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是现金管理产品吗(工商银行添利宝是什么?)

admin 2023-12-13 19:34:28 608

摘要:工商银行添利宝是什么? “添利宝是是一种货币基金,流动性相对来说比较的高,它是工商银行在2018年初发行的一支现金管理类、净值型理财产品。添利宝产品每个工作日开发申购赎回。

工商银行添利宝是什么?

“添利宝是是一种货币基金,流动性相对来说比较的高,它是工商银行在2018年初发行的一支现金管理类、净值型理财产品。添利宝产品每个工作日开发申购赎回。 工商银行添利宝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级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

扩展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2006年10月27日,成功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日挂牌上市。本行将服务作为立行之本,向全球809.8万公司客户和6.50亿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连续七年位居英国《银行家》全球银行1000强和美国《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首。

货币市场基金是我北客评座六业言罗单错国基金市场一类重要的产品类型,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基金近年来迅速发展,成为投资者现金管理的良好工具...

C解析:衡量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指标主要有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融资回购比例、浮动利率债券投资情况以及投资对象的信用评级等。【知识点】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管理【考点】衡量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指标【考察方向】概念理解【难易程度】中等

现金理财真的不是货币基金

来源:华宝财富魔方

作者:华宝证券研究团队

分析师:杨宇  (执业证书编号S0890515060001)

分析师:蔡梦苑(执业证书编号S0890517120001)

分析师:张菁  (执业证书编号S0890519100001)

2019年12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就《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消除资管行业剩余监管套利空间,促进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的长远有序发展。在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已经显著扩张的时候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对于存量和潜在风险的防范具有积极意义。

风险提示:点评仅针对已发布文件,具体实施情况需参照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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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1.重要条款分析对比

1.1.规定的重点及对市场的影响

1.2.与货币基金监管规则对比

2.关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范的影响解读

2.1. 从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运作角度看

2.2.从与货币基金市场竞争的角度看

2.3 从已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市场容量看

2.4 从现金管理类产品整改的市场影响角度看

2.5 从对市场其他产品的影响角度看

            

   1.1 规定的重点及对市场的影响

   规定的重点及对市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范围、久期管理、资产集中度管理全面比照货基(不再能投资非标和长期错配债券);

  2.银行摊余成本法产品占比不超过净资产30%,理财子公司比照货基的风险准备金200倍(子公司比照货基,规模严重受限);

  3.单一投资者比例超50%不得向个人发售(比货基新增要求,防止不公平);

  4.前十名集中度达到20%和50%缩短久期提升流动性资产比例(比照货基,防止大额赎回风险);

  5.理财子公司已发行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可以妥善安排(不会要求直接整改至符合要求)。

  1.2 与货币基金监管规则对比

综合对比现金管理类产品新规与货币基金监管规则,有三个新增规定:

1.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进一步提升集中度限制)

2.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该产品总份额50%的,在销售文件中进行充分披露及标识,且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3.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

2.1从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运作角度看

对银行来说,现金管理类产品运作难度可能会加大,收益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目前存量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底层资产存在期限错配以及一定比例的非标债权资产,对提升产品的收益率起到重要作用。根据我们的统计2018年中以来,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收益率中枢始终维持在3.5%左右的水平,而货币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的均值则已经从3.8%下降至2.5%左右,目前与现金管理类产品存在100BP左右的利差。

按照新规完全比照货币基金的投资范围和组合久期要求,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收益率将会随着产品的整改,逐步下降至与货币基金相一致的水平,而不能再配置高收益资产,对于现在的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员来说,也提出了更高的流动性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

图1:现金管理类产品和货基收益比较

资料来源:普益数据、Wind、华宝证券研究创新部

2.2 从与货币基金市场竞争的角度看

2018年中以来,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持续提升,目前已经在4万亿左右的规模,而货币基金的规模则从2018年9月高峰的8.25万亿下降至2019年9月的7.07万亿,降幅超万亿。更有竞争力的收益使得现金管理类产品对货币基金的挤占效应较为明显。未来如果收益率优势下降,则对个人客户来说,将从使用习惯和收益率比价的角度来选择产品,相比之下,银行的渠道优势仍较为明显。而对于机构客户来说,货币基金的税收优势仍存,如果税收政策不做调整,则会提升货币基金对机构客户的吸引力。

