想直接建立起信任关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必须通过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的信任背书,才有可能建立起有限程度的信任。而且这种信任,将随着双方对第三方信任程度的变化而变化,同时还会随着第三方信任链条长度的增长而逐级衰减。
区块链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和机制设计,实现了业务交往中点到点信任关系的建立。这种信任关系,表现在两个阶段,即对以链上数据为表征的以往历史行为真实性的信任,和对未来以规则和机制为约束的未来行为的信任。
第一个阶段是对链上数据所表征的历史行为的真实性的信任。即通过对技术手段实现的链上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的信任,实现了对数据背后的历史行为的真实性的信任。
区块链通过非对称密码,实现了每个个体在区块链系统中的身份认证;通过在每一个区块上打上时间戳并通过哈希函数,保证了区块链链上数据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通过其他节点对区块中数据真实性有效性的认可,保证了记录在区块链上的数据的真实性;通过链上数据的全网一致性分发和冗余存储,基于安全多方计算协议,从管理方法和策略上保证了链上数据难以被少数人篡改和伪造。
第二个阶段是对以规则和机制为约束的未来行为的信任。在区块链1.0中,主要是对代码为表征的机制的信任,在区块链2.0中,则进化为对代码为表征的智能合约的信任。对机制和智能合约的信任,其前提要求规则公开,代码公开,同时允许代码本地化编译和运行,且不可被篡改,但其关键是机制和智能合约要有强制执行力,代码要实现与业务的绑定。
区块链系统不能实现对行为主体的信任,或者说不能通过区块链系统实现对行为主体的信任评价或信用评估。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数字世界里,我们都是基于历史行为和当前事件的属性,判断该行为主体在当前事件中的可信任程度。这种信任,是对该行为主体的全面信任评价。而区块链实现的,是基于区块链所承载的业务场景的单一维度的信任,是在这一维度上对记录在案的历史行为的信任,和对基于规则和机制为约束的未来行为的信任,是在特定领域对特定行为的信任。同时,区块链实现的信任,仅仅包含了可信任和不可信任二个指标,而对行为主体的信用评价,则是一个连续的可度量的指标,而不是单一的全部信任或全部不信任。
区块链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去中心化。人类社会发展几千年,从来不存在完全的无中心状态,也从来不存在完全的中心化状态。
区块链基于数据的全网一致性分发和冗余存储,可以实现不同业务主体间业务关系的重构,进而优化系统业务流程。因此,原来中心化环境下的一些中心环节是必须要被去掉的,尤其是原来基于信息不对称基础上形成的数据中心。但有些中心环节,也就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些关键性业务节点,比如金融系统的监管、风控,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区块链环境下,都是必须要保留的,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被舍弃掉的。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与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的技术和管理上的引导、规范和治理并不矛盾,两者都是在新的技术架构和新的业务架构上,在更宏大的意义上进一步提高效率,让区块链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手段和工具。
区块链并非是放之四海都可用的技术,有许多问题区块链可以解决,但也有很多问题是区块链无法解决的。
一是,区块链通过数据的相关节点分发达到一致协同,能够解决中心节点失效和信息被篡改问题。虽然区块链可以给数据安全和系统可靠性问题带来启示,但区块链本身并不能解决这两个问题。
二是,区块链技术可以通过对系统工作流程的改造提升整体效率,但区块链并不能提升个别节点的单点效率。区块链的作用是通过在所有节点都拥有相同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进行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重构,在总体上提高效率。但正因为区块链把所有数据在全网所有节点都做了一个备份,因此从单点效率来看,区块链无疑是低的。
三是,区块链可以解决线上数据和身份真实性问题,但无法解决线上线下数据的一致性问题,也无法解决线下数据及实物的真实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配合其他技术手段。
四是,在交易记录数据被存储之前,区块链系统要对交易记录数据进行全网范围内的分发,并要求其他人对交易记录数据进行确认。鉴于网络带宽和存储空间的有限性,至少目前的技术架构决定了区块链不适用于高并发任务场景。比如,区块链的第一个应用,也是到目前为止最为成功的区块链应用——比特币系统,每秒只能处理7笔交易,完全无法处理高并发任务场景。同时由于区块链系统的全网数据分发,大数据量的应用问题也不适宜用区块链来解决和处理。
一是,区块链仅仅记录了交易数据,但无法有效处理数据。
数据从体量上一般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交易数据,也就是区块链上的数据。第二类是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如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设备管理等数据。第三类是近几年开始兴起的大数据。根据区块链的技术特殊性,区块链目前仅能够处理交易数据,对关系型数据和大数据却无能为力,这也是区块链目前尚未与人类生产和生活发生更深程度关系的原因之一。
二是,区块链通过确保链上交易记录的真实性,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但却无法与生产和生活发生关联。要提高生产和生活效率,区块链技术还必须与其他技术相融合。
三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C端产品的扩展逻辑是由下向上,通过C端的聚合而实施资源的连接和整合;区块链技术及产品的逻辑是由上向下,重点是业务流程再造。
区块链是一种特殊的分布式系统,这种系统的所有链上数据都需要经过多方认证,同时数据在全网范围内进行一致性分发和冗余存储,通过技术手段和社会治理手段,确保链上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这是区块链系统不同于以往系统的最显著特征。这些特征是区块链系统的优势,同时构成这些特征的技术方式方法也是区块链系统应用的*限。
限于宽带、存储和计算等资源的约束,区块链的链上数据一定是关键数据和核心数据,从体量上来说是小数据,而不可能是大数据,传统的大型关系型数据库也难以在区块链系统上直接部署。可以想象一下,如果类似于阿里或腾讯体量的大型数据中心的数据,每个人都保存一个完整的备份,那将需要多大的存储空间、多快的计算速度以及多宽的带宽才能承载?这还仅仅是阿里和腾讯,如果再加上人们生产生活中涉及到的其他系统的数据呢?而且人类采集和生产数据的速度还在呈指数型增长,再强大的宽带、存储和计算资源生产能力都难以跟上这种指数型增长的速度。
区块链系统的数据全网一致性分发存储、去中心化运营和系统集体维护,必然使得区块链系统在业务处理方面的性能要远低于中心化系统。区块链系统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来完成不同节点之间的协同,而不可能像中心化系统那样,直接按照中心节点制定的规则和流程完成特定功能。即使出现特殊情况,在决策的速度方面,中心化系统也要远快于区块链这种分布式协同系统。
此外,区块链假定在数据占有方面和系统维护方面,系统内所有节点具有完全平等地位,基本不存在或很少存在结构和功能设计方面的差异,这也与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场景的业务逻辑不一致。
因此,区块链系统运行的技术逻辑和呈现的系统特性,只能匹配到复杂产业逻辑中的一部分内容,而不可能匹配全部产业业务逻辑。试图以区块链系统的独特性去匹配包含各种形态和逻辑的产业场景,必然导致大部分区块链应用难以落地,甚至大部分区块链应用都无法与产业逻辑匹配。
区块链的安全基于密码算法的安全,如Hash函数的安全和椭圆曲线密码算法的安全。量子计算机的出现有可能在密码算法层面给区块链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比特币、以太坊等许多区块链系统都会受到冲击。
比特币系统中,所有新的比特币都是通过“挖矿”产生的。比特币挖矿是指使用哈希函数SHA-256,为每个区块计算出一个满足系统要求的哈希值。这个计算结果很容易被验证,但搜寻到满足系统要求的随机数却非常困难。通常采取的方法是使用蛮力搜索,意味着要尝试不同的输入,直到找到满意的结果为止。
量子力学中的Grover搜索从理论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Grover算法在解决从无序数据库中搜索某个特定的数据问题方面有独特的优势,从而使得找到符合目标Hash函数值的随机数变得容易,这也就意味着将会降低破解密码学哈希函数的困难程度。
目前量子计算机的技术水平还不能用来挖矿,但关于量子计算机对挖矿的威胁,戴夫士•阿加沃尔(DiveshAggarwal)和新加坡国立大学(NUS)的研究人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认为,至少在未来10年内,使用ASIC芯片挖矿的速度会比量子计算机快,不过10年后,量子计算机的挖矿速度会飞速增长。
谷歌量子计算机目前的水平基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判。
①谷歌的量子计算机还不是真正的量子计算机,不能实现所有的量子变换。只有实现破解密码算法中的那些变换,才可能对密码算法有影响。
②谷歌量子计算机能够实现的量子比特位数还很少。它完成的任务在大型传统计算机上也能完成。
③量子计算机实用化后,才有可能对基于离散对数和大合数分解设计的公钥算法有威胁。
④量子计算机对对称密码算法没有致命的威胁。从时间复杂性上看,只要密钥长度加倍,对称密码算法抗量子计算机的时间复杂性与电子计算机相同。
