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下列货币中尚不属于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是() A【中公解析】可自由兑换货币指在进口、出口、兑换和进行跨境借贷方面,不存在任何限制或监管要求的货币。世界上已有67个国家接受了《
下列货币中尚不属于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是()
A【中公解析】可自由兑换货币指在进口、出口、兑换和进行跨境借贷方面,不存在任何限制或监管要求的货币。世界上已有67个国家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中关于货币自由兑换的规定,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货币被认为是自由兑换的货币。主要有:美元、德国马克、日元、英镑等。人民币还不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故本题答案为A。更多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请访问中公卫生人才网每日一练!更多广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访问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
支票兑现属于什么业务
属于
辽宁一法院审理一起虚拟货币委托理财纠纷案:合同无效!不予处理
11月14日,据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官方消息,庄河法庭审理一起涉及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
其中约二百余万元被告投资进行了虚拟货币交易,大部分投资用来购买了泰达币(即USDT),但后续投资失利,损失巨大,双方对损失数额、责任承担、利益分成产生争议,随即原告于2023年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原告委托理财款400余万元整。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驳回原告王平关于泰达币投资部分的诉讼请求,当事人不服,上诉后,经二审法院审理,最终作出了维持一审法院关于该部分的判决结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本案就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作出的判决。
综上,广大民众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正确选择理财产品、对虚拟货币投资要提高认识、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避免自身合法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兑换货币需要什么证件啊?
目前国内中、建、工、农和招商银行都可以办理兑换外币业务。中国银行是所有银行中兑换外币手续费最便宜的一家银行,也是兑换币种最多的一种银行。需要办理5万元以上的外币兑换需要提前预约。目前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额度内兑换外币,境内个人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境外个人请携带护照、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如果超过兑换额度,还需要提供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什么是货币互换
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简单来说,利率互换是相同货币债务间的调换,而货币互换则是不同货币债务间的调换。货币互换双方互换的是货币,它们之间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改变。初次互换的汇率以协定的即期汇率计算。 货币互换的目的在于降低筹资成本及防止汇率变动风险造成的损失。 货币互换的条件与利率互换一样,包括存在品质加码差异与相反的筹资意愿,此外,还包括对汇率风险的防范。 货币互换优点 ①可降低筹资成本 ②满足双方意愿 ③避免汇率风险,这是因为互换通过远期合同,使汇率固定下来。这个互换的缺点与利率互换一样,也存在违约或不履行合同的风险,如果是这样,另一方必然因利率、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 这里须注意的是,货币互换与利率互换可以分别进行,同时也可结合同时进行。但操作原理与上述单个互换一样。
钱两半了去银行可以换吗?
可以去换,中国银行有专门的残币兑换业务窗口,如果是简单的变成两半了,可以全额换人民币,如果是少了一角,但是角的面积不大于1/3,也可以全换人民币,如果少的面积大于一半,那只能换面额一半的人民币,如果少的面积要大于更多的面积,只能换面额的1/3人民币
央行等十部门出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银保监会
证监会外汇*
2021年9月15日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d中央、***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取缔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积极成效。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人民银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通知》。
《通知》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如何定性?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通知》再次强调具有非货币当*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包括泰达币等所谓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提出哪些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三是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有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方位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后续有什么工作安排?
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是d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举措,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相关风险,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编辑 魏薇
校对 明磊
审核 陶恩晋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三国来自志战略版货币商店可兑换物品汇总货币商店能换什么
三国志战略版货币商店可兑换物品汇总。不少玩家可能还不太清楚游戏中货币商店都可以兑换什么物品,下面带来具体的介绍,供各位玩家们参考。货币商店可兑换物品汇总库藏左下角进入货布商店锦盒里面除了珍奇的东西之外还有坦宏额外的,我列举出来了。其中一眼就看到紫色的,有种不祥的预芹咐感。熊烈灼烈能出,怪不得官方要削,预定一下很快熊烈也要挨刀了。践踏马和援是商店没有的,所以还得要霸业。获取方式顶级里面装备图纸20一张,锦盒50一个。珍奇残卷是要开锦盒出的,我写攻略的时候还不知道爆率如何。后面补楼。很多后面赛季的玩家已经攒了很多装备了。但绝大部分玩家都是有装备无特技的。货布商店出来后给了玩家一个新的奋斗(肝)方向。你想要的特技大部分都有。虽然橙装出率挺低的,但野怪肯定是要抢着打的。这次版本更新的两次刷新就能看出来。将来会是一个大种田时代。让首册
货币兑换行为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甲公司实行收入结汇制,其出口货物取得的外汇收入需要卖给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兑换为人民币。同时甲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使用的外汇,也在付汇时向外汇业务的银行购买。
在营业税时期,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根据营业税时期的国税发【2002】9号文第七条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包括: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因此甲公司收入的外汇卖给银行属于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经咨询当地一家税务师事务所,该税务师事务所比较支持税务机关的观点。但是还好,最好这个事情因为有争议,不了了之。
在营改增全面试点后,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有一家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委托,对甲公司的部分业务进行纳税评估。评估方认为,甲公司结汇行为属于外汇所有权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行为。
但同样根据营改增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货币兑换行为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以上业务纯属虚构,纯属虚构,但其中涉及的争议问题确实是存在的。
什么是币兑币交易?
就是用币来买另一种币。