图2:货币基金规模走势(万亿份)

                                          

资料来源:Wind、华宝证券研究创新部

2.3已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市场容量看

目前已成立的理财子公司相比货币基金的注册资本都是比较高的,尤其是大行的子公司注册资本部分都在百亿以上,200倍风险资本的摊余成本法限额看起来还是比较宽松的,唯一制约的因素来自于子公司对于非标资产、股权类资产、海外资产三类侵占资本金的资产的承接规模,如果非标承接规模大,则留存给现金管理类产品的风险准备金额度则有限。从目前的情况看,大行子公司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还不会存在明显的整改压力,如果对于非标资产的承接规模可控,则未来仍有规模提升的空间。

2.4 从现金管理类产品整改的市场影响角度看

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整改过渡期到2020年底,与资管新规一致。存量不符合新规的现存现金管理产品中,需要整改的资产主要是三类:非标、非非标、长期债券。债券的腾挪会带来一定的市场波动,但由于整改期较长,且目前市场的买方资金相对较为充裕,因此不会产生明显的市场大幅波动。真正的整改压力还是来自于非标与非非标,但是结合目前银保监会对于非标整改的态度,会相对温和的给与适度的调整,我们认为一行一策的可能性更大。在经济“稳”字当头的背景下,非标资产的处置引发风险的可能性很小,因此预计整改都会相对平稳。

2.5 从对市场其他产品的影响角度看

现金管理类产品未来收益率的下降,会促进社会真实无风险收益率的下行。对于净值型产品的发展来说,其实提供了相对更友好的环境。未来开放期在7天至30天的定期开放型产品可能会形成一定的替代效应。随着市场与投资者的适应和进步,产品投资期限逐步延长是大势所趋。我们认为一行一策的可能性更大。在经济“稳”字当头的背景下,非标资产的处置引发风险的可能性很小,因此预计整改都会相对平稳。

本文的版权属于原作者 华宝证券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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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严监管!最全解读!逐条对比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和货币基金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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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12月27日,这个2019年最后一个周五,银保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场传言已久的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规范性文件终于面世,笔者本文对文件涉及的11个维度参照公募基金进行了对比解读。本次文件仅为征求意见稿,如果顺利的话至少要到2020年2月左右才能出正式稿,意味着留给银行的时间只有10个月。在这10月内,新发行产品必须符合新规要求。存续产品必须进行整改。注意,这个改造过程是相当大的工程,可谓是产品、资产、交易、系统、投资者教育一起大改造,特别是资产腾挪估计又是一番鸡飞狗跳,使笔者对底层资产调整过程中债市受到的微观冲击更多了一分担心。银行理财能否在这短短10个月内完成监管合规整改,笔者是偏悲观的。并不是银行理财不给力,而是时间真的是太紧迫了。

本文纲要

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定义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商业银行或者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在产品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的理财产品视为现金管理类产品,适用本通知。

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基金。在基金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的基金视为货币市场基金,适用本办法。

金融监管研究院解读:

从定义来看,现金管理类产品和货币基金定义完全一致,主要有两个特点:

一是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二是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

他的特征是在产品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此举对现有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明确区分。因为有些银行把短期定开型产品(比如每周开放一次)也划入现金管理产品的范畴内。

如果按照新规要求,这些产品不能再被认定为是现金管理类产品。一旦被踢出现金管理类产品行列,那么意味着管理人就不能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销售难度将大幅度加大。日后在整改过程中,不少还在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假现金管理类产品"必须调整估值办法。

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现金;(二)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三)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四)***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管理类产品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股票;(二)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三)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四)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五)***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货币市场基金应当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现金;(二)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三)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四)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股票;(二)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三)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四)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五)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金融监管研究院解读:

从投资范围上和投资限制这正负清单来看,可以说给予银行理财重大打击,主要在于对个券久期和信用下沉的严格限制。而在过去的一年中,银行现金管理产品规模迅速膨胀的主要原因恰恰就是在于很好利用了这两点优势,做高收益率。较公募货基至少要高70-80BP,深受客户的喜爱。

数据来源:工商银行官网

一旦这两条正式执行,相信未来的一年内,银行理财的底层资产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换血,可投资资产种类大幅减少。对于高评级、短久期的债券是有利好的,但如果是低评级、长久期债券,比如AA的信用和城投,比如一些低资质银行的资本补充工具,笔者认为偏悲观。可能会继续影响一级市场低评级债券的发行。

因此,随着底层资产的调整,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率的相对下滑将成事实。对于表外理财来说,将面临此部分产品规模收缩的可能。当然另一方面,也有效缓解了银行表内资金”存款搬家“的压力,一部分资金可能将重新回流到银行表内体系。

当然整体的流动性风险,监管已经进行了排摸,相信不会出问题。

投资集中度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现金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的除外;

(一)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二)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所有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2%;本款所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三)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30%,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除外;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

(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5%。

(四)全部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和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

(五)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本机构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托管机构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货币市场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非因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款各项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及第七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金融监管研究院解读:

投资集中度的要求基本上和货基保持一致。这也是另一个让银行理财颇为头疼的问题。从投资组合管理的复杂上来看,货基说第二,没有人敢说第一。银行理财过往在投组的集中度上是有一定要求的,但是离货基这样精细化的程度还有不少差距。

具体看投资品种,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这些品种过往银行理财没有特别强调投资比例的品种,现在也受到了严格限制。

另外一点就是,对于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和货基的管理要求不一致。

流动性和杠杆要求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确保持有足够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资产,其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货币市场基金应当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潜在的赎回要求,其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5%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一)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二)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10%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二)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三)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债券买入返售、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者交易的债券等由于法律法规、合同或者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

单只货币市场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四)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除外。

(四)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

非因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款第(二)(四)项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非因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款第(三)项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及第七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比例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金融监管研究院解读:

流动性管理的要求和杠杆率方面,笔者认为问题不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整体杠杆率在110%左右。从流动性管理要求上,目前银行理财的底层资产结构应该不需要做大的调整就能够符合,整改难度不大。但是理财子公司的流动性补充手段仍然比较有限,最近有些理财子公司的领导也在一些场合提到了这一问题。流动性补充中还涉及理财子公司与行内自营交易的问题。

投资组合久期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240天。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者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者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金融监管研究院解读:

要求和货基保持一致。除了个券久期外,从组合层面限制久期。关于组合层面的久期,笔者提供一组数据:截至2018年9月,封闭式非保本理财存续余额7.79万亿元,平均剩余期限135.08天,而封闭式非保本理财持有的资产的平均期限为1018.96天,按流动性调整后的债权类平均剩余期限为1006.1天。我们可以看到,去年9月的封闭式产品底层资产的平均剩余期限长达3年,尽管近一年来肯定有压缩,现金管理产品应该相比较更短一点,但应该离监管要求仍然有不小的差距,所以底层个券的调整是在所难免的。

摊余成本和影子定价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现金管理类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应当采用影子定价的风险控制手段,对摊余成本法计算的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

对于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应当采用影子定价的风险控制手段,对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资产净值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暂停接受认购并在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

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

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25%时,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25%以内。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25%以内。

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

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

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产品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金融监管研究院解读:

2018年7月20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在过渡期内:

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

笔者此前对此有做过专门的讨论,认为此处的“严格监管”可以有三层理解口径,分别是:

1.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但偏离度要求参考资管新规第十八条:

“金融机构前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加权平均价格与资产管理产品实际兑付时金融资产的价值的偏离度不得达到5%或以上,如果偏离5%或以上的产品数超过所发行产品总数的5%,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

2.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但偏离度要求参考《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文有所提及,此处不再赘述,但要求明显严格很多。

3.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但偏离度要求参考《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且其他要求也按照货币基金执行。