尽管目前区块链应用所使用的本地加密算法是安全的,这并不代表区块链从业者们可以高枕无忧。研究在量子计算机出现后对区块链系统仍然安全的密码算法十分重要。后量子密码技术,作为未来5-10年逐渐代替RSA、Diffie-Hellman、椭圆曲线等现行公钥密码算法的密码技术,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
后量子密码,又被称为抗量子密码,是被认为能够抵抗量子计算机攻击的密码算法。此类加密技术的开发采取传统方式,即基于特定数学领域的困难问题,通过研究开发算法使其在网络通信中得到应用,从而实现保护数据安全的目的。
后量子密码的应用不依赖于任何量子理论现象,但其计算安全性据信可以抵御当前已知任何形式的量子攻击。在区块链系统中应用后量子密码技术,以保证区块链在量子计算机出现后仍然安全。
区块链按服务对象和应用场景,一般被分为公有链、联盟链和私有链。公有链被定义为面向任意主体的非准许链,而私有链被界定为机构或组织内部的准入区块链,联盟链被界定为面向多业务主体的准入区块链。
比如,由公有链构造成公有联盟链。目前所看到的公有链,都是面向单一业务场景和单一用户类型的非准许链。如果未来能够出现面向多业务场景多用户类型的非准许链,可以暂且把这种面向多业务场景多用户类型的非准许链命名为公有联盟链。比照准许链的逻辑,就可以由公有链构造成公有联盟链。
由私有链构造成私有联盟链。每个私有链系统面向单一类型用户处理单一场景的业务。当私有链与私有链的业务发生关联时,就可以很自然地在众多私有链基础上搭建出联盟链系统,由联盟链系统来处理面向多业务场景和多用户类型的复杂业务。
区块链系统以其去中心化运行、系统集体维护等物理措施的支撑,综合运用密码学、对等网、共识机制等技术手段和社会治理手段实现了链上数据公开透明、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并进而衍生出去第三方信任、交易可追溯等特性。
区块链由此带来了两个层面的价值。第一个层面就是链上数据的公开透明和不可篡改不可伪造。区块链这一特性不仅会降低整个系统的信息不对称性,而且还会极大提升系统整体的信任水平,增加治理透明度,营造可信环境,进而推动治理水平的提高。区块链这一个层面的价值,既可以由许可链在许可范围内实现,也可以由非许可链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实现。
区块链带来的第二个层面的价值,在于通过数据在全网范围内所有节点间的一致性冗余分布存储,降低甚至消除信息不对称,由此可以在数据对等基础上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重构,实现业务系统的去中心化和业务流程的去中介化,在总体上提高生产效率。并且由于优化后的业务系统去掉了不必要的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进而可以将原来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占有的利润进行重新分配。区块链第二个层面的价值,主要由许可链在被许可的范围内实现。
公有链发展至今,除了少数几个系统,比如比特币系统、以太坊系统仍在推进,其他曾经风生水起的公有链系统,大部分都已悄无声息。那么,为什么短短几年时间,公有链团队就会陷入困境?
从提供服务获取经济回报的角度,应用公链直接面向社会各行各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应以其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获取收益。基础公链的收益则应来自于该基础公链所支持的应用公链的收益。
比特币系统相对特殊。比特币系统早期的开发、运营和维护投入,都是来自民间的纯自发贡献。后期则是更多机构力量。但由于自身没有价值锚定,也没有价值依托,比特币成为货币的诉求又明显受到大多数主权国家和**的排斥,因此比特币始终处于多空双方博弈之中,价格忽高忽低。
抛开比特币这个特殊的公有链系统,我们发现,公有链系统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公有链系统没能提供社会所需要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因此也就难以获得相应的维持系统开发和运营的基本收入。
1.公有链团队提供的应是专业化的服务
公有链本应面向全社会提供基于公开透明和不可篡改不可伪造基础之上的公共数据服务,公有链团队则应该负责基础环境的搭建和数据真实性检验。公有链团队提供的应该是基于技术实现能力之上的专业化服务。
但目前大多数公有链团队都偏离了这个发展方向,几乎所有的公有链团队都从头开始建设自己的社团和社群,但由于社团和社群缺少生态内容支撑,无法产生业务生态,最后陷入空转状态,注定了其不可持续。
底层公链在提供多类型技术支持同时应着手建立技术生态
公有链未来的发展还是要回到公有链能够提供的最本质价值上来。底层公链团队在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实现能力的同时,还需要针对应用公链的不同部署需求,提供多种可选的技术、平台以及基础设施支撑方式,而不是始终一个平台一套系统以不变应万变。
同时,底层公链团队应着手建立技术生态体系,需要孵化更多的应用公链项目,并帮助被孵化的应用公链项目更深刻地满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社团、社群、组织和机构的需要,这样才能获得自己技术支撑方面的经济回报。
对应用公链团队来说,首先需要深入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研究分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中存在的可信公共数据服务方面的需求,以自己对该行业和领域的专业性分析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把握,建立起在该行业该领域的专业度和公信力。
其次,应用公链也可以瞄准一些对数据公开透明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有特殊需求且面向非特定人的行业,比如游戏、彩票、征信、公证等领域,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开展相关服务,获取相应的市场化收益。
再次,公链还可以通过与准许链按照业务需要构成链网,从而实现复合的业务逻辑,通过其他方面的经济收入弥补公链运营支出。
区块链系统以其去中心化运行、系统集体维护等物理措施的支撑,综合运用密码学、对等网、共识机制等技术手段和社会治理手段实现了链上数据公开透明、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并进而衍生出去第三方信任、交易可追溯等特性。区块链由此带来了两个层面的价值。
区块链带来的第二个层面的价值,在于通过数据在全网范围内所有节点间的一致性冗余分布存储,降低甚至消除信息不对称,由此可以在数据对等基础上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重构,实现业务系统的去中心化和业务流程的去中介化,在总体上提高生产效率。并且由于优化后的业务系统去掉了不必要的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进而可以将原来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占有的利润进行重新分配。区块链第二个层面的价值,主要由许可链在被许可的范围内实现。
区块链最基本的技术特点,是通过数据的全网一致性冗余分发和存储,实现了数据在全网范围内的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可溯源、可追踪,进而实现了不同节点之间在数据占有上的平等地位,在系统架构上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去中心化,在节点关系之间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去第三方信任。
但在公有链系统上,所有人都有极大的自由,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在公有链上必然只能运行轻量级的任务,关键性业务不可能在公有链上运行。
私有链面向的主体是单一主体,因此其任务属性也必然是单一的。尽管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对组织或机构内部的业务流程进行重构,以减少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但私有链的业务范围,决定了这种改革的影响力毕竟相对有限。
只有联盟链,通过审批以建立强信任关系,再通过线上数据共享,生成更多的凭证数据和对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精简业务流程,减少中间环节,真正改变经济生活和社会治理的业务逻辑和底层架构,以推动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提升和社会治理结构改变。
联盟链面向多业务主体,并且需要通过批准才可以进入和退出,因此,联盟链可以承载现实生活中很多关键性业务应用,也可以承载有业务关联的多个业务主体,并且可以通过链上数据共享,实现对原有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的重构和优化。通过对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重构,去掉原有系统中不必要的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这既提高了生产效率,还可以实现原有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占有的利润的再分配。
区块链未来最主要应用场景是在联盟链的应用方面,即通过对联盟成员关系的重塑,建立联盟成员间更加强大的信任关系,以极大地降低交易成本,重塑生产流程。这将是区块链未来驱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最主要着力点,也是区块链发挥作用的最大空间所在。
关于区块链,我们现在更多强调的是区块链系统自身技术架构的去中心化,以及将区块链应用于各种业务系统,将会带来的业务体系的去中心化和业务流程的去中介化。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在系统层面提高性能。
区块链系统带来的可能改变,全部源于数据的全网一致,区块链系统所采用的技术,也都是为了确保数据全网一致。因此,区块链未来在各个业务体系中的去中心和去中介,也必然是对原来基于数据不对等基础上形成的数据中心和数据中介,而不是指业务体系中的所有中心和所有中介。