目前答案已经揭晓,正如笔者此前的推断,按照最严格的口径来执行。

另外,请注意,两类产品有一处不一致。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货币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而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即可,没有明确是否一定要动用风险准备金和固有资金。这是因为公募基金已经是独立子公司运作很多年,而目前理财子公司才刚刚起步,风险准备金非常有限。

产品认购和赎回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销售文件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认购。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

当日认购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该产品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该产品的分配权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特殊现金管理类产品品种除外。

当日认购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该产品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该产品的分配权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特殊现金管理类产品品种除外。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流动性风险控制制度,细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对当日单个产品投资者申请赎回份额超过现金管理类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该现金管理类产品财产。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与托管机构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现金管理类产品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上述情形及处理方法应当事先在销售文件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流动性风险控制制度,细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前述情形及处理方法应当事先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对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货币市场基金,当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应当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要求,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

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产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在现金管理类产品的销售文件中约定,单个产品投资者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份额超过该产品总份额10%的,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采取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货币市场基金应当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金融监管研究院解读:

两大看点,一是明确了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起息时间。二是引入了强制赎回费。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起息时间目前比较混乱,有的是买入第二天才开始享受分配权益,有的是当天下午3点前买入就享受分配权益,实际上对客户也造成了一定的困扰。此举与货币基金拉平,保持一致。

强制赎回费是货基针对大额客户和负偏离情况下保护存量中小投资者的重要手段。银行现金管理产品也参照执行。未来需要在销售文件中重新加入这一新的收费条款。当然,客观来说,现在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说明书差不多是可以完全重写了。

投资者集中度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该产品总份额50%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基金管理人新设货币市场基金,拟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50%情形的,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要求外,还应当至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一)在销售文件中进行充分披露及标识;(二)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三)不得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或者80%以上的资产应当投资于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一)不得采用摊余成本法对基金持有的组合资产进行会计核算;(二)80%以上的基金资产需投资于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者集中度实施严格的监控与管理,根据投资者集中度情况对投资组合实施调整,并遵守以下要求: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所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实施严格的监控与管理,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当前10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现金管理类产品总份额的50%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一)当货币市场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二)当前10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现金管理类产品总份额的20%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二)当货币市场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0:00前将现金管理类产品前一交易日前10名投资者合计持有比例等信息报送托管机构,托管机构依法履行投资监督职责。非因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款第(一)(二)项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0:00前将货币市场基金前一交易日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持有比例等信息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投资监督职责。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单只现金管理类产品前10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该产品总份额50%的,当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对投资者超过该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

对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货币市场基金,当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应当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要求,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在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半年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前10名投资者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货币市场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现金管理类产品存续期间,如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产品份额达到或者超过该产品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比、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风险等信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金融监管研究院解读:

注意,一旦前10大投资者的集中度过高,意味着底层资产的组合久期需要进一步压缩,此类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率将进一步下滑。

宣传销售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者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收益或者过往业绩。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从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作宣传推介材料,严格规范宣传推介行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收益,不得使用与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相匹配的表述,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收益或者过往业绩

风险控制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根据现金管理类产品的业务性质和风险特征,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类产品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确保持续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相关业务的各类风险,确保现金管理类产品管理规模与自身的人员储备、投研和客户服务能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从事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管理活动,应当坚持组合管理、分散投资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与比例限制进行资产配置,构建与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的投资组合。基金管理人应当坚持稳健经营理念,其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规模应当与自身的人员储备、投研和客服能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相匹配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类产品压力测试制度,针对单只现金管理类产品,合理审慎设定并定期审核压力情景,审慎评估各类风险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影响,压力测试的数据应当准确可靠并及时更新,压力测试频率应当与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制定有效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应急计划,确保其可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产品赎回需求。

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压力测试作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审慎、全面有效的压力测试制度,结合自身风险管理水平与市场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并针对压力测试结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将最近一个年度的压力测试工作底稿留存备查。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对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实施规模控制。同一商业银行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全部理财产品月末资产净值的30%。同一银行理财子公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结合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合规运作情况、风险管理水平与认购赎回机制安排等,适时调整上述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所管理的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实施规模控制。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审慎设定投资者在提交现金管理类产品赎回申请当日取得赎回金额的额度,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

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提现业务”提现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

金融监管研究院解读:

两大看点,一是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整体规模的上限指标,二是客户T+0赎回的额度。

我国货币基金起步于2003年底,但在此后的几年中发展并不迅速,主要是由于货币基金总体申赎较为繁琐、申购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投资相对较少,反而是机构投资者在基金份额中的占比较高。2013年5月余额宝出现,改变了货币市场基金行业的格*。在余额宝推出后,借助互联网不少“宝宝类”货币基金相继出世,货币基金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其规模持续攀升,2017年以来连续突破了5万亿元、6万亿元、7万亿元,并在2018年8月份逼近9万亿。而近一年货币基金规模在公募总规模中占比在60%上下徘徊,已经成为公募行业发展最为迅猛的基金类型。当然,过于高调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警觉,所以在《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给公募货基的整体规模上了一把锁。现在理财子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也参考公募货基将规模和风险准备金200倍相挂钩,当然由于理财子公司才刚刚起步,风险准备金仍然相当有限,对应的释放额度不会很大。监管部门也留了口子:理财子公司成立初期,未累积足够风险准备金之前开展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规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采取统一措施妥善安排。

另外一种办法就是仍然放在银行理财体系内,但规模上限不得超过总规模的30%。

关于客户T+0赎回的额度问题,又是对银行理财和理财客户的一重大打击。我们追溯一下银行理财的发展史,这么过年来,银行理财的大多数产品门槛是5万元起,部分产品由于评级较高,需要10万甚至20万才能购买。直到理财新规后,银行理财才放松到1万元的购买门槛。由于中国普通百姓大部分还是将家庭的主要资产配置在银行体系内,因此我们看到银行理财客户的户均理财规模基本上都是10-20万起,现金管理产品T+0赎回也没有受到过额度限制。这和老百姓把几千上万的闲散资金投资货币基金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如果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T+0赎回也限制在1万元内,将可能会影响客户理财的体验。

交易管理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货币基金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加强现金管理类产品开展同业融资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风险管理,做好期限管理和集中度管控,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实施尽职调查和准入管理,设置适当的交易限额并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开放式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的管理,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

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买入返售交易质押品的管理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质押品估值方法,审慎确定质押品折扣系数,确保其能够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融资交易的质押品需求,并且能够及时向相关交易对手履行返售质押品的义务。现金管理类产品与相关交易对手开展买入返售交易的,可接受的合格质押品应当与销售文件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资质审慎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应当足额。

为什么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文?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监督管理,促进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有的人不理解: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监管要求由银保监会制定即可,为什么央行也要参与?这里面主要有几点原因:

一是金融监管政策的整体要求拉平是由央行牵头负责,二是当初货币基金的监管要求也是由证监会和央行一起制定。因此央行再次现身现金管理产品的办法制定是非常合理正常的。

从监管文件来看,货币基金的监管主要是综合了三个文件的管理要求,分别是:

其中《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经中国证监会第73次**办公会议和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第8次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而此次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则基本上是将上述三个文件的主要监管精神揉为一体,综合发布了对于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监管要求。

有多少规模需要整改?难度怎么样?

现金管理产品目前的规模,笔者个人预估应该在5-6万亿左右,占比在当前银行理财产品24万亿中应在20-25%比例附近(当然,这个数据应该是有杂音的,因为各家商业银行自己对外号称的现金管理产品并不是按照目前的最新定义来统计的,可能还含有一些”伪现金管理产品“。)所以监管部门要求压缩在30%的比例之内应该还是有一定把握的。这其中既包括资管新规前的老产品,也有资管新规后发的新产品。但不管是老产品还是新产品,在这个文件面前都显得是那么不堪一击,几乎是100%的产品都需要进行整改。

随着理财子公司的分批逐渐开业,不少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已经开始陆续向市场推出。