区块链的作用,在于在占有数据一致性对等的前提下,所有节点对原有在数据占有不对等基础上形成的中心化、他组织的业务流程和社会治理架构进行重新组织,实现业务体系的去中心化和自组织,由此变革为新的业务体系,实现业务体系的重构。
业务流程重构之后的区块链系统,会去掉由于数据不对等而形成的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同时,那些与数据不对等相关的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也会被去掉。除此之外的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则不应该被去掉,也不存在被去掉的基础和前提。正如人类社会从来不存在完全的去中心化系统,也不存在完全的中心化系统一样,在消除了数据不对等情况以后,区块链系统仍然会存在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甚至还会在新的业务体系中生成新的中心环节和新的中介环节。
但由于区块链业务系统内部不同节点存在业务定位差异,因此区块链系统在数据对等和实现自组织以后,仍将实现业务系统某种程度的再中心化。
此外,实现了完全的数据对等,也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去中介。
区块链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一场伟大革命,但区块链并不能脱离人类社会几千年发展而形成的历史规律。未来的区块链世界,仍然会存在新的中心和新的中介,只是这种中心和中介,并不是由于数据独家垄断而形成的,而是在自组织基础上,不同节点基于业务定位和自身能力的差异而形成的,是总体上提升效率,而并非损害效率的。
ICO是初次代币发行的英文InitialCoinOffering的缩写,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区块链是一整套技术组合,以及建立在这个技术组合基础之上的应用创新。区块链改变了人们很多传统的认识,颠覆了很多人类既有的经验,也对传统的法律法规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区块链是极有价值的创新,但这种创新并不能全盘否定人类历史几千来形成的深层次发展逻辑。
ICO及其变种,是打着区块链旗号但在本质上并不新鲜的一种融资方式。ICO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包装,使用虚拟币来集资,试图绕过监管。但其面向非特定人群而非合格投资者,人数远超200人,已经触犯非法融资相关法律条款。以虚拟币为募资工具,并不改变其募集资金的本质。最为关键的,很多ICO项目方并没有清晰醒目地向募资对象披露完整可信的项目信息,个别唯利是图的机构和组织在已知会触碰法律红线的前提下,甚至不惜铤而走险以数字货币、虚拟币之名向投资者行诈骗之实,致使很多普通民众上当受骗,从而很多人在潜意识中直接将区块链与骗*,非法融资划上了等号。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中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明确禁止ICO及数字货币交易活动。
大多数人是从比特币开始接触和了解区块链的。2008年,一个化名为中本聪的人发表了一篇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创造出了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系统,其底层技术就是区块链技术。但是,区块链并不等价于比特币。严格来说,区块链技术是支撑比特币系统运行的底层技术,而比特币只能算是区块链一个成功的应用。
比特币是利用区块链技术而开发的一个点到点支付系统。区块链技术实现了比特币的挖矿与交易,是构建比特币数据结构与交易信息安全传输的基础技术。比特币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区块链的发展,至今比特币也依然是区块链技术最为成功的应用场景。
作为一套具有颠覆性的前沿技术组合,区块链有广阔的应用场景,区块链技术本身也不是骗*,但是不能排除在大多数对区块链还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懂的时候,有人拿区块链做幌子去设*行骗。许多传销或者诈骗组织称自己是“区块链”,实际上这些机构或组织自己也并不懂什么区块链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诈骗之实。
很多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项目没有进行任何区块链技术研发,或者只是在以太坊上做了简单的代币发行。传销项目许诺的高收入高返利,往往用的是后进场人的本金。传销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发展下线,组织者会许诺发展多少人会给多少提成,或是发展几级下线有多少奖励,或者用什么裂变等术语迷惑用户。这种庞氏骗*屡见不鲜,但总有人在崩盘后才会意识到。
作为传统传销诈骗的升级版,“区块链”传销诈骗的欺骗性和诱惑性更大,最容易让人受骗上当。但不论其怎样精心包装,在本质上始终与传统传销诈骗一脉相承,为法律所禁止。
在区块链概念被频繁讨论时,一种将“炒币等同于区块链投资”的认知正在被部分币圈和链圈人士以讹传讹。随着ICO项目和山寨币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将炒币视为投资区块链项目的一种手段。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比特币的价格飙升并不意味着炒币等同于区块链投资。
比特币或者其他数字货币是区块链技术的一个应用场景。区块链的价值绝不在于发币炒币,炒币行为跟炒股套路雷同,以高抛低吸套利,币圈野蛮生长乱象从生。通过炒币赚大钱的人是寥寥无几的,市场千变万化,没有人永远会一帆风顺。
发展区块链技术绝非推崇发币炒币,炒作概念不可取,而盲目涌入市场则会承受较高的风险。区块链的发展重要的是推动区块链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实体经济服务。
区块链仍处于技术发展的初期阶段,存在不少性能短板甚至缺陷,如效率问题、安全问题、存储空间制约等问题。区块链更不是万能技术。区块链需要被正确看待,不能被神化。
区块链有其能够解决的问题,也用特定的应用场景,但大多数问题并不是通过区块链就能够解决的,也不是任何场景的问题都能够通过区块链得到解决。
比如,在技术层面,高并发应用就不适宜直接使用区块链系统,大数据系统及大数据应用也不适宜直接使用区块链系统。
如果在具体应用上,既要利用区块链的优势,又要回避它的劣势,就需要在系统结构上进行调整,比如,将高并发应用通过分片等手段进行分布式处理,大数据系统及大数据应用可以放在“链下”,只是将运算结果放在“链上”,可以获得同样的效果。
在业务层面,中心化程度高的业务不适用于区块链,保密程度高的应用也不适用于区块链。中心化程度高的系统,如果需要用到区块链系统的数据不可伪造、可追溯等特性,可以针对具体应用,建立私有链系统。
保密程度高的应用如果需要用到区块链系统,必须建立自己的私有链或联盟链,必须对数据“上链”全过程进行加密处理、加密存储和授权访问。
区块链系统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了不同于传统中心化组织和中心化治理的另外一套架构。如何让这套信息技术架构更好地为人类社会生活服务,不仅取决于技术的进步,更取决于我们对业务的理解、对技术的认知和想象力。
区块链可以更好地为人类社会生活服务,切实走进人们的生活。下面是两个具体的案例。
比如小区物业系统的设备管理。传统情况下,小区的设备出现故障后,设备使用人会将故障信息通过相应渠道反馈到设备管理中心。设备管理中心再派单给设备维修人员,指派人员进行维修。在设备维修人员完成维修任务后,再将维修结果反馈到设备管理中心。
这套流程不仅慢而繁琐,且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有了区块链技术后,处理类似问题将变得高效。
在小区设备周边安装相应的传感装置后,设备运行状态将被实时感知,并写入到区块链系统中。如果设备运行状况有问题,设备管理中心、设备维修人员和设备使用人员都可以第一时间发现。然后,设备维修人员就按职责分工,直接去维修,而不再需要等设备管理中心派单;设备修好后,也不需要设备维修人员再填相应的报单回报给设备管理中心,所有状态在区块链系统上一目了然。在区块链系统环境下,甚至设备管理中心都可以被取消。
另一个典型场景是公证。比如遗嘱。如果遗嘱未经公证,那么在委托人去世后,就容易发生财产分割纠纷;如果将遗嘱进行公证,又存在公证人员在委托人生前泄密的担忧可能。
利用区块链技术就可以解决遗嘱公证问题。委托人将遗嘱形成数字化信息后,可以对其进行加密处理,并由相关权益人分别对其加过密的遗嘱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签名连同签名的内容信息一并被写入区块链系统。这里的数字签名,就代表了遗嘱相关权益人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和法律有效性进行了认可。如果这份遗嘱除了委托人,还与N个人利益相关,那么,就可以设计一个(N,N+1)的门限签名方案,把遗嘱的加密密钥按特有算法分成N+1份,每人持有1份,只有N个人全部同意的时候,才能够把这个遗嘱秘密解开。
除了很多人熟知的金融领域,区块链在其他很多行业中的应用也在逐步展开。例如下面的六个应用领域。
(1)政务领域。传统的政务系统基于单向的信息流向,速度慢、效率低,信息不对称严重,还容易滋生各种腐败。建立在互联网和大数据基础上的政务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政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但形成了各种信息孤岛。
基于区块链的政务系统,能够做到全程监管,保证过程透明,有效消除腐败。还能够打破数据垄断和各种信息孤岛,可以极大提升政务系统的运行效率,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
一是将相应的医疗数据放在区块链系统上。因为区块链上的数据难以被篡改,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其他需要权威数据的情况,可调取相应数据查验;二是区块链上的数据具有高冗余度,这就保证了医疗数据不会被遗失,具有极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三是在区块链上建立多私钥的权限制度,通过智能合约对单项信息数据分配多个私钥,并根据业务需求设立相应的规则,在每次访问数据时,必须获得相应人员的授权才能进行,这就可以保证链上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3)版权领域。相对于知识产权产品,文创产品的侵权门槛更低,侵权成本也低,但侵权认定难,维权成本高,导致版权流转量小,创作者和相关机构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区块链能够为确认版权主体身份,锁定侵权证据,低成本、高效率地满足版权保护需求提供技术支持。