工银理财是目前理财子公司中产品发行最早最多的机构。除了发行工银理财的新产品外,工商银行资管部的存量老产品也在改造完成后分批向理财子公司进行导入。工商银行于2019年10月21日对外公告。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要求,前期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运作、符合以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及相关配套服务,将统一移行至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运作管理财产品管理人相应变更为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共有182款理财产品进行管理人变更与移行,其中155款个人和27款法人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工银博股通利”私募股权专项类、“鑫得利”固定收益类、全鑫权益鑫尊利系列、“添利宝”净值型、鑫稳利-联动系列、“月聚月盈”专项资金理财、如意人生“鑫稳利”以及法人恒睿系列等理财产品。

建信理财在首发了“粤港澳大湾区指数灵活配置理财产品”、“乾元-睿鑫”科技创新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以及“乾元-嘉鑫“定期开放固收类产品后,近期又陆续推出了三款“睿鑫”封闭式产品(1年、2年、3年)以及一款理财子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建信宝1号按日开放式理财产品”。

中银理财的产品线架构完整丰富,已经有27款理财子公司产品顺利发行,以“稳富”、“智富”、“睿富”三大子品牌为主,同时还推出了“惠享天天”、“乐享7天”等流动性较好的理财子公司产品。

交银理财在火爆发售第一款产品”交银理财稳享一年定开1号净值型产品“后,又陆续发行了”交银理财现金添利A款理财产品“以及”博享长三角价值投资18个月定开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农银理财已经完成期首款产品发行:“农银理财“农银安心·每年开放”第1期”,据了解销量也非常好。

整体上来看,近期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呈现两方面的特点:

一是存量资产管理部的老产品向理财子公司进行加速平移。原先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规模主要靠新发产品为主,起量将是一个缓慢爬升的过程。现在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作为新鲜血液直接充实进理财子公司,预计一段时间后规模将会有一个显著提升,对于理财子公司的非标投资将能形成有效支撑。工银理财已经开了头,预计未来其他银行的理财产品平移入理财子公司的速度也会加快。另外一方面,当理财产品平移入理财子公司后,监管给与理财子公司的一些激励政策将可以发挥作用。

过渡期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底。

过渡期内,新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符合本通知规定;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存量产品,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相关要求实施整改。

过渡期结束之后,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本次文件仅为征求意见稿,如果顺利的话至少要到2020年2月左右才能出正式稿,意味着留给银行的时间只有10个月。在这10月内,新发行产品必须符合新规要求。存续产品必须进行整改。注意,这个改造过程是相当大的工程,可谓是产品、资产、交易、系统、投资者教育一起大改造。特别是资产腾挪估计又是一番鸡飞狗跳。过渡期结束后,市场上不允许存在不符合这一规定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笔者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

货币市场基金是有效的现金管理工具,它的投资收益按天计算,每日都有利息收入,每月分红结转为(),分红所得税率为...

正确答案:D

货币市场基金是我国基金市场一类重要的产品类型,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基金近年来迅速发展,成为投资者现金管理的良好工具...

C解析:衡量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指标主要有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融资回购比例、浮动利率债券投资情况以及投资对象的信用评级等。【知识点】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管理【考点】衡量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指标【考察方向】概念理解【难易程度】中等

货币基金属于哪一大类财务工具?