区块链系统先将版权作品“上链”,根据作品特性提炼对应的版权作品特征值,再对接到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在线进行版权登记和公证,这是从法律上确认了版权拥有者的权益。通过网络爬虫等大数据软件,一旦发现版权作品被侵权,立即进行证据采集,并把相应的证据写到区块链上进行证据锁定和保全,之后提交给国家版权保护中心进行查处。
(4)电力行业。当前电力行业正处在快速变革期。区块链技术为满足电力行业这些新要求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
区块链系统的点对点交易特点,允许更多的电力生产者便捷地出售电力,这将使全球电力供给更加多元化,电网供需具有更大的弹性。
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更高的交易撮合效率,以及能源结算清算效率,最大程度解决交易公平问题。通过智能合约实现电力的批发交易,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对中介机构的依赖,实时平衡供需和更高效的电力分配。
(5)物流行业。物流行业具有分散性特点,行业透明度低。通过将物流信息“上链”,提高行业透明度,加强行业资源整合,不但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降低风险和欺诈、优化资源利用率、压缩中间环节、提升行业整体效率,而且还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更多产业的关联和聚集。
(6)保险行业。获取真实数据是保险行业得以建立的基础和运行的前提。传统的“社会信任”模式存在造假成本低、数据存证性差、数据难以追溯等问题。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提升保险业务的安全性,还能保证数据的全网一致性。
同时,区块链技术将数字化合同、客户信息以及与保险内容相关的信息“上链”,既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性,也起到了存证的作用。
此外,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还有助于提升保险行业的效率。智能合约可以支持自动化索赔,当发生索赔问题时,若通过区块链的预言机功能确认事件确实发生,且符合理赔条件,可直接执行特定的理赔条款,不需人为操作。
币圈由专注于加密数字货币交易的人或机构,发行数字货币筹资的项目方,以及为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提供服务的交易所。偏向于资本层面。
币圈野蛮生长乱象从生,一直缺失监管,面临风险极大。对于项目ICO、加密货币交易等活动,各国**态度并不一致。中国**明确禁止项目ICO以及数字货币交易活动。
全球加密货币无论是发行种类还是总体价格,已经从前几年的疯狂阶段转向冷静阶段,加密货币价值开始回归,空气币价格趋向归零。币圈的存在和发展,基本都会给各相关国家的货币主权和金融秩序带来冲击。各种民间货币、社区货币和主权国家的信用货币之间的冲突、妥协、融合和演化,恐怕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世界各主要国家都需要面对的事情。
如何将区块链技术与实际应用场景相结合,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和商业价值,是链圈长期研究的课题。2017年到2018年币圈的疯狂发展,打乱了链圈发展的节奏。目前链圈正回归到原来的理性发展轨道。
矿圈由专注于“挖矿”的“矿工”、矿池及矿场、矿机生产商构成。矿圈形成初期,矿工以程序员居多,但现在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产业链。
矿圈发展至目前,算力日渐增长,挖矿成本增加,挖矿收益大幅减少。矿圈的发展,始终与虚拟货币,主要是比特币的价格正相关,而比特币的价格又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此外,矿圈的发展,也与电费价格呈负相关关系,也与产业政策存在极大关联。
区块链行业的发展与传销和资金盘存在有着极大关联。区块链在2015年、2017年大热,是与大量的传销力量和资金盘力量进入有直接关系的。
随着大量传销和资金盘纷纷崩盘,以及国家对传销和资金盘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传销和资金盘难以再掀起大风大浪,但传销和资金盘仍然会继续存在,不可能绝迹。一是传销和资金盘有可能会变换玩法,吸引更多的新韭菜和老韭菜继续入场;二是还有相当多的人对什么是区块链不理解,很难避免成为新一茬韭菜被收割;第三,因为区块链自比特币和以太坊以来自带的金融属性,也很难从根本上和传销、资金盘划清界线。
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对区块链的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根据IDC最新发布的《全球半年度区块链支出指南》数据,2019年全球区块链的支出将达到近29亿美元,美国是全球区块链投资最大的区域,占全球支出的比重为39%。其次是西欧、中国、亚太(不含中国和日本)和**欧,分别占比24.4%、11.2%、8.1%和5.2%。
区块链系统天生就带有反管治、去中心化特性,同时又与货币金融结合紧密,其应用又在快速广泛推进过程中,至于如何进行监管,各国都在探索之中。
区块链之所以有巨大的应用前景,不仅在于技术层面,更在于它去中心化的管理组织、数据不可篡改、去第三方信任等技术属性带来的更广阔的应用空间。如何将区块链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同时抑制其不受管治的劣势,确保区块链的健康发展,确保区块链为社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是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适配的。
在应用推进过程中,区块链及其衍生内容不可避免会与传统的法律法规、制度习惯产生抵触或冲突。区块链监管,要在监管理念和监管理论上创新,不能再固守原来的监管理念和监管理论,因为区块链确实是一种新的组织形态,监管者需要为业务创新保留有相应的创新空间。
另外,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工具和技术手段上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全面监管。该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进行规范的,就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规范。但任何规范,也都需要技术工具和技术手段来做支持。因此,要更加重视相应的技术工具和技术手段的开发和研制,以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ICO、STO、股权融资、IPO,都是一种融资手段。由于所处国情不同,项目的出发点不同,往往会产生南桔北栀的效果。区块链项目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监管,因此区块链项目建立初始时期,就要对项目自身所处的法律法规、金融监管等方面内容进行多重合法合规审查。这既是保证未来项目落地的重要制度保证,同时也是区块链项目落地的唯一长久有效路径。
最初通证被看作是一种代币,但通证不仅是代币,更是一种权益证明。其最大用途不是通证本身成为数字货币或代币,而是作为各种数字资产、权益的凭证。通证在数据资产流通领域可代表任何权益的证明,包括了几乎所有的可视性权益,比如投票权、使用权、记名权、记账权、股权、版权等。
区块链作为一场伟大的革命,通证必然要承载一些不同于以往的内容。在区块链系统内,通证不仅仅是一个权益证明,通证还是区块链系统中每个个体责、权、利等核心价值的统一承载体,肩负着对区块链中不同业务主体的权益承载和利益表达。
公有链由于其非准许特性,面向所有人开放,因此其业务逻辑不可能复杂,也就不可能承载复杂的业务应用,进而也就不存在可以被去掉的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因此,其所承载的权益也不可能特别复杂,最多是对传统已有权益的替代。利用法币直接承载权益和实现激励,效果会远胜于通证。因此,公有链可以不要通证。
联盟链可实现对原有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的重构,这种重构如果不通过通证承载相应的利益,就需要通过顶层设计,直接与原有体系中的各种利益既得者和原有的体制机制发生正面冲突和博弈。如同历史上的改革一样,极容易失败。
通证的目的和使命在于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区块链实现重塑业务流程、改变生产关系、提升生产效率,就需要进行通证设计。
通证实现了区块链业务场景中不同关系的连接、流通的促进和价值的重新布*。在此过程中,通证至少有两个方面的作用。
(2)在已经去中心化的业务流程中,通过通证提高系统的流动性和速动比,保证整个系统的良性运转,以实现对业务流程的进一步持续优化。
通证是区块链业务场景中的主导要素。在去中心、去中介、数据公开透明不可篡改的技术背景下,通过对中心化业务场景中原有的价值载体、业务流程、价值节点进行重新规划和设计,对中心化业务场景下不同个体的责、权、利进行重新匹配,驱动整个业务系统由中心化向去中心化、由多中介化向少中介化甚至无中介化、由大部分数据不公开不透明向更多数据公开透明转变,实现新的业务流程的重构和落地,进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这是区块链这一革命的伟大目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不同个体的责、权、利的重新匹配,正是通证作用的实现方式。
目前绝大部分项目的通证,其设计与项目所在的产业逻辑无关,大都是打着通证的幌子,将通证作为吸引资金的数字凭证,既不具有价值承载的作用,也不能改变业务流程,更不能提高生产效率,不能算是真正的通证。那么如何设计通证,实现通证发挥的作用,促使大家共同协作,以进一步提升效率呢?