货币基金属于投资货币市场的一种理财工具,货币基金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以及收益稳定性高等优势。通常情况下,货币市场工具的期限在一年期以下,都是由信用贷很高的机构发行的。在众多的理财工具中,投资工具一直是人们较为关心的。常见的货币类投资工具包括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自然地货币类投资工具就是类似货币,却又能带来投资收益的产品。货币类投资工具最大的优点在于期限短、收益稳定、且可以随时进出。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属于权益性投资吗?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不属于权益性投资从监管角度来讲,由于现金管理类产品尚未形成统一,不同类型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定义、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有所不同,这也导致了不同类型产品的流动性、风险特征及收益水平呈现显著的差异。1.基金系现金管理类产品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市场基金对于投资组合的集中度、流动性,以及组合内金融工具的种类、期限、信用评级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整体来讲,货币市场基金只能投资现金,1年以内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以及剩余期限在397天以下AA+以上的债券,不能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浮动利率债券以及所有非标资产。由于底层资产的限制以及利率下行的背景,2019年货币基金的收益率整体较低,平均收益率仅为2.54%,截至2020年4月7日,余额宝7日年化收益率已跌破2%。但由于投资门槛低、流动性高、风险较低,仍然不失为一种储蓄存款的替代品,适合资金规模较小、资金闲期限较短或流动性要求较高的个人投资者。2.银行系现金管理类产品对于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目前正在经历监管的转型与过渡。资管新规要求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的生成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随后发布的资管新规补充通知首次提出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概念,并表示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该类产品可以采用“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估值核算方式。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范围,流动性,集中度,偏离度控制等方面,相对于货币基金均较为灵活。与此同时,由于摊余成本估值核算的固有特性,产品的估值相对较为稳定,与净值型产品相比更容易受到客户的青睐。因此,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增长迅速。截至2019年底,此种“类现金管理类产品”约占货币基金的70%。同时由于投资范围的限制较小,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收益率相对较高,约在3.5%。迅速增长的规模背后,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甚至只是原有资金池产品改名换姓,一旦流动性冲击爆发,会引发较严重的兑付问题。2019年底,银保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定义、投资管理、流动性管理要求等,并将过渡期设为2020年末。总体来讲,最新发布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监管规定与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标准基本一致。可以预见,未来的一年内,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底层资产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换血,收益率会出现明显的下降。此外,部分配了非标资产的资金池类产品将不再符合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定义,因此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会出现较大幅度收缩。3.信托系现金管理类产品对于信托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信托,各家信托公司对监管要求的理解程度和执行力度各有不同,也就造成了同为现金管理类信托,底层资产、集中度、投资组合久期及收益率存在很大差异的情况。总体来讲,按产品类型划分,现金管理类信托主要包括“T+N”开放式产品和中短期债券型产品。调研发现,目前市场上存在的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在投资模式上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种为纯标准化产品。底层资金投向为沪深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货币工具、债券投资基金等标准资产,具备收益稳健、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等特点。但由于未配非标资产,收益方面受当期债券市场收益率影响较大,也较为考验投资团队的主动管理水平。今年以来,优质资产较为稀缺,且资金流动性较为充裕,发债成本走低,目前市场上该类产品的收益进入下行期,较为公允的年化收益率通常在5%以内。第二种为处于压缩、转型中的底层含有非标成分的“资金池”类产品。预期收益率相对较高,但本质上来讲,此类产品的底层资产和管理模式与传统意义上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相去甚远,主要特征为“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不能一一对应、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期限不匹配”。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对分离定价、期限错配等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实行的是控规模、缩存量,实现平稳清理的处方式。基于以上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特征,建议大家在选择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时主要关注底层资产配,资金投向是否有非标成分。目前不同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底层资产差异较大,导致实际上的风险特征也大相径庭,需要大家仔细甄别。揭开现金管理类产品的面纱后,大家可能发现,所谓现金管理类产品,也是千人千面,各有不同。建议大家根据需求进行配和选择,并重点关注底层资产的实质以把控风险。对于资金规模较小的投资者,首选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对于流动性要求较高的投资者,可选择开放式的基金、短期银行理财。对于流动性要求较低的,追求风险收益平衡的大额资金投资者,建议选择严格执行监管要求的标准化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进行配。

货币市场基金是我国基金市场一类重要的产品类型,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市场基金近年来迅速发展,成为投资者现金管理的良好工...

D解析:选项D说法错误:货币市场工具有以下特点:(1)均是债务契约;(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3)流动性高;(4)大宗交易,主要由机构投资者参与,个人投资者很少有机会参与买卖;(5)本金安全性高,风险较低。

什么是货币基金啊?

货币基金是聚集社会闲散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托管人保管资金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专门投向风险小的货币市场工具,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开放式基金,具有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稳定收益性,具有“准储蓄”的特征。由于数字货币的出现,货币基金领域又出现了新型的货币基金,虚拟货币基金。也称之为数字货币基金。例如:贝莱德数字货币基金,也称之为BLC数字货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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