没有一种通证可以适合所有场景,每一个通证系统设计,一定是具体的、独特的,与业务场景一致的,不存在超过具体业务场景的通用的通证系统设计。即适合A场景的通证设计不一定适合B场景,如物流领域与版权保护领域。在明确业务场景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厘清业务的边界,看通证有没有跨越边界的需求。
通证的设计,需要进一步分析不同用户主体在原有中心化架构下与新的去中心化架构下的行为、权利和责任,以激励相容原则为指导,进行全面的计算和比较,保证新架构下的绝大部分用户主体在利益方面有增量,对于新架构下极少部分利益受到损害的用户主体,要通过系统架构的精准调整和责、权、利的进一步匹配给予必要的补偿,否则整个系统架构的调整将会受到极大制约,甚至无法施行。
通证激励机制的实现,需要对每一个人的贡献进行测量,通过转化为一定数量的通证,奖励给有贡献的人。而贡献如何测量,转化通证数量的多少,通证有多大价值,则需要依赖于各种数字进行体现,因此数据的量化非常重要。在通证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在数据公开透明基础上,按帕累托最优原则着手业务流程重构,逐步去掉无关的中心和中介,同时重构各业务关联方职责,及时量化各业务关联方对应的权力和权益。
通证的设计必须可执行,否则就成了一张废纸。通证设计可通过公开源代码、本地编译、一致性完整校验等方式方法确保一定程度的公信力。但任何代码都是由人来完成的,再严谨的编码遇到利益相关方的博弈、人类的伦理道德等问题时也会受到影响,必然存在逻辑上的不完备,因此仍然需要线下的一些制度安排为其公信力背书。
通证的设计,复杂而繁琐,是经济机制设计的最核心内容。随着项目的发展,人员组成、业务结构、通证流通速度都会发生变化,这意味着通证的设计不能一成不变,必须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及时修正和校正通证方案,逐步完善通证的设计。
从狭义的角度上讲,链改是指用区块链的理念和技术,对现有产业的业务流程和社会组织治理机制进行改造。
链改在本质上是依据新的数据占有方式和数据组织方式,对本已固化的业务结构和利益结构进行的重构。
链改一个永远持续的过程。这个过程,一定是原来不占有数据的节点不断抗争,原来独家占有数据的节点不断妥协的过程。
链改后的系统较链改前的系统,其优势在于,一是通过去中介化在整体上实现了更高的效率,二是将原来业务流程中的中心节点和中介环节占有的利润进行了重新分配。
链改的主体,是看到了区块链巨大的前景而主动实施变革的人。这部分人有可能是现有业务体系内部深受业务架构中心化和业务流程中介化之苦的人,也可能是现有业务体系以外的先知先觉者。但仅有这一小部分人,不足以保证链改成功。链改取得最终的胜利,必然需要通过这部分人的外力驱动,带动链改业务体系内部更多主体主动实行变革,通过外部力量到内部力量的传递和扩散,再过渡到内部力量发挥关键性作用,这才有可能实现链改的成功。
第一个方面是对业务架构的去中心化和业务流程的去中介化调整,使得新的业务架构和业务流程能够与区块链的信息系统架构相匹配,从而真正发挥区块链系统的作用。
第二个方面是对业务体系内不同主体的利益结构进行调整。这种调整,是基于新的业务流程架构,重新匹配每个利益主体的责权利。链改的最终目标在于整体效率的提升,因此,这种调整必然是大部分人获得利益增量,但同时由于业务架构的去中心化和业务流程的去中介化,必然也有一部分人利益受损,甚至还有可能有一部分人的职责被彻底边缘化。
链改的推动力量能否来自于原来不占有数据的普通节点呢?也不可能。
一是普通节点作为个体力量单薄,难以对抗已经成型的体制和机制;
二是链改是一个长期的博弈过程,虽然在理论上通过链改会提高系统效率,带来新的收益,但在实践上既没有成功的先例,也难以预测链改过程中将面临哪些具体困难,作为个体的节点在链改过程中会获得什么,又可能失去什么,都在未知之列;
三是目前处在信息化数字化改造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的利益都得到了提升,很少有人会主动打破这个态势。
链改是一场改革,是对既得利益阶层的改革,是对既得利益阶层背后的业务结构和社会治理结构的改革!既得利益阶层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被剥夺了数据占有权利的普通节点没有能力也没有意识主动进行这场改革。因此,链改的推动力量只能来自系统外部,是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对旧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改革。
目前大部分所谓的“链改”项目,都是通过Token进行融资,同时对消费端进行激励,以资金盘或传销的套路,吸引更多消费者进入。这种方式,本质上仍然是传统的互联网积分的玩法,由于没有从根本上对业务流程进行改造,也不可能带来生产力的提升和新的生产关系的变革。这种“链改”,也不是本来意义上的链改,并没有触及链改的核心内容。
从理论上讲,只有遵照“顶层设计、经济激励、技术适用、产业赋能”的思路进行链改,链改才有可能成功。
链改过程中竞争和博弈关系十分复杂,因此,单单外部力量推动,未必就能够让链改顺利进行下去。社群动员必不可少。社群的最大动员力量,来自于链改以后社群获得的利益增量。因此,在做链改的顶层设计时,就必须要将社群的激励做对,也就是要将链改后获得的利益增量,以及链改过程中重新分配的利益,科学合理地分配给系统内的普通节点,这也是通证设计要完成的使命。
链改一定要落实到为产业赋能这个最终目标上来。否则,对原有的系统结构进行了伤筋动骨的大调整,区块链系统架构又消耗了大量资源,但最终却没能带来额外的收益,这种改革就是失败的,也是不可持续不能长久的。在这个过程中,链改必须深入到产业进程和产业环节中,深刻分析产业进程和产业环节中的数据占有情况和数据流转情况。
区块链为链改提供了技术框架。但链改并不会因为区块链的技术框架而得以自动实施,同任何改革一样,链改不可能一蹴而就。链改一定是一部分主体主动推进,进而带动更多主体共同推进的过程,一定是一个逐步展开、逐渐完善和逐渐演化的过程,也一定是一个艰难的利益博弈的过程,最终的结果一定是使系统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链改是区块链发展的必然结果。链改就是要通过数据实现更大程度的公开透明和不可篡改,实现业务系统的去中心化和业务流程的去中介化,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的重构和业务流程的再组织,以提升整体效率。
从价值投资角度,区块链项目与传统项目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别。但近几年很多项目打着区块链的旗号,表现出了很多不同于传统项目投资的特点,具体如下。
(5)融资几乎一步到位。传统项目融资一般会分为种子轮、天使轮、A轮、B轮一直到C、D、E轮,最终被并购或IPO上市。每一轮融资都需要较长的时间间隔,在下一轮融资前都需要有商业模式进一步落地、技术取得更大突破、收入或收入预期得到更大程度实现的过程。而区块链项目融资则追求融资一步到位,基本上等于项目直接IPO。对比传统的风险投资逻辑来说,这相当于给了处于种子期的项目一笔上市套现的资金。由于监管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缺失,这种操作面临的风险不言而喻。
无论是对区块链项目,还是传统项目,在进行投资价值判断时,一般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判:一是项目立意和外部环境,二是项目团队,三是项目自身的逻辑和商业模式,四是项目进展及面临的风险。
项目立意主要是研判该项目将要解决哪些问题,以及这些要被解决的问题是真问题还是假问题,是根本性问题还是表层问题,是必须要得到解决的问题还是可解决也可不解决的问题。
外部环境方面则要分析该项目面对的具体的外部条件。比如,竞争团队,项目合规性等。
项目初期,投资项目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投人。靠谱的团队非常重要。项目团队方面需要考查团队成员是否真实,主要成员的过往经历,团队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团队内在凝聚力和磨合完成度等多个维度的要素。
项目自身的逻辑更多侧重于项目的技术性解决方案,具体包括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和经济性。
商业模式主要针对应用驱动型商业项目,需要考查的有项目的投入产出比,主要收益来源等。
项目进展是指要考查项目建设所处的阶段。项目所处阶段越初期,融资额度就越小,未来可能收益率就越大,发展面临的风险也越大。
项目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项目自身发展面临的风险和外部环境和外部条件带来的新风险。需要对风险来源、危害程度进行定性化和定量化研判,追踪风险轨迹,预判出现新风险的可能性,进而综合判断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额度和未来收益。
与传统项目相比,区块链项目在内容方面还多了两个比较独特的内容:通证设计和社群建设。
通证设计是区块链项目中极其考验项目设计方水平和能力的关键环节。区块链项目通证设计的理想是试图将投融资、消费、权益、激励等各种要素统一集中在通证上面,通过通证的设计和流转,构建良好的理想化生态系统。
社群本质上是在互联网社区基础上做的进一步的连接:连接人与信息、连接人与人。区块链概念兴起后,社群的概念被拉升到了新的高度。理论上,在区块链系统中,所有参与者以共识为纽带进行连接,社群既是项目建设的组织方式,也是项目的运营方式。实践中,参与区块链项目的人群根据职能和定位不同,被定义为不同的社群,包括投资者社群、研发社群、消费者社群等等。
评判项目投资价值的一级指标和二级细分指标,还需要对各指标进行权重分配,这样才能对项目投资价值进行量化分析。从投资角度来讲,基本不存在所有指标全是“好”的情况,因为有很多指标内在的逻辑关系是反向的。比如未来预期收益和风险两个指标。
此外,通过一些显性和经验指标,基本可以判定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具体包括:
数字经济没有被广泛接受的定义,可以看作是通过以计算机、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数据为元素进行的价值创造、价值转化和价值实现。
信息通信等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的不断涌现,引发出社会生产生活的深刻变革。数字经济正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核心驱动力,引领行业的转型升级,成为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数字经济扩张的驱动因素是数字数据。
数字经济的扩张创造了许多新的经济机会。数字经济可以用于发展目的,也用于解决社会问题,包括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的问题。从商业角度来看,通过数字化实现所有部门和市场的转型可以实现以更低的成本生产更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数字化正在以不同的方式改造价值链,并为增值和更广泛的结构变革开辟新的路径。
数字经济的前提是经济的数字化。经济数字化一方面是经济内容的数字化;另一方面是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
消费互联网方面。消费互联网又可称为前端消费互联网,与“衣食住行”有关,受到消费需求直接驱动。其主要场景包括生活、工作、学习、娱乐等内容。目前消费互联网已经基本实现数字化。
产业(工业)互联网方面。产业(工业)互联网又可称为后端产业(工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的区别在于前者偏向于技术视角,后者偏向于应用视角。产业(工业)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间接服务、受生产效率驱动,其主要场景包括智能互联、信息整合、数据决策以及人机协作等内容。目前的产业(工业)互联网正在向数字化转型过程中。
广义社会制度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通常伴随着广义社会制度的变化,如制度安排、法律安排、文化创新、风俗习惯等内容。目前的广义社会制度仍处于尚未数字化阶段。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数字基础设施主要指IT技术及其网络化工程,目的在于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为,互联网已经在全球大部分地区普及;物联网正在进行中,其网络形态和网络架构尚未最终确立;新的网络架构、网络技术在快速迭代演化,包括大数据、AI、边缘计算、区块链等。
区块链是校正经济数字化进程的关键性底层技术架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数字经济的关键技术包括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是实现经济数字化的手段。不同的技术在经济数字化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云计算、边缘计算、IPFS按需提供数据存储功能。大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实现资源配置更加充分市场化的必要条件,是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使数据存储面临挑战。区块链的出现使得数据的存储问题更为凸显。
传感器负责获取海量数据。物联网将各种感知设备、终端快速接入网络并汇聚在一起,物联网硬件数量更是以指数级扩张。PC时代以亿级为单位,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时代以十亿级为单位,物联网硬件时代以百亿级为单位,海量非结构化数据更是呈现指数型增长,数据形态也更加丰富。据估计,2020年将有500亿个联网传感装置,每天将产生250万TB数据,是目前互联网每天产生数据的2.38倍。
人工智能负责提高生产效率,解放生产力。数字资源的积累、计算能力的提升和网络设施的完善,使得深度学习和人工智能开始进入跨界融合、深度应用、引领发展的新阶段。
区块链构建分布式协同的数字基础架构。区块链是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范式,利用分布式网络实现信息处理去中心化、利用共识机制建立节点间信任、利用非对称加密和冗余分布存储实现信息不可篡改,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实现数据信息可溯源。
各种技术的出现,使得经济数字化进程飞速发展,但目前数字化进程中数据垄断问题非常严重,已经实现的经济数字化是数据垄断者的数字化而不是数据所有人的数字化。从浅层次来看,数据垄断带来了信息孤岛问题,但从深层次来看,数据垄断还会制约经济数字化作用的发挥。不同于其他技术,区块链的出现,使得破解数据垄断问题成为了可能,区块链可以看作是调准校正经济数字化进程的关键性底层技术架构。
区块链对整个社会的作用在于通过由区块链底层技术构造的去中心化信息系统,将重构整个社会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对于数字经济,区块链是未来实现经济全面数字化的底层架构和业务逻辑框架。通过相关数据的全网一致性分发和冗余存储,使所有节点拥有相同的数据,因此就使这些节点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性和更强大的能力,推动系统进行业务流程改造,通过去中心去中介,重构业务流程,提升系统效率,重新分配利益,创造更大价值。
但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世界上从来不存在只有有利因素,而没有不利因素的事情。区块链在经济数字化过程中同样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第一,区块链系统消耗了大量的计算、存储和带宽资源。因此必须结合特定的业务场景和业务逻辑,对区块链的底层技术架构进行改造。比如,是不是一定要实现数据的全网一致性分发?只要做到数据相关节点分发是否可以?
第二,建立在区块链系统之上的数据共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即区块链所期望的所有节点在数据面前完全平等,在业务逻辑上实现高度自组织的道路将会极其漫长。系统由他组织向自组织的过渡,更是一个长期博弈和妥协的过程。
此外,区块链去中心化业务流程改造将对现有的法律和制度带来巨大冲击,二者的冲突和妥协是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更深层次的问题。
目前业界对电子货币、数字货币、加密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数字加密货币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私人数字货币,还是国家主权数字货币,其发起和发展,都与区块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般教科书将货币定义为“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该定义内含了货币的三大职能,即“交易媒介”、“记账工具”和“价值储藏”。
关于货币的产生,有两种不同的货币起源学说。一是一般等价物理论,即以物易物。二是债务理论。债务理论认为货币的起源不是来自于以物易物,最后形成统一的通用货物,也就是通货,而是来自于欠条,也就是债务。在债务理论中,交易是基于信用产生的,且随着交易范围逐步扩大,由个人信用,逐渐扩展为部落信用,到最后扩展到国家信用。这是最新的考古学在货币起源方面的发现。
北京师范大学钟伟教授在《数字货币——金融科技与货币重构》一书中从信用和载体两个维度考查了货币的发展。其结论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货币背后体现的信用越来越强,但其载体越来越轻便。因此,货币从金银到纸币,到电子化的货币,到未来的纯数字化,也是货币自身发展的内在趋势和必然逻辑。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货币也逐渐数字化。中国人民大学何平教授在《数字货币作用于经济生活的三个层次》的主题演讲中,认为数字货币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民间数字货币、机构数字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
(1)民间数字货币。通常是由私人部门发行,包括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瑞波和其他数字货币。这些数字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民间数字货币的活跃程度越大,对经济生活的渗透越大,但它不能代替主权货币。
(2)机构的数字货币。如摩根大通币。这类数字货币的核心是稳定性问题。如果限定在作为法定经济活动之上的一种主权货币的符号化,将对经济发展带来正面影响。
(3)央行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就是由国家信用背书,由央行发行的数字化形态的法定货币。央行数字货币在法定地位和功能上与纸钞完全相同,其区别就在于其形态是数字化的,属于法定加密数字币。在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就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形式。除我国之外,瑞典、法国、加拿大、英国、荷兰、沙特***、泰国、土耳其等很多国家在法定数字货币研发和实践中都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任何一个层面的数字货币对未来的宏观经济、人们的生活模式都会带来冲击,但是这三个层面的数字货币的关联是互补的。如果按照主权国家货币的定位和它所需要的制度规定来看,只有央行发数字货币是和原来的货币在同一个层次上。
目前的民间私人数字货币已符合货币的部分特征,也在发挥货币的部分功能。私人数字货币能否成为真正的货币,是否会对法定货币造成冲击等话题,是业界一直关注的焦点。我们认为私人数字货币能否成为真正的货币,除了在于其是否符合货币的特性,更在于人们是否愿意持续使用其交易,同时又取决于与现行货币相比,数字货币是否富有更加强大的吸引力。
央行数字货币是数字化的人民币,主要改变的是货币形态、发放方式和支付结算方式,货币本身属性并没有颠覆性变革,变革最大的是货币的支付结算方式。央行将其正式命名为“DigitalCurrencyElectronicPayment”,简称DCEP。
除此之外,央行数字货币也将面临其他数字货币的激烈竞争,并对区块链行业带来长远的影响。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倩在《数字货币与中央银行的金融治理》演讲中指出,数字化扩大了主权信用货币的影响,中央银行未来一定会面临非常激烈的私人货币和法定货币的竞争,因为货币发行有巨大的铸币税收入,会吸引私人部门加入到货币发行的竞争之中。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亦面临非常激烈的竞争。无论是英国,还是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中国、日本,都提出了法定数字货币项目和规划。虽然我国率先推出央行数字货币,但是否能够奠定自己在数字货币领域的领先地位和规则制定上的话语权,能否由此就使中国的数字货币成为全球的数字中心货币,完全取决于中国所运用的技术方案是否领先,以及中国国际影响力是否全球领先。
央行数字货币是一种法定数字货币,它的诞生对区块链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是链改。利用数字法币实施链改,会为链改带来更多的便利。首先是合规性。利用数字法币作激励,不存在ICO、IMO等方式带来的合规问题。其次是易编程实现,可以通过代码和智能合约,将更多的经济激励和经济机制嵌入代码层面实现,实现高度的自动化、透明和可预期。此外,还有利于将经济激励与经济机制设计融为一体,而不是像以前一样两者分离,这也是新的经济机制的设计过程,将机制转换为代码,进而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
法定数字货币有国家信用做背书,保证其价格的稳定。但比特币、以太币这些民间私人数字货币,他们的价值依托是什么,这些数字货币到底有没有价值?
早期的比特币不具有任何价值,但有一定的价格,其价格取决于挖矿所消耗的电费。后期,比特币找到了使用用途,如作为暗网交易或洗钱的工具等。无论是否合法合规,有用途就有价值,进而产生了对应的价格。目前的以太币也具有一定的使用用途,如可以被借入或借出,或者用作某些零售商和服务商的支付方式等。
数字货币获得价值的前提是基于其存在一定范围内的共识,而价格的产生和形成则是共识的扩展。比特币共识人数的多少和信仰的强弱,决定了数字货币的前途。共识人数多,信用基础强,数字货币就有可能成为全球货币。但数字货币固定上限设计,制约了其成为全球货币的可能性。如果共识人数少,也可能就只是在*部范围内流通。此外,如果这种共识强,就可以带动更多人形成共识,形成正向反馈。反之,如果这种共识比较弱,最后也可能导致对数字货币的信仰消亡。
数字货币除信仰之外,其共识强弱也与其用途息息相关。如果数字货币有更广泛的应用,其共识自然就强。如果用途狭窄或根本没有用途,那么人们对数字货币的共识必然减弱,甚至共识消亡。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数字货币未来的发展,**的态度至关重要。如果**允许甚至鼓励比特币流通和交易,形成数字货币强共识的可能性就更大,也有利于数字货币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管制,不仅仅取决于一国**。在全球化的今天,一定是全球各国**的综合合力。如果各国**意见或态度不一致,或压力不均衡,就会形成数字货币在全球使用和流通的不均衡。
数字货币未来价格波动的判断可以基于以下关键指标:一是供求关系,二是挖矿成本,三是可能用途,也就是价值支撑点。从供求关系角度,尽管比特币、以太币等大部分数字货币供应的加速度在降低,但其总的供应数量仍在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价格应该下行。从挖矿成本角度,全球范围内的算力竞争将越来越激烈,挖矿成本会越来越高,这会直接推动数字货币上行。从使用用途角度最难判断,至少目前还不能清晰地看到数字货币对应的应用场景。数字货币的可能用途直接关系到供需的需求端,但其用途还与**打压程度息息相关,因此其价格涉及到多个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线性关系,更有可能呈现多元非线性变化。
2012年11月28日,当比特币区块奖励第一次减半时,比特币价格为12.6美元/枚,此后一年时间内比特币价格稳步上涨。2013年12月5日,比特币价格一度涨至1127.12美元/枚。但在2014-2015年,比特币价格开始震荡下滑,从2014年1月6日的975.83美元/枚的高点降至2015年8月28日的221.51美元/枚。
比特币第二次减半后的一年内,比特币价格开始直线攀升,2017年12月29日,比特币价格高达19666美元/枚,这也是比特币迄今为止的最高价格。但之后,比特币价格开始一路狂泻,2018年2月28日比特币以10314.9美元/枚收盘。2018年下半年,比特币价格一直处于震荡狂跌之中,至2018年12月31日,比特币价格达到了3122.3美元/枚,比2017年最高点的19666美元,跌去了84%。
比特币前两次减半,其价格都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持续上涨,然后开始了平整、消化和回调。
比特币第二次减半时,比特币的影响已经相当大,各种机构力量开始逐渐进入比特币交易市场,同时比特币在暗网交易、洗钱、个人隐私保护、跨境交易等场景中也开始发挥作用,再加上各种投机力量的操纵,因此比特币价格很快就达到了近20000美元/枚的历史高点。
一是全世界知道和了解比特币的人越来越多了,想进入比特币交易市场的机构也早就进入了,比特币价格的大涨大跌也广为人知,因此不会在短期内有更多新鲜血液进入到比特币交易中来。
二是比特币减半的消息早就在比特币交易的圈子中获得了确认,因此,从交易的角度,这一信息的价值已经在比特币第三次减半之前的交易中得到了体现,不会单纯因为这一个特定时刻的到来而出现价格的暴涨暴跌。
长期来看,比特币价格在一段时间内应该进入一个震荡的博弈期。各种力量博弈的结果,会使比特币价格处于长期震荡之中。不能拿大宗商品或股票及外汇的价格震荡幅度来衡量比特币,毕竟大宗商品、股票以及外汇,都是有相应的价值支撑和价格依托,短时间内5-10个百分点的震荡历史少见。但比特币由于其不存在信用支撑和价格依托,目前对其价格变化起主导作用的,更多是各机构之间的博弈,因此,其价格在10个百分点甚至更大幅度的震荡也是正常的。
中央***第十八次集体学习强调,要“加快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区块链与其他技术融合发展既是一种趋势,也是区块链加快落地应用的必然要求。
大数据从其概念的诞生开始,就是以通过数据充分分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发挥数据综合效用为宗旨的。但各种大数据系统的建设,却背离了这一目标,以至于目前数据孤岛到处存在,数据成为石油之后的又一世界性的垄断资源。
区块链有利于通过数据确权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共赢。作为一种相对特殊的数据传输和数据存储架构,区块链这种特殊架构及其自身的发展,将从根本上改写大数据发展格*,校正大数据的发展方向,通过数据确权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共赢。
区块链作为底层架构,有望提高数据质量。通过大量数据的聚合,寻找到数据之间的相关关系,发挥数据的作用,是大数据系统建设和开发的核心诉求。但大数据系统中大部分数据的质量并不高,这种质量,包括数据本身的真实性,数据自身蕴含的内在价值,数据价值与其自身占用空间的比例等不同维度。通过区块链系统,对大数据系统中的数据去伪存真,保留必要的数据上链,可形成高价值数据。
目前区块链系统存储的数据,从体量上是小数据,从流转上是静态数据,从类型上是单一类型数据,从价值密度上是高价值数据。大数据系统的数据是无法通过区块链系统在全网范围内进行分发和存储的。因此,必须对区块链系统的数据组织方式和数据存储方式重新进行结构。
区块链系统与大数据的融合,可以针对不同的业务场景,实现不同层级的数据共享。针对小体量的数据,可以直接将数据上链,实现全部数据的共享。针对体量略大一些的数据,则可以抽取出数据处理结果上链,而将原始数据存在链下,并通过区块链中的时间戳和哈希函数,保证原始数据不被篡改不被伪造。针对极大体量数据,则可以将数据所在存储区块的时间戳和哈希值上链,通过不同层次的云计算和边缘计算,实现不同层级的数据本地化或云化处理,从而发挥数据的作用。
同时,还必须将快速流转的数据静态化处理,也必须将多样数据类型数据进行类型单一化处理,以便于区块链系统可以分发和存储。此外,还必须从大量的低价值密度数据中抽取出数据的内在价值,低价值密度数据没有必要用区块链进行处理。
人工智能系统通过在大量无规则不相关的数据中发现数据之间的相关性,寻找到更多的规律和关联,可以极大提高单点效率和系统效率。同时,人工智能与业务逻辑结合,可以在业务逻辑的约束和支撑下,实现更加纵深、更大容量、更加快速的计算,在此基础上拓展出更加广阔的可选择空间,提供更接近最终目标的路径选择方案,实现效率的极大提升。
大部分人工智能系统,都是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建立在中心化服务器或中心化的计算环境之上。如果在区块链系统上能够构建起人工智能应用,则可以实现分布式的人工智能系统,在提升单点效率的同时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分布式协同效率跃升。
在现有区块链系统上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存在一系列问题。存储和带宽以及数据全网一致性*限了区块链系统链上数据扩展的空间;链上存储数据的类型单一性也不足以支撑人工智能监督式学习的数据需要;区块链的分布式计算都还是单点计算,节点之间远未建立起协同关系,其单点的计算能力也不足以支撑大规模人工智能应用对计算能力的需要。
因此,区块链与人工智能融合的契合点,一是从区块链角度,扩充区块链系统所能容纳的数据容量,扩展数据维度;这就需要对区块链系统数据的存储方式进行改造。
二是从人工智能角度,构建分布式智能,建立分布式协同。实际上这也是未来区块链发展的方向。要实现分布式智能,就需要实现对人工智能应用系统中计算节点与数据存储节点的分离。同时也需要对人类智能系统的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理方式进行改造,这也是人工智能系统由单一智能系统向分布式智能系统的扩展。
区块链系统与人工智能应用的融合,不仅会继续在整体上提高系统效率,而且也将改变区块链单点效率低下问题,由单点效率提升,向协同式多点效率提升方向改进。
物联网、云计算自身的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比如物联网面临的大量数据存储和传输、终端设备的安全和用户隐私;云计算系统的运行负担和高成本、低系统效率,用户数据易受攻击等。
区块链技术通过建立可靠、可信、安全的去中心化系统,有望解决这些痛点。
未来大量的数据是通过物联网系统的传感器获取的。区块链系统可以为物联网提供点到点的直联方式来传输数据,这样可以通过在系统中并存多个不同的区块链系统来传输和存储海量数据。同时,还可以通过为物联网系统中的每个设备终端分配密钥,实现不同设备的授权访问,以抵御黑客攻击。同时,叠加智能合约可将每个智能设备变成可以自我维护调节的独立的网络节点,这些节点可在事先规定或植入的规则基础上执行与其他节点交换信息或核实身份等功能,节省大量的设备维护成本。
云是一个中心化系统,尽管出于安全的考虑,云系统内部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冗余。但所有数据和功能集合全部存在于云端,外部所有访问都需要通过云系统进行中心化处理,随着云系统内部的数据和功能越来越庞大,其处理效率也会越来越低。因此,有必要通过区块链技术,将云系统存储的数据和功能进行必要的分布式处理。这样既能从总体上提高效率,也可以进一步确保云系统的安全。
当然区块链与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融合也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区块链的性能拓展问题、资源消耗与成本问题。区块链与这些技术的融合,除了技术层面的融合,更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场景需求,综合利用不同的技术组合实现特定的功能。
区块链与其他技术的融合发展,不仅拓展了其他技术的应用空间,而且也将极大地促进区块链的发展。
前面我们讲过,区块链在各个业务体系中的去中心和去中介,是对原来基于数据不对称基础上形成的数据中心和数据中介而言,而不是对业务体系中的所有中心和所有中介。
正如人类社会从来不存在完全的中心化系统,也不存在完全的去中心化系统一样,在消除了数据不对等情况以后,区块链系统仍然会存在中心环节和中介环节,甚至还会在新的业务体系中生成新的中心环节和新的中介环节。
区块链应用于业务系统,会在数据对等和自组织基础上,发展出相应的中心节点,以对业务流程进行必要的组织和管理。这种组织和管理,表面上看,可能是降低了效率,但实际上却是极大地提高了效率。也就是说,由于区块链业务系统内部不同节点存在业务定位差异,因此区块链系统在数据对等和实现自组织以后,仍将实现业务系统某种程度的再中心化。
此外,实现了完全的数据对等,也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去中介。区块链系统能够去掉,也应该去掉的,是原来那种单纯因为数据垄断而存在的中介环节,并不是去掉所有的中介环节。同样,在区块链系统应用于业务系统之后,还会由于各个节点能力的差异,而产生新的中介环节。也就是说,由于区块链业务系统内部不同节点存在能力差异,因此区块链系统在数据对等和实现自组织以后,仍将实现业务流程某种程度的再中介化。
区块链应用目前有三个主要的发展方向:一是单纯沿着比特币和以太坊规定的方向,在公链的底层技术层面加力;二是与通证经济、社群组织等内容相结合进行生态的构建;三是很多人都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